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報道(NBC)稱特朗普違憲,2017年7月,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代表7名被特朗普屏蔽了推特賬戶的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特朗普在推特上屏蔽那些對他持批評意見的人。原告方認為,按照憲法第一修正案,特朗普的推特賬號實際是一個“公共論壇”,屏蔽批評聲音的做法,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有關言論自由的規定。
Twitter(非官方漢語通稱推特)是一家美國社交網絡及微博客服務的網站,是全球互聯網上訪問量最大的十個網站之一。是微博客的典型應用。它可以讓用戶更新不超過140個字符的消息,這些消息也被稱作“推文(Tweet)”。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批評政府
在二十世紀之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就任何有關“言論自由”的聯邦法律進行司法審查。例如,最高法院就從未裁定過由聯邦黨人總統約翰·亞當斯就禁止煽動性毀謗言論的立法《1798年外僑與煽動叛亂法》是否違憲,三位大法官所主持的煽動實驗沒有表明任何保留意見。 由副總統托馬斯·傑弗遜和詹姆斯·麥迪遜所引導的主流意見則認為,《1798年外僑與煽動叛亂法》違法了第一修正案及憲法的其他規定。 後來亞當斯敗選給傑弗遜的部份原因就是亞當斯並不受那些被起訴“煽動叛亂”人士的支持,而傑弗遜在當選後很快就廢止了《1798年外僑與煽動叛亂法》並赦免了因此法案而入罪的人們。 在1971年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裁決書的多數意見中, 大法官小威廉·布倫南閣下注意到這次法庭辯論將是“第一修正案”的一個先例,並藉此裁定《1798年外僑與煽動叛亂法》違憲。他寫道,“雖然‘煽動叛亂法’並未在本法庭被測試過,但是有關此法的有效性在歷史上卻是備受爭議。”
屏蔽網友的批評,注意不是謾罵!
批評有兩種含義:一基於美學意義的解釋,指通過運用理論方法對作品進行梳理(試探性評判與論證式評判)進行如,文藝批評;二基於狹義的生活習語,是專指對缺點和錯誤提出意見!
特朗普,你可長點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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