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人,关于推行“车辆异地交易免委托查验”便民措施的通知

关于推行“车辆异地交易免委托查验”便民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节约办事成本,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以及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及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推行“车辆异地交易免委托查验”便民措施的通知》要求,4月22日起,我市全面推行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车辆异地交易免委托查验”。

即日起,凡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时,申请人可直接向转入地车管所提出申请,转入地车管所将直接受理并完成机动车查验,无需再到转出地车管所办理异地查验委托书。

举例说明,便民措施实施后,有一台登记地为赤峰(蒙D)的机动车要转入呼和浩特市,且该车在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无需再到赤峰车管所办理异地委托查验函,可直接到呼和浩特的车辆管理部门提出异地委托查验申请。呼和浩特车管所在完成机动车查验后,将委托查验表以邮递的方式送达至赤峰车管所。由赤峰车管所通知现机动车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提供材料并办理转出提档业务。

此举,将进一步减少群众往返奔波次数,极大的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

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4月22日

来源:赤峰市交警支队三大队

编辑:张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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