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精准量刑=检察“加速度”

2020年4月16日,由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翟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庭审理,承办检察官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当庭采纳并宣判。这是疫情期间曲阜市检察院远程庭审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精准量刑被法院采纳的若干案件中的一个。

案情回顾

2018年底的一天,被告人翟某酒后与朋友一起到酒吧娱乐,在楼梯间与被害人胡某碰撞,两人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翟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胡某捅伤后逃离现场。胡某电话报案至曲阜市公安局,翟某被网上追逃。经鉴定,胡某构成轻伤二级。2019年9月,翟某投案自首。

经审查,被告人翟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曲阜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

鉴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翟某在侦查阶段表示认罪,该案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充分告知了翟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向翟某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告知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听取了辩护律师对涉案犯罪事实、罪名、情节、量刑等事项的意见。同时,承办检察官在做出量刑建议时充分与审判人员沟通探讨。

结合翟某致一人轻伤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及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4月7日,在辩护律师见证下翟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曲阜市检察院向曲阜市法院提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精准量刑建议。

为什么要精准量刑

检察机关根据案情,准确、全面地计算出刑期,一方面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激励机制”,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认罪认罚的选择;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控辩双方围绕量刑问题,展开了实质性的平等沟通与协商,最终形成了控辩合意,这对量刑建议的合理性、可接受性、认可度,都有积极的保障价值,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做足功课,持续发力

曲阜市检察院将对各类案件开展定点量刑工作,不断总结量刑规律,提升检察官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在量刑的精细化、准确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定罪和量刑中的主导责任,真正做到量刑建议精准、合理;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关于量刑的意见,不断提高被告人对量刑建议的认可度及人民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效、高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