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一夜带货1.7亿,产品质量问题谁担责?树人律师谈看法


2020年3月31日,小米率先拉开帷幕,官宣#罗永浩#于2020年4月1日晚八点抖音直播带货。自带流量罗永浩再度登上热搜,相关文章顿时铺天盖地,网民们也纷纷为直播准备就绪。

据相关数据显示昨夜罗永浩抖音直播,3小时内,带货高达1.7亿;直播结束,罗永浩算是功成身退,完美谢幕。


但现如今,直播带货日渐流行,前有李佳琦通过直播疯狂带货,今有罗永浩携众多产品入驻抖音高调亮相。网民们为爱豆疯狂卸货。货物到家,产品质量由谁负责?

通过对Alpha案例库的检索可知,近年来,主播直播带货引发的案件日趋增多,尤其是2017年至今,几乎是直线上涨。

互联网日渐多元化发展,在直播带货潮流中买家的权益如何保障?本所律师本期推文带货,带您直击责任主体,保障自身权益。

销售商低则500、最高不限

若买家购买的货物与销售商展现的实物样品或者表明的服务质量不符,销售商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一旦坐实,则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在食品安全领域,生产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进行出卖时,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外,还可以向其主张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赔偿金,且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赔偿。

主播连带、重则涉刑

主播带货时,在明知或应知推销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涉嫌虚假广告,仍作为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或代言人,造成消费者损害情形下,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产品的虚假广告,如食品、保健品等,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无论是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还是代言人,都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带货主播”的行为涉及故意销售假冒产品,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平台疏忽连带、重则停业

直播带货,网络平台的交易额屡破新高。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商品的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食品安全领域,平台对商品销售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的处罚,严重时甚至会被停业整顿。

结语

“带货一直存在,直播从未离开”,这一句话用在这两年抖音、快手等类似平台急速发展对人们生活产生的影响上再合适不过了。直播带货仿佛已成为电商标配,但由于主播准入门槛并无标准限制,商品质量始终无法保证;直播带货仍需要政府适量引导,使其走向规范化,行业方能健康长足发展,从而更有效保障买家权益。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关注我们的头条号树人矿业律师,私信咨询。也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即刻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