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周转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长春荣丰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2、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征、王焕新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01月21日注册成立,营业期限自2005年01月21日至2035年01月20日,注册住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8区1号楼1101室,法定代表人王征,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和银行股权两大领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盛世达总资产25.32亿元,净资产16.16亿元,收入1782.54万元,净利润2346.38万元。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926,083股,占公司总股本40.8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长春荣丰向控股股东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长春荣丰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无抵押及担保,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取得资金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长春荣丰的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公告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长春公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