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未成年人涉黑案逐年增长,黑恶组织编顺口溜诱导加入

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情况。通报指出,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数量逐年增长,一些黑恶势力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包括涉黑案件392人、涉恶案件344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1441件25866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8091件17323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7277人,包括涉黑案件941人、涉恶案件6336人。

“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虽然从整体上看人数总量不大,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数量逐年增长。”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介绍,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分别为84人、428人、552人,2018年、2019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410%、29%。

万春表示,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无论是对社会和谐稳定还是对未成年人成长都危害极大。

与此同时,有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自编顺口溜“只要不碰八大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种犯罪行为),天塌下来都不怕”,在组织成员中传播,诱导一些未成年人加入该组织;有的黑恶势力刻意招募、拉拢未成年人,在案发后故意安排不满十六周岁的成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还有一些黑恶势力利用未成年人寻求刺激、好奇的心理,以容留、教唆吸食毒品等方式引诱未成年人加入,以达到任意控制未成年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