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

4月17号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禁毒工作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傅彬同志,市禁毒委副主任、市政法委副书记云成俊同志,市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辛曙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禁毒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利平同志主持。

呼和浩特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和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参加了会议。

市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辛曙光同志首先通报了我市2019年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指出2019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对深入推进2020年全市禁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一要以专项斗争为抓手,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按照“5·14”工作机制和全区“净边2020”专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堵源截流,深化跨区域警务合作。同时,强化吸毒人员收戒工作。加大吸毒人员强戒、收监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面吸毒人员,力争实现全市收戒率达到98%的工作目标。二要以重点管控为抓手,全面消除涉毒风险隐患。加大对易涉毒场所、易制毒企业的清查监管管控力度,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各地区要抓住罂粟播种、开花和收割的不同时节,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做好禁种铲毒工作。三要以创新战法为抓手,不断增强主动进攻能力,积极探索拓展新型战法,善于从大数据中发现关联毒情线索,全力打好禁毒信息战、科技战、证据战。

四要以党政领导为抓手,不断提升禁毒工作效能。各旗县区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和中央6号文件、中办4号文件、中办52号文件及自治区、市有关禁毒工作精神。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运用“传统媒体+互联网”模式拓展预防宣传教育渠道,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浓厚禁毒氛围。

市政法委副书记云成俊同志宣读市禁毒委2019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傅彬作重要讲话。

傅彬副市长强调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旗县区和禁毒委成员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各级会议精神,针对“吸毒人群多元化、毒品种类多样化、涉毒问题网络化、涉毒场所隐蔽化”的毒情特点和反弹风险,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和量化任务指标,找准薄弱环节,采取最有力措施,力争实现战果有新提升、整治有新成效、形势有新好转的工作目标。

傅彬副市长强调指出,要坚持打防结合,全力提升禁毒斗争质效。以“禁毒2020两打两控”“除冰肃毒”“净边2020”、吸毒人员“三清一收一控”“禁制物品管制”、毒品检验鉴定“剪毒”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发展蔓延势头。紧盯制毒活动高风险区域,对可能用于从事制毒犯罪的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排查管控。同时严格落实“逢嫌必检”、吸毒人员见面核查和风险分类评估等排查管控措施,各旗县区要加快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专门场所和特殊医疗机构建设,确保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

傅彬副市长强调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密切协作配合,凝聚强大的禁毒工作合力。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各地区和全体禁毒委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坚持打整体仗、合成仗,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首府禁毒人民战争。各级党委、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将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有效地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年底,市禁毒办要对禁毒委各成员单位2020年度禁毒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奖励政策,动员民间力量参与禁毒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