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廣信法官運用“大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贍養糾紛案

廣信區法院:運用“大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贍養糾紛案

(圖為法官實地走訪調查)

(法官與書記員去長子家走訪)

近日,江西省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法院鄭坊法庭的法官通過實地走訪、電話溝通,在庭前成功調解一起贍養糾紛案件。

2020年2月初,廣信區鄭坊鎮錢墩村老人毛某槐到廣信區法院鄭坊法庭起訴要求兩個兒子支付贍養費。今年71歲的毛某槐與68歲的陸某某育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現均已成家,兩個兒子在外地務工,女兒嫁在外地。毛某槐與陸某某訴稱,兩原告系貧困戶,平時獨自居住,但由於年事已高,陸某某體弱多病,經濟上已不能靠自己勞動維持,生活漸漸難以為繼。長子毛某祿從十年前就未盡贍養義務,次子毛某峰在鄰村做了上門女婿,剛開始還盡了贍養義務,但看到毛某祿不盡贍養義務,其也開始慢慢不交贍養費。

承辦法官黃安初步瞭解毛某槐有關情況後十分重視,立即與兩名毛某槐的兩個兒子聯繫,但長子毛某祿手機停機,無法聯繫到,次子毛某峰接聽電話後,表示本來願意贍養老人,但因其哥哥十幾年不贍養,他已到鄰村做了上門女婿,他一人贍養不公平,所以最近幾年就沒交贍養費了。黃法官耐心細緻地從“國法”“天理”“人情”等方面毛某峰進行溝通,毛某峰漸漸同意贍養毛某槐和陸某某。然後,黃法官和當地村村支書方壘多次到毛某祿的住處,並詢問鄰居,得知毛某祿確實外出務工不在家,同時,黃法官和方支書還到了毛某槐和陸某某的住處,走訪鄰居,實地探訪毛某槐和陸某某生活情況,並在現場與毛某峰電話聯繫,毛某峰表示願意繼續贍養父母,會支付相應的贍養費,不會棄之不管。4月2日,毛某峰還到法庭向法官表示一定會贍養父母。兩位老人最終自願撤回起訴。

近年來,廣信區法院鄭坊法庭針對贍養、相鄰權等糾紛,加強訴源治理,積極運用“大調解”機制,通過訴前調解、人民調解、基層組織參與等方式,把矛盾化解於庭審前,維繫了家庭的親情、鄰居的鄉情,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降低訴訟成本,達到便民利民的法律效果。

來源:上饒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