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抓3名“老賴” 棗陽法院向失信被執行人“亮劍”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梁軍、王丹丹) 為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營造打擊“老賴”高壓態勢,5月23日,棗陽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孫延峰帶領執行幹警奔赴吳店、楊壋等鄉鎮,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集中強制執行,依法拘留3名“老賴”,打出了執行攻堅戰的聲威和決心。

當日上午8時30分,隨著一聲令下,兩輛警車載著執行幹警前往第一站----棗陽市吳店鎮。申請人執行人羅士江、羅成與被執行人李某勝、劉某良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權糾紛一案中,自案件移送執行後,被執行人劉某良堅持稱申請執行人的受傷與其無關,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一直逃避執行。執行幹警來到被執行人家中,果然在劉家中遇到了久未露面的劉某良,執行幹警在向其明理釋法後,見其仍不配合執行,態度堅決,遂果斷將其拘留。

9時40分,執行幹警獲悉被執行人唐某英在市區萬象城一火鍋店打工後,立即驅車趕往市區抓捕。據悉,2016年4月28日,法院判決馬某、唐某榮夫婦共同償還孫杰借款3萬元及利息後,被執行人既未履行全部義務,又拒絕報告財產情況。當日,執行幹警將唐某英堵在火鍋店後,其態度非常蠻橫,粗言惡語,謾罵執行幹警。經執行幹警耐心勸說,唐某英仍拒不履行義務,執行幹警直接將其司法拘留並移交棗陽市拘留所看管。

11時許,執行幹警又馬不停蹄,趕往棗陽市楊壋鎮張莊村又一被執行人卜某強家。卜某強因欠胡殿真生產資料款5383元,2017年10月24日法院判決生效後,一直未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卜某強送達法律手續,並耐心釋明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但卜某強仍然拒不履行。當天執行幹警找到卜某強再次為其明理釋法後,卜某強仍置若罔聞,拒不執行。為捍衛司法權威,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院遂依法作出對被執行人卜某強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棗陽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俊慶表示,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之年和決勝之年,為切實落實最高法院“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體部署,又好又快地完成既定工作目標,下一階段,棗陽法院將持續發力,嚴厲打擊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決打贏執行攻堅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