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降标准了!更多军人将享受到终身荣誉!

作者|军路君

新规降标准了!更多军人将享受到终身荣誉!

国防服役纪念章颁发新规调整,相比之前的规定而言,颁发对象的年限限制明显放宽:

金质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限降低了5年银质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年限降低了4年铜质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年限降低了2年

新规标准对颁发军人对象服役年限的下调,意味着更多的军人将可以领到国防服役纪念章,享受到这份终身荣誉!

国防服役纪念章,是2011年8月1日的产物。纪念章有金、银、铜三种材质,设计元素包括军徽、长城、桂叶和基石。分别代表象征着解放军、国防、荣誉和军队的地位作用。

纪念章,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设计制作的,于当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

起初,颁发的对象主要为中、高级士官、营连级和师、团职干部以上干部。

2018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施行,其中第五章纪念章第一百零三条明确规定:

国防服役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8年以上的人员,其中,服现役满8年以上、不满16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16年以上、不满30年的,授予银质纪念章;服现役满30年以上的,授予金质纪念章。

看似一枚小小的纪念章,承载着是军人为国奉献的青春印记,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宝藏。

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对颁发对象降低了服役年限的标准,让更多士官、军官在牺牲奉献的同时,得到国家和军队给予的荣誉和肯定,可有效增添现役军人保家卫国、履行使命的责任感与自豪感。

最后,关于国防纪念章的颁发,新修订《纪律条令》有明确规定: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

团级以上单位举行仪式,结合年度奖励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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