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这些医院发布重要须知

各位患者及患者家属:

感谢您对大医一院的信任,我们将全力保障您的就诊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需要您的理解与配合。在您进入院区时请配合预检分诊人员、门诊及急诊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体温检测及健康码的更新和出示。

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权益,如果您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咳痰、咽痛、鼻塞、流涕、呼吸困难、头痛、乏力、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通知医务人员,我们将引导您到相应区域就诊,并提供有特殊防护的医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诚恳希望您如实提供流行病学病史和健康信息。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就诊须知

重要提示

请就医前提前下载“市民云”APP

完成个人健康码的注册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就医需求,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同时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保证就医安全,即日起,来我院就诊须知以下管理要求:

1.请各位就诊的(非抢救)患者及陪同人员,现场通过“市民云”扫描“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专属健康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走“健康码专用通道”;

2.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示健康码者,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进入“人工筛查通道”,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流行病学或境外旅居史等排查工作,否则不予进入;

3.发热患者、健康码显示为黄色或红色者,不能在普通门诊就诊,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另:外省、市的纸质证明与电子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