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号文】终将载入史册,未来十年看他了

2020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532 号。

该通知重点内容包括:

·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路径,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 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增强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承载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着眼于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可以看到,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主要还是依托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和城市群协同发展来实现目标,这将支撑相关城市或城市群的购房需求释放,给企业布局提供指导意义。

一方面,国家倡导因城施策,在满足楼市可控和城市承载力充足的条件下,将持续全面放宽落户政策。

对比近几年相关文件中关于户籍制度的表述可以发现,2020年明确表示"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与2019年相比,要"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要"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要"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备注: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综上,经济、产业发展较好,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的城市人口吸附力强,能较好地实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的落户目标,也将拉动其房地产市场释放需求,支撑一定的成交量。


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等手段继续推动重点城市群的发展

对比《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关于"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的表述和《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关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的表述,可以发现:

● 除了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外,针对成渝城市群提出"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快其成为新的增长极

关于都市圈发展由"培育"变为"大力推进",点名"支持南京、西安、福州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以轨道交通为重点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从而推进区域协同

提出"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说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要节点城市的用地指标得到保障

● 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坚持淘汰整改和强化正面引导并行,增加政策激励,加强用地和财政建设性资金保障,鼓励省级政府通过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设立省级专项资金等方式择优支持,在有条件区域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综上,区域协同发展加速推进下,相应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同步跟进,吸引新的购房需求,深耕此类型城市抗风险能力强,同时关注核心城市和周边城市的协同发展情况,抓住周边城市的市场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