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市值1000萬,有人想出200萬買20%股份,這200萬是我個人財產嗎?

持之以恆446

1、第一種情況:你全資擁有公司,轉讓股份。

如果公司是你全資擁有的,屬一人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佔股權的100%,有人想出200萬買你股權中20%的份額,那麼這筆交易就發生在對方和你之間,這200萬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轉讓後你的股權變為80%,而對方佔20%的股權,公司註冊資本不增加。

這隻需要你們簽署一份股份轉讓合同,協議由你轉讓20%的股權給對方,對方向你個人支付200萬元,然後你等錢到賬之後,就可以去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股權變動登記了。

2、第二種情況:非全資擁有公司,轉讓股份。

這時候要看你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

如果是股份公司,該股份公司設立不滿一年的,不能轉讓股份。

如果是有限公司,轉讓股份給股東以外的人,需要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才可以轉讓,並且在轉讓時原股東享有同等情況下的優先購買權。

但是隻要是轉讓形式的股份變動,對方出資購買股份的這200萬,都是屬於你個人的。

當然了,該交的個人所得稅還是要交一下。

3、第三種情況:增資擴股。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的意思就是說這200萬不是向原始股東購買股份的錢,而是出資200萬向公司投資,成為公司的股東之一。

由於增資擴股是公司的股本增加,這筆200萬的投資是投給公司的,跟你個人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同時,公司原始的市值1000萬再加上對方出資的200萬,市值應當是1200萬,出資的200萬佔公司市值的16.67%,還不到20%。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公司市值真的有1000萬的話,對方出資200萬本來只能佔16.67%,卻要佔20%,對方就佔了便宜,也就是說,你還虧了。

不過話說回來,您一個1000萬市值的公司,不請一個專業的財務經理來出謀劃策嗎?建議您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無良HR

首先要幫題主釐清幾個問題之後再來回答問題。

既然說到市值,那麼對應的就應該是一家上市公司。市值才1000萬的上市公司?那絕對不是我大A股的!

在我A股,只要是沒退市的公司,最低市值也得有十幾個億。

如果是上市公司,20%這麼高比例的股票買賣還真不是那麼隨意想賣就能賣。

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是不是控制權變更啦、股票是否解禁啦、有沒有違反個人承諾啦……

一般上市公司老闆都很少這麼大比例出售公司股權,除非就是自己真的不想幹了。

我想題主說的應該是估值的概念。如果這個公司是你個人100%持股,1000萬的估值對方也認可,那麼,200萬收購20%股權,這200萬就是你的個人財產。這是一種最簡單的理解方式。

當然,還有複雜一點的,並不是這樣簡單的股權轉讓,對方以200萬認購公司的新增註冊資本,持股20%,多的錢計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那麼,這些錢就是股東以所持股份按比例享有。


斑馬消費

首先來看幾個概念。公司市值1000萬,這個市值可以看成市場價值,也即新投資者對公司價值的評判,所以他想用200萬元購買20%股份。

他想買,那得有人賣,買賣的價格基於雙方的判斷。這裡就涉及到股權轉讓的概念了。

假設1000萬元市值是雙方共同認可的,同時假設公司是你個人持有100%股份的,雙方基於共同判斷,協商一致,你出讓20%公司股份,新投資者支付200萬元的對價,轉讓之後,你持有公司的股份降低為80%,而你得到200萬元,200萬元屬於你個人財產。為了防止產生糾紛,建議公司召開股東會,做出同意轉讓的決議,你與對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併到工商局登記備案。

另外,股權轉讓還要看是否屬於溢價轉讓,如果屬於,還要考慮繳納個人所得稅。總之,股權轉讓的相應程序和稅收繳納安排要做好,避免公司以後發展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生說

首先你需要明白,股權和股份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股權是股東以出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而股份是股東所認購的股份數量,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股權一般見於有限責任公司,股份一般見於股份有限公司,兩者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你說的股份轉讓,應該不能說佔比多少,而是應該說你佔了多少股,假設你目前所在的公司有1000萬股份,你認購了200萬股,那你出售這200萬股是自由的,如果你所在的公司目前市值是1000萬,那每股就是一塊錢,你出售200萬股,那就是200萬塊錢,出售之後,這200萬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但需要交印花稅。

但是從你的描述來看,我覺得公司是完全屬於你一個人的,應該是有限責任公司。

也就是說,你是以出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所以準確的來說,應該是股權轉讓,而不是股份轉讓。



但是股權轉讓又分為兩種。

一種是股權買賣。

而所謂股權買賣,就是你直接把手中的股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別人,比如你現在的公司,估值是1000萬,別人願意用200萬購買你20%的股權,如果公司股權結構只有你一個人,那你出售這20%的股權,所獲得的200萬就是你個人的財產。

如果公司股權結構有多個人,比如兩個人,其中你出資佔比80%,另一個人出資佔股20%,那出售20%的股權之後,所獲得200萬,你只能賺到80%,也就是160萬。

股權轉讓之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會改變,但是股東會改變。

還有一種方式是公司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會稀釋你原來的股份,比如你原來佔股是百分之百,但是增資200萬出讓20%的股權之後,你就只剩下80%的股權。

這種股權轉讓方式,資金是進入公司的賬戶的,用於公司發展,而不是給你個人。所以增資擴股的這200萬不是你個人財產,而是公司財產。



比如你公司引入風投機構,假如你讓渡20%的股權,獲得風險投資200萬,那這200萬會打入公司的對公賬戶,用於公司的發展。

通過這種增資擴股,公司的註冊資本跟股東結構都會發生改變。


貸款教授

股權轉讓分為兩種:一種是企業增資擴股,也就是多發行更多的股份數額或者比例,這種方式,增資來的錢,屬於公司的,任何股東沒有權利動用,另外一種就是股權轉讓了,也就是說你把你自己持有的股票賣給想買的這個投資人,那麼這個錢就是屬於你自己的了,自己可以正常支配,看你們具體怎麼談的,一般來說,基金或者投資公司,公司融資都是增資擴股,不會去買創始人的老股份,因為這個錢要助力公司發展的,其他的可能就會買你的老股份了.


Seekerman

第一方面,公司股份全部在你手中嗎?如果全部在你手中,你只要同意隨時可以出讓20%的股份。如果公司為股份制公司,你不是唯一股東,那麼首先你要考慮你佔公司股份是否大於或者等於20%,如果大於你了可以出售你的股份,如果小於就不能出售了。這隱含了一個問題,股權佔比有時候決定了你在公司的權利,出售股份可能會影響到你在公司將來的權利。

第二方面,購買股份,可以是直接購買(直接花錢從某位擁有股權的人手中購買,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還有一種是公司增資稀釋原股權比例,購買者佔稀釋後股權的20%。

總之,如果你手中擁有股權超過20%,而且你想直接套現的話,你可以直接獲得200萬,如果是稀釋公司股權,給到購買者稀釋後的公司股份的20%,那麼200萬是公司的資金。

最後說一句話,掌控一家市值1000萬公司的老闆或者擁有超過20%股份的股東,還會提出這種問題,我覺得你不太適合這個位置!如果只是變相增加我們的見識,那麼非常感謝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夢遊星期八

那些一本正經胡說八道的回答真的讓我震驚!!

私募基金進入的途徑主要有二,一個是你自己手裡持有的公司股份轉讓給他們,這種情況下股份價格由你們談判決定,而不是當初註冊資本的比例(談下的價格倒推全部股本之價格,也就是所謂的估值),那麼你手裡的部分股份轉給他們,他們成為公司股東,錢給你,當然是你自己的錢,和公司無關。第二種,認購增資,也就是說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增加部分他們認購,繼而成為股東。此時估值估價之類的如上所述,但是寫到章程裡當然還是以註冊資本為準,他們溢價支付的錢存入資本公積,作為公司運營資本。此時他們付的錢是公司的,與你無關,並且你手裡的股份比例也會因為他們的加入而被稀釋。此外,前述兩種方法可以結合使用,即基金認購增資的同時,你還可以以估值價格轉讓一部分股份給他們。

初步回答,希望有幫助。


小石頭走世界

大概看了下,大家回答的都那麼多內容,甚至是個人獨資,股份全都在自己個人名下就是自己的啥的,我只想說不懂的就不要亂說,這種事說錯了會把人家害的很慘的!

很簡單,你就看看你們雙方是怎麼約定,是以增資擴股的形式入資,還是以買老股的形式,如果是增資擴股,這個錢你是不能作為自己個人資產拿去花的,如果是買老股,也就是買你手裡的那部分股份,那麼這個錢你想怎麼花就怎麼花,而且還是以你個人名義花,錢可以進你個人銀行賬戶,你們雙方約定好,協議簽好,公司章程改好,記住了,章程修改也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忽略了章程,往往章程的約定比你籤的協議更有作用!

最終明確的說一點,根據增資擴股或者老股轉讓的約定,找個相關律師諮詢,這些事不能馬虎,還有就是公司的股權和話語權是否要分開,對方能不能參與管理,以及參與的程度,接受外來資金投入是很複雜的,千萬別馬虎!


創業投資仝鈺平

如果你百分百持股的話,那這200萬就是你的個人財產;

如果你不是百分百持股的話,那這200萬就不一定是你的個人財產,這得分情況而定。

1)如果你持股比例超過20%,且買方想買的是你手中的那20%的公司股份的話,那這200萬就完全是你的私人財產;如果買方想買的不是你手中的那20%的股份的話,那這200萬就完全不是你的私人財產;如果買方只要你持股的一部分,和別人持股的一部分的話,那這200萬就不完全是你的私人財產;

2)如果你的持股比例不足20%,那這200萬則肯定不完全是你的,甚至於完全不是你的私人財產。

當然了,還存在一種情況是買方通過二級市場買入20%股份,這樣的話買方就成了大股東,而你的持股市值也會變大,如果此時你通過精準減持變現的話,那獲得的利潤可能遠比200萬多得多。

此外,如果貴公司是通過引進買方作為戰投,從而使得買方得到了20%的股權的話,那這個資產名義上還是買方的,只不過算是他的所有者權益的體現,用途主要也是公司的發展上,與你基本上沒有半丁點的關係。


君銀投顧

市值1000w元,購買者200w是買的個人持有的股權那這就是賣掉股權者的收入,如果股權是公司的,那出資200w買股權只能叫 稀釋股權,比方說原來1000份股權,一份一萬,現在有人拿200w進來想投資公司,那將1000份稀釋成1200w,這200w投進公司後,之前持有股權者如果沒再追加投資,那就只能被動接受稀釋,很多公司就是這樣將 元老 給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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