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際上的軍售合同,中途可以被隨意撕毀,卻不需要負什麼責任?

宿遷周大大

衛青點兵為您解答:首先國際軍售合同隨意撕毀而不需負責這個問題是不成立的,至少這要看是什麼國家之間的軍售合同以及撕毀合同的原因。軍售貿易並不是簡單的技術、經濟問題,更多時候參雜了大國角力和世界局勢。例如,美國對外軍售,一般他可以隨意中止合同而從不賠償,甚至還會干涉他國軍售而不負責任,這是由其國家實力決定的。此外,因聯合國制裁或國際條約禁止而不得不中止的軍售也不會產生賠償問題,例如俄羅斯售伊朗S-300防空導彈案,因伊朗受聯合國制裁,中止後雖然伊朗要求賠償,但俄羅斯從未賠償。若是雙方軍售合同中有附加條款,對毀約做出免責條款的,當然在符合約定的情況下,也無需複雜。

下面我們來說說,國際軍售中撕毀合同負責賠償的案例:較為著名的是法國售俄羅斯“西北風”兩棲攻擊艦,因為克里米亞問題,法國拒絕交付。在此事件中,法國就向俄羅斯賠償了大約12億美元,並且多年沒有設計過萬噸鉅艦的俄羅斯在這個項目中獲得了部分兩棲攻擊艦的建造技術,隨後就推出了自行設計的兩棲攻擊艦方案。以色列向我國出售“費爾康”預警機系統,也曾因美國干涉而不得不中止,以色列曾向美國提出10億美元補償以彌補對中國的賠償,但是被美國拒絕,後來以色列宣佈向中國賠償3.5億美元。

接下來我們說說毀約後不負責任的案例,比如美國售巴基斯坦F-16戰鬥機,曾因美國單方面政策原因,中止合同並且扣留巴方的預付款和已經造好的戰機,卻並沒有產生任何賠償。此後,美國還多次阻撓巴基斯坦從其他國家購買二手F-16。如此霸道,也算是國際上絕無僅有。因此,我們看到國際軍售單方面毀約是否會產生賠償,主要有以下幾點:1、出售國和購買國的國家實力。2、是否受到聯合國制裁或為國際條約所禁止。3、合同條款中是否有免責條款。本人認為,最終還是要看國家實力,實力強的就是比較霸道,國際軍售中單方面毀約最多就是美國,因美國干涉造成其他國家毀約的也最多,但是從未見美國有過任何賠償行為。


衛青點兵

其實這個挺容易理解的!

先看看一般的合同,雙方簽訂合同,規定了責任義務,違約責任及一切細節。下一步就是按照合同去履行。如果不履行或者不按合同履行,就可以提出對方繼續履行,正確履行或者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如果不肯,你可以上法院起訴,勝訴後你甚至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下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可以通過扣押,凍結,變賣,拍賣等多種方式保證履約一方的合法權益!這套路大家都應該比較熟悉吧!

看過以上這些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明白?軍火貿易是兩國貿易,甲方乙方都是國家,誰來裁決,誰來強制執行?軍火貿易本身生意部分其實是次要的,他要為國家戰略服務才是重點!

另一方面,軍火貿易不是單純做生意,其牽扯到政治外交軍事等多個領域,在很多時候合同拒不履行賠錢或被罵都是小事!比如當年阿根廷買法國飛魚,馬島一開戰法國後續訂單就不交貨了!再比如一國政變,不友好政權上臺,難道還要繼續給她提供軍火嗎?

還有的國家是軍火市場香餑餑,大家都希望賣給她,她就喜歡在軍火合同上出爾反爾,她也不是一概都違約,不然就真沒人和她做生意了,但隔三差五放空炮毀約。考慮到人家強有力的購買力,這種偶爾任性也就可以忍受了!

而且軍火貿易利潤實在是太誘人,牽扯利益也多,又不是隻有一個供應商,撕毀一個合同馬上還有人湊上來,這種奇特的高利潤買方市場讓違約啥的都算是個事!


HI-Tec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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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貿合同是不可以隨意撕毀的,這關乎到一個國家的聲譽,可能一個隨意就能毀掉一個國家長期積累起來的信譽和美名。在簽訂軍售合同之前,買方一般要考察幾個月的時間,包括選產品,表達意向、進一步溝通、達成意向、測試產品、價格協商、簽訂合同等步驟。每達成一項軍售合同的背後都會經過很長時間的談判,一旦達成,誰會輕易就撕毀合同。

一般撕毀合同的有以下幾個情況,純屬個人愚見

第一、外界壓力,這個在當今世界是最常見的,美國的霸權思維影響著很多國家的軍購,特別是中國購買以色列的預警機的時候,就是美國從中作梗讓這次貿易流產,還好現在我國的預警機也不落後美國了。

第二、產品問題,這種事件幾乎沒有,就算是有也不會公佈出來,這算是醜聞了,影響極大。

第三、買方出現問題、比如耍賴皮、出爾反爾等,這個我們國家就遇到了幾次,厄瓜多爾購買的雷達合同被他們無故撕毀,秘魯買MBT-2000坦克閱兵後就還給了中國,因為國防預算不夠買。

最後就是責任的問題,其實負責和不負責全看兩方的合作誠意有多少,還有就是看合同的約束力有多強。


談兵論武

實際上這個問題不成立,國際軍售合同違約的話也得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軍售合同也是商業合同的一種,必然包括違約條款,用於約束雙發的全力義務關係。當然,雙方的談判地位決定了違約條款的傾向和強度。

有很多賣方因違反軍售合同約定而進行責任賠償的例子,其中有一樁的當事人就是中國。這樁軍售就是廣大軍迷耳熟能詳的以色列-中國預警機交易。

上個世紀末,中國為了提高空中作戰能力、加強對臺軍事鬥爭,決定引進大型預警機。由於西方國家對華軍事禁售,而俄羅斯的A-50預警機因為性能太差不入我們法眼。而恰好以色列有成功的大型預警機研製經驗,性能優異。最重要的是,猶太人願意賣給中國預警機技術。

以色列自行研製的費爾康預警機,以波音707為載機。賣給我國的預警機將以伊爾76運輸機為載體。

雙方一拍即合,中方決定購買4架基於伊爾76為載機的費爾康預警機,每架預警機2.5億美元(不包括每架伊爾76的5000萬美元)。據媒體報道,中國已經將一架伊爾76運抵以色列,而以色列已經完成了雷達天線的加裝。

但是,世界上沒有不通風的牆。中以之間的預警機交易被美國方面知道了。根據近年某些消息來源透露,是俄羅斯向美國方面告的密,意圖讓中以預警機交易泡湯,讓中國只能買俄羅斯的A-50。筆者無法證實這個消息,寫在這裡供大家參考。

美國得知中以之間的預警機交易後,出於遏制中國軍事能力的考慮,立即向以色列施壓要求以色列取消該交易,甚至威脅要取消對以色列的軍事援助。要知道,美國對以色列的軍事援助每年高達20多億美元,是以色列重要的軍費來源對以色列的國家安全的意義非常重大。在這個情況下,時任中國主席、總理直接與以色列總理會談,雙方都想排除阻力完成合同。但是胳膊拗不過大腿,在美國的強大壓力下,以色列只要取消了該筆交易。

猶太人的契約精神還是值得尊敬的。交易取消後,以色列將未完工的伊爾76(據傳留著某些線路接口)和中方預付的第一架預警機的費用2.5億美元退還給中國,而且為了向國際社會表明自己的商業信譽,另向中國賠償3.5億美元

而中國這邊,被美國橫插一手後感覺遭到奇恥大辱,國家領導人立即拍板自力更生搞出自己的大預警機!大預警機在軍內又被稱為“爭氣機”,是當時軍隊最重要的項目之一。在國家的鼎立支持和我國軍工人員奉獻的智慧與辛勞下,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預警機空警-2000橫空出世!

如今,我國的預警機家族開花散葉,我們也一舉稱為世界上研製預警機能力最強的國家。現在回顧中以預警機交易事件,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任何困難都難不倒英雄、智慧的中國人民!


從此蕭郎是路人甲

軍售合同不是簡單的一般性購銷貿易合同。主要有政治方面的考量,沒有國際貿易之間的約束條款。

主要體現在軍事強國與弱國之間由為明顯。一但地緣政治需要,撕毀合同什麼負責任?全靠實力說話。


隨緣132042961

合同有很多種,比如意向性合同,意向性合同是不受約束的,雙方都可以隨意撕毀,最近一度撕毀的多是這一種。

還有一種合同就是已經實施了,這個就要承擔後果,比如以色列準備給中國的預警機,因為合同沒有兌現,最終賠款。

第三種合同就是援助合同,比如巴基斯坦買美國的F16,用的是美國軍援的錢,美國終止這部分軍援,小巴又沒有足夠的錢,這類合同也就不了了之了。

第四種合同屬於正常的經貿合同,但是國家插手被終止,這個屬於不可預計且法律強制,這類合同通常會變通一下,比如中國買烏克蘭的小麥,預付資金被烏克蘭挪用導致小麥無法如期提供,於是就用技術做賠償。中國從俄羅斯購買大型運輸機也是如此,最終這份合同變成的購買發動機的合同了。

第五種,國家或公司發生鉅變,想賠償根本就找不到人,這個就根本談不到賠償,只能自認倒黴,比如中國賣給斯里蘭卡的輕武器,船已經到了斯里蘭卡的港口,但是斯里蘭卡因為已經解決了猛虎組織,所以他們就終止了這份合同,取而代之的是燃煤發電廠合同。

還有,絕大部分的合同是終止,而不是撕毀,這一點十分重要。


開心果211149550

國際法,其實就是強國定製的法律,根本沒有公正可言,有也只是表面公正,實際牽扯多重利益。這也是為什麼五大常任理事國,被稱為五大流氓。軍售也一樣,沒有公正可言,都與政治掛鉤,賠不賠,就看拳頭和利益。拳頭大,想賠就賠,不想賠就不賠。除了拳頭,還有利益,有利益就賠,沒利益就不賠。國際關係,就是這麼赤裸裸。美國拳頭大,可以為所欲為,想幹什麼幹什麼。中國拳頭小,就得忍著,等拳頭大了,才能打回去。所以日本特別怕中國發展起來,怕中國強大了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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