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促进市内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恢复营业

广安 市 商 务 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促进餐饮业全面复苏的通知

各区市县(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8号)、《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6号、第17号)》精神,结合我市所有区市县均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情况,为促进餐饮业全面复苏,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餐饮营业。市内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恢复营业,取消原有“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增大桌与桌之间的间距,有条件的大餐厅桌与桌之间的间距保持 2 米以上;厅堂内摆放桌椅数量控制在平常的 50%以下;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单向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 1 米。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每桌人数不得超过标准人数的一半”等流量管控措施。消费者佩戴口罩、出示健康证明、测温正常,即可进店正常消费。但暂缓婚、丧、生、寿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活动。餐饮经营单位要加强食品加工场所、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营业期间,餐厅员工须佩戴口罩。

二、允许临时外摆。非主干道餐饮经营单位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居民生活、安全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批准,允许临时“占道越门”经营,可设置外摆位、等候区、就餐座席、摆放促销宣传品等。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管理。

三、提振消费信心。支持餐饮经营单位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引导消费者到店就餐。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各类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鼓励餐饮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推广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

四、倡导文明用餐。践行餐桌文明,大力推广分餐制、公筷公勺制,培育健康用餐新风尚,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五、发挥协会作用。餐饮行业相关商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从经营管理、外卖管理、安全管理、宣传引导等多方面入手,推动我市餐饮业全面复苏。

六、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餐饮业全面复苏。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积极为餐饮经营单位正常营业排忧解难。

本通知所指餐饮经营单位包含社区、综合体、景区、酒店、特色小镇和农家乐等各类餐饮。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商务局关于推进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营业的通知》(广市监函〔2020〕79号)不再施行。若中央、省、市出台新的规范措施,遵照其执行。

广安市商务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