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給母親3千生活費,弟弟結婚母親讓我出彩禮,弟弟的話我愣了

父親去世兩年的時候,母親就改嫁了,母親說,她一個人沒有能力養活我們兩個人,家裡必須要一個男人來支撐,所以我就跟著母親到了繼父家,繼父對我不好也不壞,畢竟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母親改嫁那一年我已經十歲了,那時的我也很懂事,一放學我也就在家開始做家務,有的時候家裡洗衣做飯的都是我,特別是母親在兩年後又有了弟弟。

因為弟弟是男孩,所以母親和繼父更多的是喜歡弟弟一點,不過母親再怎麼喜歡弟弟,我終究是她生下的女兒,母親也還是養大了我。大學畢業後,我在一家外企工作,雖然工作很好,但是母親卻勸我說,工作並不是生活的全部,女人總歸是要回歸家庭的,讓我找個男人嫁了,嫁得好,比什麼都強,母親的思想就是這樣,覺得女人就應該找個有錢人嫁了。


弟弟讀高中的時候,繼父下崗了,母親也早就已經不工作了,我知道繼父下崗了,家裡經濟條件自然會緊張一點,加上我的工資還可以,所以我決定給母親生活費,畢竟我也是女兒,儘管母親和繼父重男輕女,可是他們總歸是養大了我,甚至還供我讀書,在給生活費的時候,母親就說,既然要給生活費,就乾脆按照人頭給,家裡一共三個人,一人1千,一共就3千。

就這樣從繼父下崗開始,我每月給母親3千生活費,加上繼父去做一些零散的活,一個月也能掙一點錢,給母親生活費這個習慣,就算我和老公結婚了,也是一直沒有改變。老公的月薪比我還要高很多,所以我們家也就不需要我負擔什麼,老公說,我孃家困難一點,就讓我多幫助孃家一點,至於我們家,有他就好了。老公能這麼想,我心裡很感激,畢竟我這樣常年的接濟自己的孃家。


一轉眼,弟弟都要結婚了,雖然我和弟弟是同母異父,但是總歸是姐弟,所以弟弟要成家了,我心裡也高興,並且弟弟結婚,我也打算給一個大一點的紅包,就當是我這個姐姐的心意了。原本弟弟結婚是一件高興的事情,可是當母親跟我說,讓我出彩禮的時候,我就高興不起來了,母親說,我一個月有那麼高的工資,加上老公月薪也那麼高,而我也只有這麼一個弟弟,彩禮理應我這個做姐姐的出。

我是隻有這一個弟弟不錯,但是這麼多年我每月給母3千生活費,算下來,我已經給孃家不少的錢了,現在弟弟結婚,怎麼還理應我這個姐姐出彩禮呢!所以我和母親就在爭吵,這時,弟弟就打斷我和母親說,媽,你不要臉我要臉,你知道姐姐一共給了我們家多少錢了嗎,從高中起,到今天是十年了,一年3萬6,十年就是36萬,你現在怎麼還可以這麼大義凜然的要姐姐給我出彩禮錢呢!


弟弟的話我愣了,我自己都不知道這麼多年一共給了孃家多少錢,想不到弟弟倒是記得清清楚楚的,最後弟弟拉著我就走了,弟弟送我上車後,就跟我說,姐,媽的話你別放在心上,我的彩禮不用你給,媽,想讓你幫我給彩禮,也是想多給我存點錢。聽到弟弟的話,我心裡有些難過,我和弟弟都是母親的孩子,可是母親卻始終都對弟弟要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