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待遇 第五十六條 第一款 人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 優惠 委員
交巡警 第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五十六條 處以
或者 應當 第五十六條 因素 生產 管理人員 從業人員
犯罪 退還 被告人 公安機關 應當 第五十六條 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