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5月23日,我市對現有《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進行修訂(以下簡稱《細則》),並於當日起開始實施新《細則》。

根據新《細則》,我市將暫停發放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文登、榮成和乳山與中心城區一樣執行同一貸款政策。此外,新修訂的部分還涉及公積金貸款條件、貸款額度、法律責任等內容。

威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首次公積金貸款

結清不足3年不予發放

新《細則》在不予發放貸款條件中,增加了“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後不足三年的繳存職工家庭”條款。例如,市民王先生一家如果於2017年5月還清公積金貸款,從2020年5月才能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把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時間拉開,有助於扶持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剛性需求職工購房。”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增加此條款,也符合中央“住房公積金要重點支持自住性購房,有關優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購房傾斜”的要求。

單職工最高限貸30萬

不僅在貸款條件上提高“門檻”,貸款額度上也相應降低。新《細則》規定,將單職工貸款最高限額下調10萬元,由40萬元調整為30萬元;與雙職工最高限額拉開20萬元的差距,以利於優化貸款結構和防範貸款風險。

二手房貸款額度也有差別化調整——二手房房齡在6年(含)以上,房齡每增加10年,貸款最高限額相應下浮10%。例如,市民王先生夫妻倆想購買一套房齡不滿5年的二手房,則最高能貸得公積金50萬元;如果想購買一套房齡達6年的二手房,按照10%的下浮比例,王先生夫妻倆最高能貸得公積金45萬元。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之所以作修訂,主要考慮到二手房受房齡折舊、建築結構等因素影響,房齡越大風險越高。執行差別化政策將有助於提高二手房貸款風險的防範能力,這種差別化政策也是目前其它地市的普遍做法。

暫停發放“商轉公”欠繳6個月則違約

由於目前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較高,新《細則》規定暫時停止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待個貸率下降至合理區間時,再視情況恢復執行。

為提高職工繳存公積金的意識,杜絕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為目的的臨時開戶繳存行為,新《細則》在違約責任內容上增加“還款期間,發生連續欠繳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條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提醒,新《細則》自5月23日起實施。5月23日前已受理、但未辦結的相關業務仍按原規定執行。

全市執行同一公貸政策

針對已於2017年9月在中心城區範圍執行的相關修訂內容,在《細則》實施後,文登、榮成和乳山將執行同一貸款政策。

其中相關內容包括:首套房貸款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停止向購買第三套以上住房及已經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貸款;貸款金額不超過賬戶餘額20倍;暫停發放公積金異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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