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家中翻出450万的古书,专家:“按文物法,你个人无权处理"

福清县素有“文献名邦”的美誉,这里气候宜人,古宅颇多,张先生从小就在其中一座老宅里长大。他家的老宅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时期,虽说他们家几代人都住在这里,但原主人已不可考,中间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位主人。修修补补到他这一代,房子早就四处漏风,残破不堪。在十几年前,张先生曾雇了工匠对老宅进行里外大翻修,而就是这次翻修,发现了那本宋代古籍。



原来在清理旧瓦片和檩条的时候,工匠意外在一处房梁上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凹槽,对此住过老宅的人都知道,古人设计这种凹槽就是用来藏贵重物品的。随后张先生果然在凹槽里取出来一本灰尘斑驳的旧书,随手翻开,保存的很是完整,书里面还夹着一张貌似古代的纸币。张先生虽对古董鉴赏没什么经验,但他也猜到,能被原主人悉心珍藏的书籍,肯定很是珍贵。他马上带着这本古籍,骑着摩托车到县城的古玩城找行家帮自己鉴定。



古籍研究者本来就少,古玩城的行家也看不出所以然来,不过却认出那张纸币是南宋时期的“会子”,既然夹在一块,那这本书应该也是南宋时期的。要知道宋版古籍有“一页宋纸一两金”的说法,行家建议张先生去找图书馆的专家鉴定。到了2006年,张先生联系上一家图书馆的程姓和李姓等三位专家,几位专家一看内容,就明白了这本书珍贵之处,因为它是一本诗集,叫《南岳旧稿》,作者是宋代著名豪放派文人刘克庄。


刘克庄(1187年-1269年),福建莆田人,史书评价其为“文名久著,史学尤精”,他的作品丰富,多以言谈时政,反映民生为主,风格豪放不羁。不过也因诗获罪,他曾写过一首《黄巢战场》,诗中两句“未必朱三能跋扈,只缘郑五欠经纶”,被南宋朝廷理解为诽谤之意,不仅让刘克庄下了大狱,连为他刻书的书商陈起等朋友都受了牵连。刘克庄所作的诗文也因此大多流失,后人整理的只有《后村居士集》等寥寥几本诗集,而张先生的《南岳旧稿》尚属首次发现,研究价值极高。



经专家研究,《南岳旧稿》是海内外仅存一件的孤本,里面有很多尚未发现的诗文,它并非刘克庄本人的手稿,是其朋友陈起刊刻的,而珍贵之处也就在这里。因为它采用了宋代特有的“蝴蝶装”,特点是将整版刻印好的书页沿中线向里互相对折,从后边将版心处粘贴在一起,书口向外,成书后翻开书籍,半页纸张互相婆娑犹如飞舞的蝴蝶一般,因此得名。孤本加上罕见的“蝴蝶装”,它的价值可想而知。当时专家鉴定后建议张先生捐赠,然而张先生拒绝了,他觉得这是自家发现的,理应卖出合理价钱。

图书馆的专家起先报价150万,但张先生的心理底价是180万,30万元的差价让双方僵持不下,最后不欢而散。随后张先生将这本书送到拍卖会上,他还是低估了《南岳旧稿》的价值,拍场上收藏家不断举牌,在2006年的一场秋拍中拍出了450万元的高价,张先生也因此发了一笔意外之财。而那位买家在2010年又将此书拍出560万元,可见此书升值潜力巨大。那家图书馆因此和宝物失之交臂,在张先生卖出去之后,有专家又提出了新的观点:“《南岳旧稿》属于文物,个人无权处理。”


这就让人纳闷了,张先生明明是在自己家老宅发现的古书,为什么还无权处理呢?对此专家的解释是,张先生虽然是现任户主,但原主人并不是他,藏书的古人也不是他的祖上,真正的藏书人已经无证可查,所以古书的归属权不明朗,按照文物法的相关规定,张先生有捐赠的义务和责任,个人不能私自处理。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