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自然界动物同性行为是自然规律来为同性恋提供合理化依据

这并不是反对同性恋,而是反对用这句话为同性恋合法化提供合理化依据。因为根本就不需要,一个「蠢」的理由只会给一件事情带来适得其反的理由。


第一,同性恋是一种合法人权(注意,是从人权的角度),并不需要动物界行为来支持。


第二,用这句话作为论据,首先得搞清楚为什么动物界会有同性行为。动物界的同性行为一方面是因为在相当一部分动物界只有那些最强大的动物才拥有交配权,其他雄性只能通过其他方式来完成性释放,而这种行为可能更多的就表现出同性行为。所以这是一种无奈之下的选择,并非同性行为是一种「自然」行为,这和人类社会有较大不同。另一方面是雌性动物交配要处于发情期,否则雄性的行为会被拒绝甚至抵抗,这个时期雄性的释放只能通过非异性交配这种方式,这和人的性需求和感情完全不同。所以在这种角度下自然界同性行为其实可以看做是一种非自然行为。


第三,有些主张者配了很多图片,比如下面这些我只能看出狮子是雄性,看不出其他动物是雄性,所以用这几张图片作为依据实在不能说明问题。而再比如这张图中的狗,也会对着沙发、主人的腿、大地做出一些性行为表现,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说这也是一种自然行为。他只是一种性宣泄,发生在什么上就是什么。与同性关系不大。


虽然没错,自然界会有一些同性,但是人的权益并不需要通过这种依据来支撑。


最后,再次说一下,这并不是反对同性恋,而是同性恋并不需要这种论调来为他提供合理化依据,这和人的行为、权力以及人类社会有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