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交通陋习 消除“马路杀手”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每年4月30日

◎主题: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设立目的:让更多的市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

◎常见交通陋习:

酒后驾车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

开车接打电话

不系安全带

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至3月,我市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3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86%。其中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城市交通不能仅靠交警来治理,广大市民的主动遵守和参与才是‘化险为夷’的重要途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一”小长假出行高峰即将来临,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会同应急、交运、路政等部门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展开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严守交规,让交通事故的悲剧不再发生。

案例一 逆向行驶酿悲剧 肇事逃逸难逃法网

今年4月11日凌晨0时31分,姜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搭乘妻子和儿子途经G47线遂宁经开区新桥场镇附近时,被一辆逆行的机动车撞倒,姜某及其妻子当即倒地昏迷。事故发生后,肇事嫌疑人钟某驾车迅速逃离现场。凌晨5时,姜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4月11日上午10时40分许,通过民警多方排查,肇事嫌疑人钟某被成功挡获。经审讯,钟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钟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并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一种比较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重则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驾车出行时,应严格按照规定道路顺向行驶,遇到行人和转弯车辆时应提前做到减速慢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及时拨打120,并主动承担起事故责任,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案例二 酒后驾车上路 致五车受损一人受伤

今年4月3日晚,杨某和朋友喝酒后仗着自己驾驶经验丰富,在茫茫夜色中驾驶小型轿车回家,殊不知危险正在一步步悄悄靠近。

当日晚11时许,杨某醉酒后驾驶轿车在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行驶,当行驶至鼎盛国际附近时,杨某所驾车辆与肖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由于惯性作用,杨某的车又连续与附近三辆机动车相撞,造成五车受损、肖某左锁骨骨折。经检测,杨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170.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酒精具有麻醉作用,酒后驾驶会使驾驶员视野缩小、反应迟钝、易疲惫、判断力和操作能力也会降低,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驾车出行,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

案例三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自己受伤还得负全责

今年3月2日中午12时许,吴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市城区明月路遂州北路口西侧掉头通道处横过机动车道时,与一辆普通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双车受损,吴某受伤。经现场交警勘查,此次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吴某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横穿机动车道时未尽注意观察的义务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包括闯红灯、变道行驶、违规掉头等,此类行为不仅会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及行人的安全,也会威胁到自身安全。

□新/闻/及/时/评

文明出行安全永在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交通安全是生命中的重要主题,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一幕幕血肉模糊的事故现场,一场场骇人听闻的车祸……让人不禁感叹,车祸猛于虎,且行且珍惜!

交通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安全事故猛于虎,每一个交通事故背后,都是一桩桩惨痛的教训或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任性、一丝一毫的心存侥幸,都可能酿下不可挽回的惨剧。

平日里,大人们总是教育自己的孩子要“红灯停、绿灯行”,但当自己真正面对时,却又抱着侥幸心态觉得“这也行,那也行”。事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总觉得事不关己,只有当自己成为事故中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伤者,才会反思自己,悔不当初。因为一场交通事故,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垮了、散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当一切成为定局,你才发现,为那抢行的三秒钟、那次逆行、那次酒驾,你买的单是多么的昂贵,昂贵到你终其一生都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我们不再失去亲人,为了生命之火持续燃烧,我们应该行动起来,时刻敲响警钟,杜绝交通陋习,自觉做到文明规范依法行车,让安全永驻人间! (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