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位老人將房子贈與女兒,女兒卻不讓他住,並對他不理不睬,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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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這八個字對於張大爺來說,是那麼的刺耳和心痛。一套房子,一個女兒,老人未曾多想,便將房子寫上了女兒的名字。可女兒轉眼間就容不得他在這所房子住下,甚至向法院起訴讓張大爺搬走騰出房子。後來雖然撤訴,女兒卻對老人不理不睬。老人的心,碎了。經過調解,張大爺搬出房屋,女兒一次性支付贍養費33萬元。

相信很多人聽說了這樣的事情都會覺得心酸,父親辛辛苦苦一輩子,將僅有的一套房屋贈與了唯一的女兒,可女兒卻不願意孝順父親,甚至要將年邁的父親趕出家門。那句“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的美好在女兒這兒身上未能體現出分毫。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老人也是子女應盡的義務。張大爺的女兒一次性支付33萬元贍養費,張大爺離開房子,女兒以後不負任何贍養責任。雖然達成了和解,但聽起來仍覺得殘酷,老人一天天變老,他需要的僅僅只是這33萬元嗎?


安徽網

“養這樣的女兒,還不如養一條🐶!”這句話聽起來的確很難聽,但我相信會是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看完這個問題後的第一感覺。

事情是這樣的——安徽省合肥市的張大爺,自身就是一名普通的退休職工,膝下只有一個女兒。張大爺出於各種考慮,將自己僅有的一套房子以贈與的形式轉移到女兒的名下,但自己依然居住在這套房子裡。可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女兒卻向法院起訴,讓張大爺搬出這套他僅有的房子!為此,身體不好的張大爺只好申請法律援助。迫不得已,她女兒一次性支付贍養費33萬元給張大爺。

我無法瞭解張大爺和他女兒之間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起的爭執。但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他女兒讓只有一套房子的父親搬出房子、卻無任何後續安置措施的做法都是無法讓人原諒的!難道讓張大爺住在立交橋下面嗎?或者讓張大爺夜宿街頭?

如此忘恩負義的女兒,為什麼會像對待路人甲般對待自己的父親?難道法律規定的對父親的贍養責任,就這麼輕鬆地拋之腦後?像這種薄情寡義的女兒,讓大眾怎麼評價才好呢?

都說“女兒是小棉襖”、“女兒是男人上輩子的情人”,像這樣的女兒,我看連上輩子的仇人都不如!

現在,雖然張大爺的女兒給付了33萬元的贍養費,但張大爺難道就這樣孤獨下去嗎?這個令人不恥的女兒,心就真的這麼狠?只是,當她也老了的時候,她的孩子會不會也這樣對待她?好好想想吧!別半夜做噩夢!

(網絡圖片,與本文無關)


感動時代

事發介紹:

  • 張大爺是一名退休職工,在合肥有一套房子,只有一個女兒。在房屋拆遷安置時,張大爺為避免房屋過戶麻煩,直接將拆遷後的房屋贈與女兒,為此房子寫著女兒名字,但是他一直居住在該安置房裡。
  • 誰知去年,女兒向法院起訴讓張大爺騰房子,後又撤訴。從那時候起,女兒對他也不理不睬。更讓他難過的是,那段時間還經常有人來上門催張大爺搬家,說房子已經賣出去了。
  • 張大爺身體不好,如果搬出家門將無處可去,而他的退休工資也難以負擔在外租房的費用,為此向合肥市廬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張大爺該怎麼辦?

雖然最終張大爺與女兒經過調解,女兒一次性支付了33萬的贍養費,但是不得不說這33萬元對於張大爺而言遠不及此件事情對其造成的心理打擊。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了幾種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

  •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個人認為張大爺贈與房屋的初衷系希望增強父女之間的親情,並且寄希望于贈與房屋來促使女兒盡到贍養的義務,但是結合本案來看,女兒在接受贈與之後便要求老人搬出且在老人沒有房屋的情況下,且無力支付租房費用的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其嚴重損害了贈與人的權益,作為張大爺可以:

第一種:主張撤銷贈與,雖然房屋已經過戶,但是其過戶的目的並未實現,相反其女兒作為子女在自身擁有房屋且老人無力支付租房費用的情況下,要求老人搬出的行為已經明顯表明其主觀沒有贍養的意願;

第二種:

另行提起訴訟要求女兒按月支付贍養費。


麋鹿說法

世上只有父母的付出不求回報,至於兒女們父母只能給於她他們付出,要求兒女們的回報很難,只有那些從小有著良好教育的兒女才知道感恩,才知道回報於父母。

所以說人到老了,要留住三寶那就是老伴、老窩、和老底,有了這三樣老人才能過好晚年。這三樣不到嚥氣那天絕不能丟掉,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心疼兒女但你不能強於兒女來孝敬自己,他她們這樣做,在於父母從小對他她們的寵愛過於有佳,長大後認為父母對他她們付出的一切,都是應該的,所以不把父母放在眼裡,覺得年歲大的父母是他她們的累贅,再加上父母老了有些事難免做的不妥,使得兒女不能理解,藉此把父母趕出家門。

父母對兒女的愛是無邊的,只要父母還清醒是不願麻煩兒女們的,兒女們在外工作的,父母要是有個病災的都不告訴兒女,怕打擾他她們,跟她他們說的都是一切平安。

最後還是希望兒女們要善待父母,父母老了,只剩下最後短短的有生之年,讓他她們在這短短的時間裡,感到不孤獨,雖然現在有些父母年歲大了,腦袋不是那麼靈活,就在這時才需要兒女們的關心與照顧。好好對待老人別給自己留下太多的遺憾,也給自己的兒女做出一個榜樣。


風吹不倒的秋草

合肥這位老人是一位退休人員,因為在房屋拆遷那時,怕後期過戶比較繁瑣,索性將產權證寫上自己女兒的名字,而老人也一直住在安置房內。

後來自己女兒向法院起訴讓老人搬出去,雖然撤訴了,但是自己女兒和自己的話語明顯減少,三天兩頭有人敲門讓老人搬出去,稱此房已經賣出!

老人因為年事已高,無奈向合肥市廬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最後結果就是,女兒一次性給老人33萬贍養費,此後不負任何贍養責任。

相信老人絕對寧可不要這33萬,因為這33萬意味著自己與女兒的關係從此可能分道揚鑣。

33萬是什麼意思?老人的補償?那合肥現在一套房33萬連個首付都不夠。盡女兒的責任?別搞笑了,對自己父親都已經這樣了,心裡會有責任嗎?無奈被迫給的?我相信這才是給老人33萬的原因,此處只想說三個字:呵呵呵!

贍養老人是一份義務,是一份責任,是一份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繼承!你這些都丟了,此乃刁民也!


合肥視覺

人生兒育女是為了老有所依,如果遇到一個忘恩負義的女兒,無奈之於,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老人的自身權益。

這不,合肥的王大爺就遇到了這樣一個無情無義的女兒。王大爺退休後,將自己房屋、產權贈與了女兒。女兒卻將王大爺起訴到法院,要求他搬出房屋。王大爺無奈申請了法律援助,最終女兒一次性給了王大爺33萬元贍養費。

筆者觀點:

這是一個讓人心寒的事情,估計大多數朋友瞭解了事情經過後,都覺得憤憤不平。

老人含辛茹苦將女兒養大,又將辛苦一輩子掙來的唯一的財產贈送給了女兒。到最後,換來的卻是被女兒掃地出門。這樣的女兒,要來何用呢?有還不如沒有的好。

一套房產換來33萬元,這錢夠不夠老人養老暫且不說。人年紀大了最需要的不是錢,而是兒女的贍養和陪伴。王大爺不僅在財物上被女兒坑了,也被女兒丟棄了。在支付給王大爺33萬元後,女兒將不再盡任何的贍養義務。相當於用錢買斷了父女關係,就此分道揚鑣,沒有了關係。作為唯一的女兒,如此絕情、無人性。作為父親,眼在掉淚、心在滴血,徹底失去了依靠。這樣的女兒,不知晚上能否心安的睡著。

對於有些兒女,老人不能著急著分配財產。可以立遺囑,但不可提前贈與。手裡有財產在,無論兒女是否為真心孝順,最起碼能盡到些贍養義務。有個別兒女,一旦得到老人的財產,老人很可能將面臨被遺棄的狀況。所以,老人一定要握好手裡的資本,免得人財兩空。


龍族社

這個獨生女兒佔據親生父親財產後就拋棄老人,嚴重喪失中華民族孝敬老人的美德,喪失了做人的基本倫理親情,觸犯了遺棄老人的法律!這樣的女兒還有臉活在世上嗎!

合肥的張大爺只有一個女兒,他把房產的所有權屬轉到女兒名下。如今年老體衰,女兒卻要攆他出房屋,甚至到法庭上告要求攆走年老生父!最後法院判決女兒付給生父33萬元。可想而知,年老無所依的張大爺,病痛侵襲的日子會怎樣的孤苦伶仃!

2014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占14.9%,明顯超過聯合國老齡化社會(老年人口占10%)指數。有社會學家調查11個省40多個村,農村老人老了無用時自殺率不斷提高,因為病痛無人管的現象很多。

武漢有個打工的兒子只請到7天喪假,父親在第3天還沒有死,他問“你到底死不死”?父親即浣洗乾淨,服農藥自殺。兒子立即安葬好,趕回公司,否則超過時間會被開除。每次看到這個案例,心中都很沉重壓抑!

老人的養老除了道德規範的約束,更需要法律的保證!這個女兒應該判遺棄罪以懲戒本人,警示世人才行!

老人的養老,除了自己要有高度的防範意識,要有自我養老的觀念,還要有國家舉辦半公有制辦市場化的養老機構!

老齡化社會,有孝順子女的就欣喜幸福吧!其他每個人都要認真思考養老問題,不要讓養老成為我泱泱大國的沉重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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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的做法很不孝,令人氣憤。但是她的做法無疑給了更多人敲響了警鐘。

第一、身為父母要以身作則,用自己的行動給子女作表率。父母就是一面鏡子,自身能做到百事孝為先那麼孩子在這個環境薰染下未來不孝的幾率會小一些;

第二、自古以來都有養兒防老的說法。但是人性不好揣測,老了兒女贍養與否我們都不敢保證,所以不要過早把所有財產都留給兒女。過早給兒女會讓他們覺得一切來的太容易從而少了不懂得奮鬥,自己也要做好最壞的打算給自己留個保障。即便兒女不贍養自己也不至於無處可去!

第三、這個老人和女兒經歷了這樣的事情關係自然難以修復,即便拿到女兒的贍養費老人的心也是寒的。

我們都會有老的那一天,好好教育自己的子女,好好對待自己的爸媽。這個事件中女兒所做的一切也都映在她子女的眼中,讓自己成為一個正面教材吧!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希望每個人都能弘揚,到晚年也可以老有所依吧!


紙短而情長

事件回顧:合肥的張大爺有一套房子,在房租拆遷安置時,為避免過戶麻煩,直接將房屋贈與女兒,因此房屋寫著女兒的名字,但張大爺一直住在安置房裡。

誰知去年女兒向法院起訴讓張大爺騰房子,後有撤訴,從那時起女兒對他不理不睬,張大爺身體不好,如果搬出去將無處可去,而他的退休金難以維持在外租房費用,因此向合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張大爺搬出房子,女兒一次性支付贍養費33萬元。


詩詞公寓觀點:太不孝了,都說女兒是爸爸的貼心小棉襖,是的,但那說的是大多數,並不一定絕對。就像張大爺的這件小棉襖,棉襖的心已經壞透了,不但無法為張大爺遮風擋雨,抵禦風寒,更要命的這件小棉襖裡面已經生蟲了,開始危及張大爺的生命了。

張大爺真是太可憐了,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居然是一隻白眼狼,都說養兒(女)防老,就算張大爺養一隻狗,見到張大爺也一定會搖尾乞憐吧?何況是張大爺辛苦養大的女兒?作為女兒,你這樣對待自己的親生父親,你的良心不會內疚嗎?

人們總是說:人在做天在看,是的,我也相信確實是這樣,今天你能絕情的讓把你的父親趕出家門,殘忍的對自己的父親,那明天你的兒子女兒也會把你趕出家門,因為你已經給你的兒子女兒做出榜樣了。有什麼樣的因,就會有什麼樣的果就是這個道理。


詩詞公寓

過戶過早了,不知道自己養的是狼,開始以為自己養的是寶貝狗,會忠心對待自己+幾年的養育之恩,哪有知道狼狗小時候差不多的,隨著時間推移會現原性的。

希望天下所有的老人不要以過去的眼光看現在的世界,早已物是人非了,過去的尊老愛幼,三重四德早已改革一成以我為天下了。江水東流,眼水下流是現實無法改變的事實。在有生之年自己留給自己一點退路,那就是積畜錢,有錢能使鬼推磨,沒錢什麼老子,兒女多半成了階路人。能動有錢有感情,錢財不是萬能,可在這個社會沒錢真的不行。自己有錢有房就是家。兒女有錢多是他的。長良心的經常來看看你就心慰了,不要要求你對兒女那樣的兒女對你好。付出不要求回報。幫兒女是父母的義務,坐他養他望他們幸福美好。我們做父母是園林工,花開你笑,花落你愁。給兒女是父母的本份,在兒女條件好了,自己留點為的是不能動時少找他們點,寧願死了成為遺產,也不要過早的付掉。至古今來,多是自己有就有,人家有隔雙手。是不爭的事實,只有父母有給兒女的份,兒女給父母的不是太多,向這位把房子給女兒,家就沒啦,昔日的寶貝變成了怨家,現實是他意料之外的。希望這是個例,望天下兒女多善待自己的父母,給父母一個孩子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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