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於白龍江引水工程佔地和淹沒區
禁止新增建設項目及遷入人口的通告
甘政發〔2020〕18號
甘南藏族自治州、隴南市、定西市、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白龍江引水工程是甘陝兩省共同謀劃建設的重大戰略性跨流域調水工程,重點解決甘肅省涇渭河流域和陝西省延河流域水資源短缺問題,有利於優化兩省水資源配置格局,提高區域水安全保障水平。工程受水區範圍包括甘陝兩省24個縣區、受益總人口約916萬人。為確保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9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白龍江引水工程涉及甘肅省佔地範圍包括甘南、隴南、定西、天水、平涼、慶陽6市州、26個縣市區、113個鄉鎮及管委會。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白龍江引水工程佔地範圍內,除國家已批准開工建設的交通、電力、通信等重點項目外,禁止任何單位、集體或個人在工程佔地及淹沒區新建或改建任何工程項目,不得改變該區域內原地類、地貌,不得從事搶開耕地、園地、搶栽樹木等改變土地用途和影響建設的活動,不得移動或破壞為白龍江引水工程所設立的標記、標點。確需實施且無法避開白龍江引水工程建設範圍的項目,特別是脫貧攻堅、民生保障方面的工程項目,項目建設單位須主動與白龍江引水工程建設單位協商提出妥善解決方案,並按規定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
三、相關地方政府及部門要加強白龍江引水工程佔地區的戶籍管理,嚴格控制人口遷入,除出生、婚嫁、軍人轉業退伍及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正常情況外,一律不準再遷入人口。
四、本通告發布後,建設單位要會同設計部門按本通告明確的徵佔用土地範圍和有關技術要求進行範圍界定,設置明顯、易於識別的標誌,並儘快將工程總體佈置圖送達工程佔地及淹沒區市、縣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宣傳和實物調查工作,避免影響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省移民管理機構要會同省市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指導和監督。
五、對違反本通告擅自遷入的人口和建設的工程,一律不予登記和補償。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