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队住宿,要从探亲假期中扣除?新条令这么说……

作者|军路签约作者 老兵

离队住宿,要从探亲假期中扣除?新条令这么说……

1

周末晚饭前,离队住宿的韩班长准时归队。简单完成了销假手续后,径直去了菜地搞生产。

“韩班长,陪了两天老婆,爽吧!”排里的班长不禁调侃起来。

“必须的必啊!你没家室的人怎能体会……”韩班长毫不避讳,简直就是拉仇恨。

突然,一位战友冷不丁的爆出的一句话,打破了原本的和谐,“周末回去是爽,但你的正常探亲假就少了哦!”

“还有这种事?”前一秒还甜到心坎里的韩班长,这一下被当头一棒,懵了。

2

新修订《内务条令》放宽了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已婚士官条件,同时将离队时间从晚饭后,调整到下午操课结束,暖了像韩班长一样,既不符合随军条件,家属又在驻地工作的已婚士官。

暖心好规定,还可以这么玩??韩班长越想,心里的问号越多,甚至也有点寒心。

“咋了,一回连队就打不精神了?”看到韩班长的失落,连队的贾指导员拉着他摆起了“龙门阵”。

此时,已经相当委屈、想不通的韩班长,自然把指导当作情绪宣泄的对象,有什么疑云、不满一股脑全倒了出来。

“这假扣不扣,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还得看新条令是如何明确的!”贾指导员把话撂这,便起身往房间走。见韩班长一个人还杵在原地,便扭过头招招手,示意他跟上。

3

来到房间,贾指导员翻出了2018年4月17日的《解放军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几个大字在头版很显眼,他带着韩班长针对“离队住宿”一字一字的学习起来。

军官、士官休息日和节假日回家住宿,第一百八十六、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限制大体相同:

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回家/家属来队住房住宿;

配偶在驻地长期工作或者生活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对是否将离队住宿的天数,从探亲假中扣除,这两条针对“留营住宿”的规定中,并没有提到。但《条令》中这两条均提到,轮流回家住宿的军官/士官,应当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权限请假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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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第一百七十八条有没有线索呢?

这一句,贾指导员连续读了好几遍:家住部队驻地的未婚军官,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请假回家的,必须于当日晚饭前归队。其他时间因故请假回家,累计时间从年度正常假期中相应扣除。

这里明确了,什么样的请假应从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其他时间,也就是非休息日、节假日因故请假回家。

学到这里,贾指导员猛地想起来,去年4月有下发过《关于现役军人休假探亲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也有提到,军官请事假每次超过1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天数从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士官基本参考军官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一样一样的。

如此一来,休息日、节假日请假并不是事假,《通知》和《条令》也都没有说“假期要扣除”,军官回家住宿、士官离队住宿均发生在休息日和节假日时间,故累计时间不应从年度正常假期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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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班长跟着贾指导员的逻辑学着条令,越学越有劲儿。

贾指导员拍拍韩班长的肩膀说,“这次新条令关乎我们基层官兵的‘红利’很多,上级已经明确做出部署,既要学习贯彻和落实好新条令,同时要坚决清理不符合的新条令的‘土政策’‘土规定’!

“感谢指导员,这下我放心啦!”韩班长咧着嘴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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