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为试点,海外华人将取消中国户籍,这里的海外华人是如何界定的?

淡恋14730597

作为准备移民的人,我看到评论我之前的问题上一条回复时有人在表达对留学人员占着两边户口不满意的想法,希望再评价一下这个事情,给一些更明确的个人态度。

首先我是支持这个规定的,作为北上广这种本来资源非常稀缺非常宝贵的地方,我完全支持有政策去规范化或者说公平化各种资源。

像我之前说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自2000年制定以来,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0年、2015年做了四次修改。户口管理规定的每次修改和实施对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提升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效能,都有重要作用。由于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户口对于中国公民有很大的福利连带,从买车买房到上学工作,户口都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对于一部分已经决定定居在美国的华人来说,占着双重福利,确实会对一部分上海本地居民有不公平。户口管理规定的修缮确实可以给社会管理带来更大便利。

另外一方面,有一些读者好像还是忽略了,户籍和国籍是两个概念。作为中国公民是不可以持两国护照的。所以来说,其实如果拿到绿卡之后,最终希望转成美国国籍的人,是必须放弃中国护照的,不存在说两面都保留的说法。

很多时候,像我们希望为了下一代的生活考虑移民,但是依然不确定是否要真的入籍美国的人,其实还是希望能经常回国做贡献和探望亲人的。就我个人来说,我是搞教育做学术的,每年都会找机会去和国内的学者,以及来到美国的中国访问学者交流,希望能加强沟通,并且把更好的教育理念传播到自己心爱的故土。如果大家能够把留学生看做为了生活和梦想奋斗但心系家乡的北漂,可能是会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图书馆员丁丁

规定:如果是因去境外工作或学习等原因,可以迁户口到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

另外,如果是在外长期工作,注销户口后,后续再回来的,也有办法

规定: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Q:华人取消了户口及身份证后,在中国办理固定资产、退休金、房产、自费医疗、旅游、产业、银行相关业务都需要个人证件,而外国护照在一些方面无法使用,该怎么解决?

A: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您取得外国国籍后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以及时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变更登记。外国护照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相关事务的身份证明,在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时,需要按要求出具外国护照持有人与原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持有人为同一人的有关证明和公证认证。


因为这不是新规定,之前中国就一直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次只是到具体的措施,相信到5月1日,上海开始试点后,会逐渐的优化,对于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相信会有一系列的解决措施。可以重点关注。


嘟嘟读书笔记

身份界定更明细,

海外华侨更暖心!!

中国人有不少人在过去几十年中,因为移居海外,取得了外国永久居留的身份,获得了外国的绿卡或永久签证。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也被注销了户口,没有了身份证。

他们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回国以后由于身份问题而引起的在银行开户,转账,向海外汇款,在通信公司登记手机号,在车管所办理驾照中的诸多麻烦。。。

国内规定:

中国居民只能用身份证办理所有以上手续,不能使用护照来办理银行卡,手机卡,驾照。。。

问题来了。

海外持有绿卡,被注销了户口的这部分中国人回国经常被拒绝办理上述手续。

我的许多华侨朋友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发现,并不是国家不允许给这部分华侨办理相关手续。而是银行,通信公司,车管所等等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员的纠结和不熟悉国家政策的界限,不清楚,甚至干脆没办过此类业务的背景下,拒绝为这部分华侨办理相关手续。

他们只要见了中国人拿护照在银行深申请开户,办理手机卡,办理驾照,就简单地告诉这部分人:中国人只能用身份证办,护照都不给办!

他们许多人不认识,不了解什么是绿卡或永久签证。他们也不懂,持有中国护照的一部分中国人是“中国华侨”。他们只有护照,没有身份证!

我的一个在加拿大持永居绿卡的朋友,此次到银行,通信公司,车管所,都要被工作人员反反复复几十次地询问,核对,电话请示上级。。。。。这种情况下,我的这位朋友与银行,通信公司等等单位工作人员不断争论,发脾气,甚至吵过架。。。。

这种情况的产生,在于银行,车管所,通信公司的具体工作人员都没有意识到这部分海外华侨的存在。他们简单地认为,只有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人,才是华侨。

为了保证工作中间不出错,他们坚守原则,坚持只要是中国面孔,持有中国护照,就必须用身份证办理一切手续的底线,在办手续的过程中与这部分中国人不断产生冲突,有时候,仅仅沟通,等待上级的指示,批准,就需要几个小时,。。。

国家在进步,中国人在走出国门,局面在发生变化。。。。这部分中国人没有了身份证,注销了户口,成为海外华侨,他们回国以后遇到这样的困难局面,心中的困惑和凉飕飕的感受可想而知。有些人不断遇到麻烦,就只好放弃中国国籍,干脆变成了外国公民。他们说,这样不仅出国旅游方便,回国办手续也反而方便多了。讽刺的是,拿外国护照好办事!

不能不说,这种局面实际是咱们中国的损失。我们实际上是把一部分中国人推走,推向了外国,让他们不得已成了外国人。

具体情况,也许更糟糕。。。

我本人建议:

中国涉外主管部门,应该协调银行,通信,车管,酒店。。。。等等一切涉及核查身份的部门,设计一套新的,与时俱进的政策,法规,设计一套新的登记,核查制度,流程,方便这部分既持有中国护照,又持有国外绿卡或永久签证的中国华侨回国办事,真正落实习主席讲的为人民办好事。

因为这部分中国人也是中国发展,进步和强大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尽可能地让他们留在祖国的温暖的怀抱,而不是把他们推开,推成外国人。

具体措施上,我建议中国政府应该为这部分中国华侨,设计一种颜色不同的中国护照,以区分旅居海外的中国人与居住在国内的既持有身份证,又持有普通护照的中国居民。

这样做,既方便了国内银行,车管所,通信公司,酒店对中国居民与中国华侨的不同身份的正确识别,办理手续,又方便了国家的安全控制和管理。


诚222654481

谈谈我的看法:上海这个政策出台以后,评论很多,争论不断,也有无知者把国籍与长期居住权混为一谈。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者,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故取消其国籍、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是必须的,即合理,又合法,没异议。

按我国“国籍法”规定:持有某外国“绿卡(PR)”只有具有长期居住某外国的权利,仍持“中国护照”,仍是“中国公民”。如果把这部分人在国内的户籍和身份证取消,作为“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能以“中国护照”在国内行使公民权利,也无异议。但是“中国公民”持“中国护照”在国内行使“公民权利”也会有诸多不便。如办理银行、理财、股票、房产、看病住院、乘坐飞机、高铁、结婚、继承、移动支付、买卖住房等等,一般只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才能办理。如此“规定”对国家吸引国外华人人才回国报效祖国也不利。

国家最好出台相关的配套规定,或对“海外定居”做出合理解释。


南湖水边青青草

各位,本人观点还是不支持双重国籍。持有外国,国籍。又有中国身份证。在国外犯罪,可以回国,尤其是在中国犯罪又能在国外有居住所。这样,中国就把这些人发放了特殊权限。身份高出内地人的身份。这属于人人不平等了!况且,华人有了外国籍,证明是它国公民。不属于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中国人,既然,拥有外国籍,就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户籍管理相关规定遵守。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残夜英式-

要区分两个概念,户籍和国籍。华侨是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出国旅行、访问人员,政府派往他国协助建设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派驻外国的公务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中国政府的职责。户籍,俗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当然是常住才有户口啊。你都不常住了,要啥户口。出国定居的华侨,理应到户籍地注销常住户口,注意,是注销常住户口,不是注销国籍,不要偷换概念。华侨归国定居,可到原户籍地,申请恢复登记常住户口。即使被定居地取消居留权,遣返的华侨,仍然可以申请恢复登记常住户口。比如你原来是上海户口,因为出国,注销了常住户口,现在回国定居了,原常住户口地,必须给你登记,这是你的权利。回国居住的华侨,不愿意回原户籍地登记常住户口的,需要符合申请登记地的入户标准。比如,原来是山区农村户口,你回国后想把户口登记在上海,那你就必须符合上海的入户标准了。


我就是zxq666

太好了,早该抓紧及时严办了!中国绝不应该也不会承认什么双重国籍。中国人一旦加入了其他国家的国籍,说明他已不是中国人,就必须立刻取消他的中国国籍!这和爱国不爱国沒有丝毫的关系,哪是你个人的行为。如果你还算是个爱国者,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后照样可以心系祖国,今后做有利于母国------中国的事!


vv051253

如何界定海外华人这个事情,实际上分两种情况。

一;首先要认清外藉华人和旅居在国外侨民的区别。

二;要分清长期定居和短期居留的差别。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藉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藉。”所以,我国法律是不承认双重国藉的。放弃了中国国藉的有中国血统的人就成了海外华人,从法律上说已经是外国人,但是在血缘上说还是同胞,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国家还是照顾他们的利益的。但毕竟是外国人总是有差别的,总归是居住国公民不是中国公民了。华侨是指拥有中国国藉持中国护照定居在外国生活工作的中国公民,就是侨民,因为汉语表达方式,中国侨民就简称华侨,所以华人特指没有中国国藉但有中国血统的同胞。华侨就是持中国护照定居在国外的中国侨民。

其次,定居国外是分长期居留和有居留期限的短期居留,长期居留就像美国绿卡欧盟五年居留等,一般来说到期可以顺延,比较方便,所以可以称之为“永久居留”,短期居留一般是一年期限,有税务状态,无犯罪状态,固定的居住地址,以前甚至有三个月期限,刚刚从移民局拿出来,马上又要准备递交申请延续的手续了。当然有的国家本身就是移民国家,有移民法律手续就和这样的事情不一样。如我们单位有一同事,她老公的父母是国民党空军军官,早年就移民美国了,改革开放后她家父母就直接给他们办了移民手续,和后来去美国读书“投资”的人取得绿卡不是一回事。在欧洲也是一样,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那里偷渡成风,变着花样偷渡法意西班牙等国,


到了以后打黑工,然后这些国家有移民需要,就大赦非法移民,身份就转正了,前几年就有投资移民,只要投资50万欧元或者25万欧元创造十个就业岗位就给永久居留,或者购买房地产达一定数就给永久居留。所以这个在国外的居留权是不一样的。

至于怎么界定华人华侨,这个事情实际上是很难的,有的侨胞为了福利,孩子教育,和加入外藉旅行方便等原因,既保留中国护照不去使馆申明,又加入外藉领取侨居国护照,确实是有的,中国使馆也不可能要求侨民一定要登记,也不可能介入外国的内务部分查看,所以双重国藉的侨胞也是有相当数量的。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注销定居在国外的侨胞户藉的事情,实际上较难操作,既要厘请是不是有双重国藉,又必须搞清楚人家是举家长期移民定居还是因商务定居,一律注销户口,如果人家常来常往国内外又怎么办?我们浙江省以前出国就必须交上身份证,但我就没交,所以很方便,但是老婆交了,后来恢复户口就在国内呆了三个月,这个事情还是因为我们那里是侨乡,政策有倾斜方便的。


老狼182339806

带有双重国籍身份早就备受争议,这是人为造成的国籍身份混淆不清、是事而非,对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享有国民特殊待遇等一系列问题都有悖法律,对国家不利。


活着d知觉

定居国外,不一定不爱祖国。我们应该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让中国更加伟大而努力。不要在这些小问题上花费时间和精力。定居国外,还想留有中国户口,这说明还爱祖国。加拿大定了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就是例子。如果没有这些爱国的海外人士,这件事是无法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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