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偷走嫖资被判盗窃罪

一男子嫖娼后趁女子洗澡偷走嫖资,为追回嫖资,女子拨打110报警,想请警察帮忙追回嫖资,结果双双被拘留十日。近日,海宁法院公开审理了这名男子盗窃一案,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吴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吴某,24岁,安徽人,去年刚到海宁工作。2019年11月,吴某在朋友圈看到叶某发布的一条“经济困难”动态,于是就找叶某攀谈起来,表示愿意出钱“帮助”她。第二天凌晨,两人在约定的海宁某酒店进行交易,吴某将从网贷平台借的9600元当作嫖资付给叶某后,双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吴某自称洗完澡脑子清醒了,觉得自己钱给多了,于是趁叶某洗澡之际,偷偷将付给叶某的9600元嫖资全部拿走,再以下楼去车里取东西为由逃离宾馆,后又去银行将钱存到了自己银行卡上,用于偿还网贷。叶某洗完澡后,在房内左等右等都不见吴某回来,随后就发现包里的9600元也不见了。叶某立刻电话联系吴某质问,吴某找来各种理由搪塞,恼羞成怒的叶某便报警称自己的钱在酒店里被偷了。案发后,吴某将赃款退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没。经海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0日,海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9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吴某能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了赃款(已罚没),可依法及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 海薇 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