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重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栽下幸福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张定有 见习记者魏广宝 通讯员金晓



西峡县重阳司法所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好、教育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依照此规定,司法所定于每月18号8点到司法所参加学习,效果很好,一直受到司法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除上述之外,司法所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司法所按照此规定,每月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人员在政府机关大院花坛拔草、打扫卫生,去街头、敬老院参加社区服务。



司法所因事利导,因个案因人区别对待,教育方式也不同,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分别教育。如:2019年10月12日在重阳有8人因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缓刑交给司法所社区矫正的,单独组织这些对象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义务植树造林活动。11月22日组织这8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政府组织的全省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在重阳云台村进行,8名社区矫正对象一共栽下86棵七叶树,镇领导给予高度评价,所站参加植树造林活动人员见到司法所长都竖起大拇指,司法局领导给予点赞。

树栽好后,社区矫正对象程志德、李成广感慨地说:“因我们不懂法、不学法,滥伐树木犯了罪被判刑是我们罪有应得,今天司法所借此机会组织我们参加政府大型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我们有耻辱感也有荣幸感,好像我们自己栽下幸福树,造福子孙后代,让后人永远不要再犯这样的错。”

西峡县军马河、双龙、五里桥、紫金、白羽司法所先后都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