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小霸王是盜版的,任天堂為什麼不告他?

動漫友人

其實這也正是因為國內市場的原因,可能到現在也沒有太多的人都知道任天堂,因為任天堂遊戲特別的昂貴,在以前也並非是每個人都能夠消費的,所以說也僅僅是喜愛正版遊戲的人並且有經濟能力的人玩的。


而且在當時國內也有很多的這類仿製,最大眾熟知的例子也就不用多說了,大家心裡應該都明白吧。

所以即使任天堂想告,也是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另外還有金錢,而且就算贏了官司也不一定能夠得到太多的補償,所以在任天堂看來也並不是特別的划算。


而且就算是告贏了,在當時的環境下,也可能會出現其他類似於小霸王的公司,或許會更加的巧妙。

而且商場也是非常的激烈,過多的也就不用太多說了,總之也就是當時國內玩家完全喜愛免費遊戲。


而且小霸王的技術也並沒有任天堂的好,所以在體驗方面也並沒有任天堂遊戲出色,或許在任天堂看來,小霸王就是一個蹩腳的模仿者,根本不用去過多理會。

當然,任天堂畢竟注重全球市場,或許在當時也沒有知曉民間還有這玩意兒?


TP之家

囧王者,前來拜訪。

這個問題,囧王者絕對有資格回答。上大學的時候,問過法律系的教授。

教授給的答案至今難忘。

其實,還有幾個原因

專利期

任天堂的選擇性無視

那個時候法律不健全,Nintendo依靠法律的想法徹底破滅了,以至於以後20年都沒把中國大陸當作目標市場。直到當下,幾大主機廠家都還在關注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情況,稍有機會就謀求在國內銷售設備。不是沒有而是不能啊,正式說法應該是“市場不成熟,不具備條件”。 也就是說,放著好好的生意不做,要到一個自己完全陌生,並沒有進入的國家打國家官司,並且這個國家還對日本有著天然的憎恨。當時,任天堂保不齊抱著這個想法,選擇性無視了。

FC的生命週期

FC在日本的生命週期到94年冒險島4發佈就基本結束了,任天堂已經開始在主推SFC了,並且在SFC時代,任天堂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對手SEGA的MD,任天堂沒有精力去為一個已經結束了生命週期的機器去打國際官司。而小霸王這家D商到了92年之後才崛起。任沒必要為了過氣的機器,來在中國體制下進行起訴浪費時間和金錢。

培養任天堂粉絲

也許在那個年代還沒有粉絲經濟這個說法。但是,那個時代的日本是有會員制的,日本那個時候在如何培養會員,吸引會員的市場營銷上是笑傲江湖的。也許,任天堂還懷有培養粉絲,準會員的心態,放水養魚。為今後正式進入中國打下良好的基礎。

不急,吃口藥,告辭。


囧王者

聽到一種說法,好像是日本的習慣,例如日劇,歌曲,當年被東南亞大量盜版,他們也沒告,因為這些在日本本土他們已經賺夠錢了。

雖然日本這個國家不大,但是遊戲市場影響力巨大,當年主機遊戲只要佔領了日本,那麼就是佔領了整個世界的市場,只要不威脅到日本本土的市場,日本廠商也不會管。

長期以來日本都不重視中國大陸市場,連正版都不願意進入中國大陸,怎麼會在乎盜版呢?

而且還有一點可以說一下,那掌機來說,據說日本是允許售賣掌機的燒錄卡的,但是不能賣燒錄卡的同時拷貝盜版遊戲。所以說到盜版,不是說日本人放任盜版,而且日本的主機還有各種加密保護,只是覺得他們的思維有點獨特。


小x全棧工程師

首先呢,當然正是剛剛改革開放的初期,法制還不健全,一句“群魔亂舞”不為過,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告了小霸王,他也會換一張皮,接著做大霸王,這樣做下去沒有顯著效果。



而且,小霸王是臺企,而任天堂是日企,但是小霸王有好多生產鏈在內地,促進國內經濟增長。哪怕任天堂有完善的法律支持,作為外企的任天堂也不會很順利的打贏官司,看我們的企業在美國不斷被反傾銷就知道了。美國法律完善吧,但是美國法律為美國企業服務。




最後,作為一個擁有深厚底蘊的、完善的工業體系的,並且飛速發展的國家,雖然現在他們用盜版的遊戲機,但是他們富裕起來了自然會購買正版遊戲機。這樣,盜版的小霸王相當於為任天堂開闢市場,培養潛在用戶。


大學男宿


Laphicet

一方面是,那個年代相關法律不健全,任天堂不是太好告國內企業。

而且,90年代初,FC在日本已經屬於遲暮階段,任天堂已經發售了SFC(超任),並且也沒考慮正式進入中國市場,對中國的盜版FC可能也沒太上心,所以小霸王等產品才鑽了空子。


Lancer喵

那你說騰訊這麼多盜版遊戲怎麼沒人告,地方保護加法律漏洞,到現在寵物小精靈,口袋妖怪之類的商標都不在任天堂旗下的,中國各類公司太抄襲水平牛p,,,當年任天堂就是吃了這個虧,20來年,不敢輕易涉足大陸市場


狐狸未成魔

既然你能問出來這個問題,那在平常的生活中有事你還知道幫著你自己的親戚朋友,不幫著你不認識的人,國家更知道這個了,所以人家外國公司也明白,告了也白告,只會浪費時間和金錢,套用一句俗語:不要胳膊肘往外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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