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泄露公司秘密,是否承担责任

刘某在入职一家公司时,公司与他签订保密协议,要求他保守与公司有关的技术秘密,刘某如泄密,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在离职不久后刘某无意中将一个机密项目的部分数据出现在了一个网络社区中。

问题:该公司可以依据保密协议主张违约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仅仅签订了保密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形下没有权利主张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