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死刑犯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比较特殊的一个历史时期。可以说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朝代也可以说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憋屈的时代。辉煌是因为宋朝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最顶峰的经济繁茂时刻。憋屈是因为宋朝历史上一直不断的在对他国纳贡称臣,怂的一批。同时宋朝还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最频繁的朝代。在宋朝统治时期,宋朝大大小小爆发了数百次规模不一的农民起义运动。但最奇葩的还是宋朝的刑法,宋朝初期法制方面主要是抄袭唐朝,五代时期的律、令、格、式,而以作为随时损益的手段。宋太祖建隆四年,宋朝才颁布了宋代第一部法典《宋刑统》。而这而这部法典却并不完善。在之后的时间里宋刑还在不断完善之中。

宋朝刑法在中国历史上属于比较重的一个时期。以盗窃罪为例,宋律规定盗窃罪其赃款赃物共计满五贯者处死,不满五贯者也处脊杖20,配役三年。这已经是相当的严重了。但宋神宗时期却又加强了对盗窃的量刑。宋神宗时期,盗窃罪一般都是死刑,妻子发配千里,并没收财产赏给告发人,再犯者即使从犯也处死刑。相对于唐律和五代律法相比较,宋朝律法要严重很多。起码在盗窃罪这方面,宋朝刑法之重应该是古代罕见。除此之外,宋仁宗时期在死刑方面还增加了凌迟酷刑。宋刑之严苛可见一斑。但宋刑虽然严苛,但又充满了人情味。任何死刑犯只要在被行刑前大喊冤枉,那么他就会被发还重申,从而延迟死刑。这种制度叫做翻异别勘。

宋朝刑律十分重视口供。也就是说必须要要有明确的犯人口供才可以算是合格。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不服判决临刑称冤或者家属代为申冤时,这个时候刑法就会停止,并且官府需要另派一个司法机关重审或监司另派官员复审。更严重的很可能犯人还会被送到其他相邻的司法部门审理,以示公正。那这是不是代表着死刑犯永远不会死了呢?只要在被杀时喊冤叫屈,就可以重新审理。要知道古代审理案件的流程比较繁琐。整个一套流程下来,小半年就过去了。会不会有死刑犯以此来逃避法律制裁呢?

答案是否定的!宋朝在制定翻异别勘制度时也想到了这一点。为了防止囚犯利用“翻异别勘”拖延时间,所以宋律规定“任何一人翻异均可有三到五次的权利。北宋时期囚犯可以翻异三次,到了南宋时期翻异权利被提升为五次。在权利用完之后,再翻异也不再复推,并且会强行判决。宋朝翻异别勘制度表面看上去十分的繁琐,甚至会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但从总体上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也是宋朝统治者慎刑精神的表现。

宋朝对于官吏和百姓在刑罚方面强调谨慎、宽容,特别是对官吏的照顾尤为突出。小说《水浒传》中我们可以看到。囚犯在被发配到某地之后,到地方按例会打一顿杀威棒。但官员会询问犯人路上是否生病,能否接受行刑。如果犯人身体条件不允许,杀威棒可以延后再执行。宋朝刑律虽然十分严苛,但其也不乏人情味。据野史记载,宋朝时有一个人犯罪被判死刑。但其一直不服气,所以每当要被处斩的时候,该犯人就会大喊冤枉。据了解该犯人前前后后共伸冤十数次,本身这完全超过了翻异别勘的次数,按道理官府可以强行判决了。但当时正是宋孝宗时期,吏治清明,所以为了让犯人心服口服,该犯人一直没有死成,最后连审判官员都熬不住了。他们根本找不出犯人无罪的证明。但犯人依旧喊冤。最后无奈只能请示宋孝宗,后来宋孝宗御批其免于死罪,该犯人才算是逃过了一劫。虽然这个故事的真伪难辨,但也足以证明宋朝对于刑律公平性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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