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多地现“高仿人民币”版冥币,经营户被处罚

制作、销售、购买和使用高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人民币的管理秩序,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也是对已故国家领导人的一种亵渎,是对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严重侵害。近期,锡盟多地发现此类行为,相关部门已做出处罚。

●二连浩特

4月15日,二连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开展冥币市场专项检查。以祭祀用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经营户12家,查扣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冥币2738张,涉及经营户4家,未发现专门生产、加工、印制冥币的窝点。同时,还向各商户经营者发放《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宣传册。


现场下达处罚决定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冥币上印上‘人民币’或是标注‘银行’字样的高仿人民币冥币均涉嫌违法,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思想意识,主动拒绝购买仿真人民币冥币。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通过敬献鲜花、网上悼念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表达思念。”


●东乌珠穆沁旗

前不久,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调查中发现:位于乌里雅斯太镇道劳德街老车站附近、菜市场附近、罕乌拉路两侧等多处市场上出现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现象。这些冥币、颜色、图案,甚至大小、面值等都与现在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极为相似,且部分冥币上印有领袖头像和水印。

目前,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祭祀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仿制人民币的冥币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