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4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在长治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补选政协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副主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长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