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12月13日上午,临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蔺某某、马某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的涉黑涉恶案件,临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立河出庭支持公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希河,特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被害人、被告人家属代表旁听庭审。

邱新华院长担任审判长

张立河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月份至2017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某、蔺某某伙同陈某、张某、马某等多人,经常纠集于临邑城区小冯家街东段某信息咨询门头房、某连锁酒店租住处等地,逐步形成以杨某某为首要分子,蔺某某、马某某、张某某等多人为成员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及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多次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应以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希河旁听庭审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王清超旁听庭审

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本案由邱新华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邱新华院长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控辩双方针对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持续了近6个小时。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临邑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人员保障,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等基础性工作,营造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彰显了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临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