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為試點,海外華人將取消中國戶籍,這裡的海外華人是如何界定的?

淡戀14730597

作為準備移民的人,我看到評論我之前的問題上一條回覆時有人在表達對留學人員佔著兩邊戶口不滿意的想法,希望再評價一下這個事情,給一些更明確的個人態度。

首先我是支持這個規定的,作為北上廣這種本來資源非常稀缺非常寶貴的地方,我完全支持有政策去規範化或者說公平化各種資源。

像我之前說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自2000年制定以來,分別於2005年、2008年、2010年、2015年做了四次修改。戶口管理規定的每次修改和實施對促進人口的合理流動,提升政府部門的社會管理效能,都有重要作用。由於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戶口對於中國公民有很大的福利連帶,從買車買房到上學工作,戶口都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對於一部分已經決定定居在美國的華人來說,佔著雙重福利,確實會對一部分上海本地居民有不公平。戶口管理規定的修繕確實可以給社會管理帶來更大便利。

另外一方面,有一些讀者好像還是忽略了,戶籍和國籍是兩個概念。作為中國公民是不可以持兩國護照的。所以來說,其實如果拿到綠卡之後,最終希望轉成美國國籍的人,是必須放棄中國護照的,不存在說兩面都保留的說法。

很多時候,像我們希望為了下一代的生活考慮移民,但是依然不確定是否要真的入籍美國的人,其實還是希望能經常回國做貢獻和探望親人的。就我個人來說,我是搞教育做學術的,每年都會找機會去和國內的學者,以及來到美國的中國訪問學者交流,希望能加強溝通,並且把更好的教育理念傳播到自己心愛的故土。如果大家能夠把留學生看做為了生活和夢想奮鬥但心繫家鄉的北漂,可能是會多一些寬容和理解。


圖書館員丁丁

規定:如果是因去境外工作或學習等原因,可以遷戶口到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

另外,如果是在外長期工作,註銷戶口後,後續再回來的,也有辦法

規定:註銷戶口的出國人員回國定居的可以恢復戶口。其中,具有華僑身份的,由市僑辦進行審批;不具有華僑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

Q:華人取消了戶口及身份證後,在中國辦理固定資產、退休金、房產、自費醫療、旅遊、產業、銀行相關業務都需要個人證件,而外國護照在一些方面無法使用,該怎麼解決?

A:根據中國國籍法的規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在您取得外國國籍後就自動喪失了中國國籍。加入外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可以及時在相關部門進行信息變更登記。外國護照是在中國境內辦理相關事務的身份證明,在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時,需要按要求出具外國護照持有人與原中國居民身份證、中國護照持有人為同一人的有關證明和公證認證。


因為這不是新規定,之前中國就一直不承認雙重國籍,這次只是到具體的措施,相信到5月1日,上海開始試點後,會逐漸的優化,對於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相信會有一系列的解決措施。可以重點關注。


嘟嘟讀書筆記

身份界定更明細,

海外華僑更暖心!!

中國人有不少人在過去幾十年中,因為移居海外,取得了外國永久居留的身份,獲得了外國的綠卡或永久簽證。他們中間的一部分人,也被註銷了戶口,沒有了身份證。

他們遇到的最大的困難,就是回國以後由於身份問題而引起的在銀行開戶,轉賬,向海外匯款,在通信公司登記手機號,在車管所辦理駕照中的諸多麻煩。。。

國內規定:

中國居民只能用身份證辦理所有以上手續,不能使用護照來辦理銀行卡,手機卡,駕照。。。

問題來了。

海外持有綠卡,被註銷了戶口的這部分中國人回國經常被拒絕辦理上述手續。

我的許多華僑朋友在實際辦理過程中發現,並不是國家不允許給這部分華僑辦理相關手續。而是銀行,通信公司,車管所等等單位的具體經辦人員的糾結和不熟悉國家政策的界限,不清楚,甚至乾脆沒辦過此類業務的背景下,拒絕為這部分華僑辦理相關手續。

他們只要見了中國人拿護照在銀行深申請開戶,辦理手機卡,辦理駕照,就簡單地告訴這部分人:中國人只能用身份證辦,護照都不給辦!

他們許多人不認識,不瞭解什麼是綠卡或永久簽證。他們也不懂,持有中國護照的一部分中國人是“中國華僑”。他們只有護照,沒有身份證!

我的一個在加拿大持永居綠卡的朋友,此次到銀行,通信公司,車管所,都要被工作人員反反覆覆幾十次地詢問,核對,電話請示上級。。。。。這種情況下,我的這位朋友與銀行,通信公司等等單位工作人員不斷爭論,發脾氣,甚至吵過架。。。。

這種情況的產生,在於銀行,車管所,通信公司的具體工作人員都沒有意識到這部分海外華僑的存在。他們簡單地認為,只有持有外國護照的中國人,才是華僑。

為了保證工作中間不出錯,他們堅守原則,堅持只要是中國面孔,持有中國護照,就必須用身份證辦理一切手續的底線,在辦手續的過程中與這部分中國人不斷產生衝突,有時候,僅僅溝通,等待上級的指示,批准,就需要幾個小時,。。。

國家在進步,中國人在走出國門,局面在發生變化。。。。這部分中國人沒有了身份證,註銷了戶口,成為海外華僑,他們回國以後遇到這樣的困難局面,心中的困惑和涼颼颼的感受可想而知。有些人不斷遇到麻煩,就只好放棄中國國籍,乾脆變成了外國公民。他們說,這樣不僅出國旅遊方便,回國辦手續也反而方便多了。諷刺的是,拿外國護照好辦事!

不能不說,這種局面實際是咱們中國的損失。我們實際上是把一部分中國人推走,推向了外國,讓他們不得已成了外國人。

具體情況,也許更糟糕。。。

我本人建議:

中國涉外主管部門,應該協調銀行,通信,車管,酒店。。。。等等一切涉及核查身份的部門,設計一套新的,與時俱進的政策,法規,設計一套新的登記,核查制度,流程,方便這部分既持有中國護照,又持有國外綠卡或永久簽證的中國華僑回國辦事,真正落實習主席講的為人民辦好事。

因為這部分中國人也是中國發展,進步和強大的重要力量,我們應該儘可能地讓他們留在祖國的溫暖的懷抱,而不是把他們推開,推成外國人。

具體措施上,我建議中國政府應該為這部分中國華僑,設計一種顏色不同的中國護照,以區分旅居海外的中國人與居住在國內的既持有身份證,又持有普通護照的中國居民。

這樣做,既方便了國內銀行,車管所,通信公司,酒店對中國居民與中國華僑的不同身份的正確識別,辦理手續,又方便了國家的安全控制和管理。


誠222654481

談談我的看法:上海這個政策出臺以後,評論很多,爭論不斷,也有無知者把國籍與長期居住權混為一談。中國人取得外國國籍者,因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故取消其國籍、戶籍和居民身份證是必須的,即合理,又合法,沒異議。

按我國“國籍法”規定:持有某外國“綠卡(PR)”只有具有長期居住某外國的權利,仍持“中國護照”,仍是“中國公民”。如果把這部分人在國內的戶籍和身份證取消,作為“持中國護照的中國人”,能以“中國護照”在國內行使公民權利,也無異議。但是“中國公民”持“中國護照”在國內行使“公民權利”也會有諸多不便。如辦理銀行、理財、股票、房產、看病住院、乘坐飛機、高鐵、結婚、繼承、移動支付、買賣住房等等,一般只能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才能辦理。如此“規定”對國家吸引國外華人人才回國報效祖國也不利。

國家最好出臺相關的配套規定,或對“海外定居”做出合理解釋。


南湖水邊青青草

各位,本人觀點還是不支持雙重國籍。持有外國,國籍。又有中國身份證。在國外犯罪,可以回國,尤其是在中國犯罪又能在國外有居住所。這樣,中國就把這些人發放了特殊權限。身份高出內地人的身份。這屬於人人不平等了!況且,華人有了外國籍,證明是它國公民。不屬於中國公民!定居國外的中國人,既然,擁有外國籍,就理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戶籍管理相關規定遵守。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殘夜英式-

要區分兩個概念,戶籍和國籍。華僑是在國外定居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出國旅行、訪問人員,政府派往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以及國家派駐外國的公務人員和在國外學習的留學生。華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保護華僑在國外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是中國政府的職責。戶籍,俗稱常住戶口,常住戶口,當然是常住才有戶口啊。你都不常住了,要啥戶口。出國定居的華僑,理應到戶籍地註銷常住戶口,注意,是註銷常住戶口,不是註銷國籍,不要偷換概念。華僑歸國定居,可到原戶籍地,申請恢復登記常住戶口。即使被定居地取消居留權,遣返的華僑,仍然可以申請恢復登記常住戶口。比如你原來是上海戶口,因為出國,註銷了常住戶口,現在回國定居了,原常住戶口地,必須給你登記,這是你的權利。回國居住的華僑,不願意回原戶籍地登記常住戶口的,需要符合申請登記地的入戶標準。比如,原來是山區農村戶口,你回國後想把戶口登記在上海,那你就必須符合上海的入戶標準了。


我就是zxq666

太好了,早該抓緊及時嚴辦了!中國絕不應該也不會承認什麼雙重國籍。中國人一旦加入了其他國家的國籍,說明他已不是中國人,就必須立刻取消他的中國國籍!這和愛國不愛國沒有絲毫的關係,哪是你個人的行為。如果你還算是個愛國者,加入其他國家的國籍後照樣可以心繫祖國,今後做有利於母國------中國的事!


vv051253

如何界定海外華人這個事情,實際上分兩種情況。

一;首先要認清外藉華人和旅居在國外僑民的區別。

二;要分清長期定居和短期居留的差別。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藉法》第九條規定,“定居在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藉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藉。”所以,我國法律是不承認雙重國藉的。放棄了中國國藉的有中國血統的人就成了海外華人,從法律上說已經是外國人,但是在血緣上說還是同胞,只要他們提出要求,國家還是照顧他們的利益的。但畢竟是外國人總是有差別的,總歸是居住國公民不是中國公民了。華僑是指擁有中國國藉持中國護照定居在外國生活工作的中國公民,就是僑民,因為漢語表達方式,中國僑民就簡稱華僑,所以華人特指沒有中國國藉但有中國血統的同胞。華僑就是持中國護照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僑民。

其次,定居國外是分長期居留和有居留期限的短期居留,長期居留就像美國綠卡歐盟五年居留等,一般來說到期可以順延,比較方便,所以可以稱之為“永久居留”,短期居留一般是一年期限,有稅務狀態,無犯罪狀態,固定的居住地址,以前甚至有三個月期限,剛剛從移民局拿出來,馬上又要準備遞交申請延續的手續了。當然有的國家本身就是移民國家,有移民法律手續就和這樣的事情不一樣。如我們單位有一同事,她老公的父母是國民黨空軍軍官,早年就移民美國了,改革開放後她家父母就直接給他們辦了移民手續,和後來去美國讀書“投資”的人取得綠卡不是一回事。在歐洲也是一樣,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們那裡偷渡成風,變著花樣偷渡法意西班牙等國,


到了以後打黑工,然後這些國家有移民需要,就大赦非法移民,身份就轉正了,前幾年就有投資移民,只要投資50萬歐元或者25萬歐元創造十個就業崗位就給永久居留,或者購買房地產達一定數就給永久居留。所以這個在國外的居留權是不一樣的。

至於怎麼界定華人華僑,這個事情實際上是很難的,有的僑胞為了福利,孩子教育,和加入外藉旅行方便等原因,既保留中國護照不去使館申明,又加入外藉領取僑居國護照,確實是有的,中國使館也不可能要求僑民一定要登記,也不可能介入外國的內務部分查看,所以雙重國藉的僑胞也是有相當數量的。

上海市公安局關於註銷定居在國外的僑胞戶藉的事情,實際上較難操作,既要釐請是不是有雙重國藉,又必須搞清楚人家是舉家長期移民定居還是因商務定居,一律註銷戶口,如果人家常來常往國內外又怎麼辦?我們浙江省以前出國就必須交上身份證,但我就沒交,所以很方便,但是老婆交了,後來恢復戶口就在國內呆了三個月,這個事情還是因為我們那裡是僑鄉,政策有傾斜方便的。


老狼182339806

帶有雙重國籍身份早就備受爭議,這是人為造成的國籍身份混淆不清、是事而非,對持有雙重國籍的人在從事經濟活動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享有國民特殊待遇等一系列問題都有悖法律,對國家不利。


活著d知覺

定居國外,不一定不愛祖國。我們應該團結可以團結的力量,讓中國更加偉大而努力。不要在這些小問題上花費時間和精力。定居國外,還想留有中國戶口,這說明還愛祖國。加拿大定了南京大屠殺紀念日就是例子。如果沒有這些愛國的海外人士,這件事是無法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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