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故意损害财物罪怎么处罚 #韩国犯罪# #韩国# #韩国诈骗

打架斗殴、暴力讨债、寻衅滋事、黑帮火并等场景在韩国的影视作品里经常可以见到,但在韩国这样治安良好的法治国家的日常生活里虽不常见但也并未绝迹。而前述行为中往往伴随的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不会因为性质不如前述行为恶劣而不被追究。

依据韩国《刑法》第366条的规定,(毁损财物或文书)

毁损、隐匿他人的财物、文书电子记录等特殊数据的,或以其他方式毁损其效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元以下罚金。(1995年12月29日修订)



依据韩国《刑法》第367条的规定,(破坏公益建筑物)

破坏公益建筑物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元以下罚金。(1995年12月29日修订)

依据韩国《刑法》第368条的规定,(严重毁损)(1995年12月29日修订)

1 犯前2条之罪,致他人生命或身体发生危险的,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犯366或367条之罪,致他人伤害的,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韩国《刑法》第369条的规定,(特殊毁损)(1995年12月29日修订)

1 以团体、聚众的暴力,或携带危险物品犯第366条之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元以下罚金。

2 以前项方式,犯第367条之罪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2000万元以下罚金。

依据韩国《刑法》第371条的规定,(未遂犯)

犯第366、367、369条规定之罪的未遂犯,亦予处罚。

#韩国犯罪# #韩国律师# #韩国# #韩国电信诈骗# #韩国酒驾# #韩国法院# #韩国检察# #韩国性丑闻# #韩国留学# #中国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