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放失业保险金45万余元

  今年以来,太原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功能,促进了社会稳定,畅通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截至2020年8月底,太原市累计为

41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45.26万元。发放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71.41万元。

  今年,太原市取消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限,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了60日申领时限限制。同时还规定,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我们还积极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此外,太原市还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

对不符合衔接条件,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编辑: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