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提醒:全区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带头落实熔喷布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要求

近期,我区行业用非织造布(简称熔喷布)制造企业大量涌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防疫物资紧缺的压力,但部分企业生产条件简陋,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一定环境和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熔喷布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作如下廉政提醒:

严格禁止

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分红等行为

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村(社区)干部不得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格禁止

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关于熔喷布行业规范整治的措施和要求;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浮于表面”“虚假整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严格禁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建立健康“朋友圈”,不发表不当言论,不随意传播不实信息,不利用职务之便“牵线搭桥”,不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对违规参与熔喷布生产经营的亲友,分析市场形势,讲明利害关系,宣传整治政策,推动熔喷布行业规范生产经营。

当前,我区以铁腕手段开展熔喷布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各板块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政治立场、主动出击、动真碰硬,要以更实的措施推进整治。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坚决查处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坚决查处在专项整治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处、震慑一方、教育一片,努力推动我区熔喷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北区纪委监委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