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可能会作废?

最近各地区财政局已经陆续出台政策,通知本年度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另外,部分省市已经明确规定,如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初级证书可能被取消,不能报考会计职称考试。

1、比如说福建省

福建龙岩市财政局发布公告其中明确指出:2020年中级、高级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根据规定学历报考条件所需年限,提供相应继续教育),以便于认定从事财会工作年限。

2、比如湖南省

湖南省人社厅3月发布公告,要求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必须在2020年6月1日前完成,否则继续教育的年限将发生断裂,对会计人后期发展影响巨大。


从这些地区的政策来看:继续教育一定要进行,不参加继续教育,就不能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对于会计人的职业发展造成影响。2019年,福建省直、厦门、泉州、重庆、新疆等地要求初级中级考生,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3、财政局和北京市政策

此外,北京市明确规定,会计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明确要求继续教育是作为每一位会计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证明。

综上总结为一句话:虽然有些地区还没有明确限制报考,但日后肯定会越来越严格和规范。不要等到影响个人考证、工作晋升等情况时再着急,请一定重视!

4、北京市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①参加全国会计类相关考试,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

②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③参加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④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知识竞赛。

北京市财政局也发布了本市通知: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今年疫情影响,大部分的会计人员只能采取网络培训方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是北京市财政局认定并公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有需要的可直接登录http://bjkj.chinamde.com/进行网络学习。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大学权威资质。

5、学分申报

学分申报规定中指出: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主办平台上http://bjkj.chinamde.com/进行网络学习的人员,只需开通账户获取学习记录即可,学分由学院统一申报至财政局。还可以获取电子培训证明。

有需要的伙伴和单位团体可以私信,获取更多个性化学习信息。支持统一注册、开课。

再次提醒,不要忽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不论你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都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政策的规定和实施只会越来越严格和规范,更加明确和具体,等到你需要的时候再弥补,很可能会错失宝贵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