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貨車沿路拋灑 鎮原交警迅速查處
4月24日,鎮原公安交警秩序中隊接群眾舉報稱:一輛號牌為甘M239**號中型自卸貨車在省道318線太平段運送貨物時未遮蓋篷布,導致砂石落在道路上以及揚塵現象十分嚴重,不僅造成了環境汙染,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重大隱患,希望予以查處,並附有照片。
民警接到舉報後,第一時間將當事人傳喚至鎮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經詢問,該車駕駛員張某,因運輸路程不遠,為圖方便沒有加蓋篷布,導致砂石落在道路上以及出現揚塵現象,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張某懊悔不已,並承諾自己今後一定遵守交通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五項之規定,對駕駛員張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並對其進行了現場安全教育。
心存僥倖超員行駛 華池交警絕不手軟
近期,華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緊盯中小型貨車、低速貨車和農村麵包車、拖拉機、農用車違法載客超員等重點車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全力壓降交通事故,全面遏制事故多發勢頭,堅決防止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4月26日上午10時,華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悅樂中隊民警在新南公路9km處查獲齊某駕駛一小型客車,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屬於超員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給予駕駛員齊某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並口頭教育乘車人員出行不得乘坐超員車,疫情期間出行做好自我防護。
違法超員載客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後悔晚矣!
來源:慶陽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