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如何才能避免控制权丢失

企业融资时,创始人如何保有控制权一个客户想办一家公司,但手头缺钱。他把这个项目

和他的一个朋友说了,他的朋友也认为这个项目非常好,想投资。他筹划了一下,前期的装修和员工工资加起来,200万元就可以做起来了。

客户想咨询的问题是:如果融资200万元,融资方要80%的股份,对企业来说有什么样的风险?

这让我想到了1号店的故事。根据网络上的资料,先来梳理一下1号店的股权脉络:

于刚是1号店的创始人,他在离开1号店时曾发过这样一封内部信,内容如下:“我们把1号店看成我们的孩子,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情感,我们吃饭、走路、做梦都想到1号店,1号店是我们的一切,我们用‘心’而不仅是用‘脑’做1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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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2010年5月,于刚在金融危机之后的资金困境中,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让出了1号店80%的股权,他对1号店的控制权就此旁落。平安整合1号店未果后,逐步将1号店的控制权转让给了沃尔玛。

到2015年7月14日,创始人于刚和刘俊岭正式从1号店离职。根据媒体报道,在收购1号店之前,沃尔玛最先找到的是京东,却因为沃尔玛要求控制权而最终被京东拒绝,随后,沃尔玛才选择了1号店,并成功取得了对1号店的全部控制权。

徐小平说过:“如果一开始就把控制权让出去,即把60%的股份让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我只要把事情做起来,这个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是错误的,凡事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有问题。”

众所周知,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经过多轮融资及内部激励后,创始人的股份比例不断被稀释,如果一开始创始人就让出大部分股份,创始人就会变成资本的打工者。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不断融资,创始人便无法保证对公司股权数量的绝对控制。最终的结果要么是创始人被资本驱逐,要么是创始人选择另立门户,这是创始人和投资方都不愿看到的。

那么创始人应该如何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呢?下面分享三种做法:

(1)“AB股”(主要针对外部投资者)。

第一个方法是将股票分为A、B两类。向外部投资人公开发行的A类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权,管理阶层手上的B类股却能投10票(或更多)。这样即使持有绝对数量少数的B类股的创始人,也能持续掌控公司的命运。前文讲过的京东用的就是“AB股”,这里不再赘述。

(2)投票权委托或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针对创始团队)。

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投票表决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间就可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以此加大核心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3)虚拟股权(主要针对内部合伙人)。

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虚拟的股权,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份升值收益。但激励对象对股权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这也是一种使创始人保留对企业的控制权的好方法。

综上,我们对创始人的建议是:

第一,不要在创业初期让资本占大股,否则企业发展后续乏力;

第二,创始人在企业初期,对企业的控制权要格外重视,通过

制度的合理安排来保证创始人的控制权。

作为大股东,不懂章程、协议怎能控制公司

作为企业的大股东,要想取得股权的控制权,首先就一定要弄懂企业的章程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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