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文人偏愛小腳?纏足的歷史是何時開始的?

薛文康

關於纏足起源於何時,有十多種說法。

最早的是起源於商,明清筆記裡說道,妲己變幻成人形時,腳沒有變好,於是她就把腳裹了起來,後來宮女紛紛仿效裹腳。

按種神話的邏輯可以再往前推,民間傳說,大禹的妻子塗山氏也是狐狸精,她的腳也很小。

還有說是起源於唐代。杜牧在詩裡說楊貴妃鈿尺裁量減四分, 纖 纖 玉 筍 裹 輕 雲,標準的三春金蓮。所以有學者說唐代就開始有纏足之說,只不過是宮中所愛。

上面的說法要麼是虛無縹緲,要麼是孤證,都麼有什麼說服力。

學術界一般認為,纏足從宋代才開始。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的《纏足》裡說,如熙 寧 、元豐以前纏足的人還很少。到宋徽宗時期,纏足才發展起來 ,據陸游在他的《老 學庵筆記》裡記載了專門用來纏足的鞋叫“錯到底 ”,當時已經在社會上流行。


到了南宋時期,纏足的人越來越多。什麼纏足、縛腳、金蓮這類詞語在詩詞文章中大量出現。

元朝由蒙古人建立。蒙古女子本身不纏腳,但是蒙古人入主中原後,並不反對漢人纏足,甚至以欣賞的眼光看待。

到了明清時期,纏足發展至鼎盛。那時候,山西大同,成了著名的纏足聖地,明武宗去那裡選過美。到了明末戰亂時期,張 獻 忠屠四 川的時候,割下女人的小腳堆積成山 ,起了個名字叫 “金蓮峰 ”,後來他佔領湖 北 ,又製造了這樣的血案。這種扭曲的風氣跟扭曲的時代交織在了一起,成了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註腳。

清朝由滿人建立。滿族女子是不 纏足的,所以在滿清入關初期反對纏足的,還為此下了禁令 。 但實際上沒有禁下來。康熙朝早早解除了禁令 。纏足由此極速發展,以至於成了風尚。

各種原因,有變態的審美需求,有束縛女人的實際需求,總之,底子是骯髒的,動機是陰暗的,實際上就是變態的。


了不迪

目前學界普遍的認知是,在唐末之前,既沒有描述纏足的文獻資料,也沒有相關的考古發現,真正有據可考的纏足歷史源自於宋代。所以那些講到隋朝的故事的,大多是民間傳說,真實性並不可靠。


美國學者高彥頤通過研究證明,六朝時代和唐代的詩文中,有大量的關於羅襪、鞋帶的描寫,這是詩人們對理想女性的描繪。但是,中國雖然有漫長的男權社會歷史,但男性審美還不足以讓如此大量的女性自殘。所以,不要以為我們的祖先變態到喜歡殘疾了的雙腳,這完全是誤解。


目前的研究表明,纏足的出現,與社會經濟之間存在密切的關聯。


纏足興起的時候,其實是富人階層彰顯身份的方式。這套邏輯在今日可能很難被理解,但在古人看來,纏足意味著這名女性失去作為勞動力的資格,她不需要幹活。家裡能白養著她,代表這個家庭很有實力。


說白了,女性被纏足,是當時人們炫富的方式。


因為涉及到財富問題,所以攀比之風盛起。許多家庭,本身經濟狀況並不好,但礙於面子還是給女孩子纏足,這一風氣得以流行起來。到了帝制晚期,不纏足已經變成一件無法想象的事情。


另一方面,當紡織業大幅度發展的時候,很多家庭意識到,纏足的女性恰好適合這個工作。美國學者Hill Gates專門寫過這樣一本書,研究纏足和女性勞動力之間的關係。


她得出的結論是,纏足和從事紡織勞動的家庭有密切的關係。如果一個家庭是從事紡織業的,這個家庭中的女性大概率會被纏足。


其原因在於,紡織業是一種女性從業者遠多於男性的行業,它要求從業者長時間坐著,坐得越久,活就幹得越多。女孩子長到一定年齡,家裡人普遍會想要女孩子幫忙紡織,但如何限制孩子愛活動的天性呢?父母想出來的辦法就是:纏足。纏足之後,小腳不再適合奔跑與活動,於是女孩子可以踏實下來進行紡織,為家庭創造更多收入。


換而言之,到了這個階段,纏足這種起初是炫富的方式,產生了真正“實用性”的價值,它變成了限制女孩人身自由的鐐銬。


歸根結底,在女性纏足的歷程中,女性自己起了巨大的作用。她們不會為了迎合男性審美而纏足,但卻會為了表明出身的高貴和經濟的富裕而纏足。放眼當今社會,很多女性又何嘗不是苦著自己,只為了顯示高人一等呢?千百年時間過去,炫富的形式發生變化,但不變的,是人性。


默爾索

據考證,纏足由北宋時興起,至今已近千年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讓女人纏足,是男人自己為滿足畸形欣賞趣味的主觀願望,婦女是被動的,被迫的。

正如少數民族的紋面、黑齒、撐耳洞一樣,漢族的纏足也是對人身體的一種摧殘。在男強女弱的男權社會,婦女只是附屬品,是以服從的面目存在和求生存的。男人欣賞的是一種柔弱的、病態的“美”,這就包括女人的小腳,按現代醫學來解釋就是“戀足癖”。


他們把小腳視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愛撫中可以起到激發男人性慾的作用。清初的戲曲家李漁在《笠翁偶錄》中寫道:“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說的非常直白和露骨。“愛蓮居士”們著書立說,把婦人的小腳評級分檔,加以點評:1尺寸:三寸以內為金蓮,四寸以內為銀蓮,大於四寸為鐵蓮;2質量:忌太胖、太瘦,要求勻稱適度;3膚色:要求白、嫩、細;4周正:左右腳均勻對稱,不走形------洋洋灑灑,津津樂道,歪理異說,不一而足!

在清代有這個說法,相親時先看小腳,再看樣貌,女子只要有一雙出色的上品“金蓮”就可以嫁到富貴人家。馮驥才的小說《三寸金蓮》寫道,平民女子戈香蓮,為改變命運,吃盡千辛萬苦纏出“比菸捲長點兒”的小腳,最終嫁入豪門。在“戀蓮癖”的夫家,為能在眾多小腳妯娌中爭寵立身,她鬥智鬥勇,不惜自虐二次纏足。待到女兒纏足的年齡,身心俱憊、痛苦不堪的香蓮動了惻隱之心,最終放走了女兒。

為了迎合和滿足男人的變態需求,婦女們忍受著身心的雙重痛苦,在麻木和矛盾中行走著,從牴觸到認命,從自覺、自願到滿足、炫耀。在清代,河北宣化,山西大同,甘肅蘭州等地都曾有荒誕的“晾腳會”,年輕的姑娘、媳婦脫掉鞋襪,亮出小腳,一排排坐在街頭,任由男人們指指點點,觀看品評。觀看的男人摩肩接踵,彷彿趕盛會。女人們則盼望著得到好評,以達到出人頭地,改變命運的目的。“晾腳會”的畸形繁華,是一個時代的悲哀和不幸。

畢竟時代在進步,婦女解放了,婦女們不再依靠男人而生存。解放後,婦女一律放足,綿延千年的纏足陋習從此絕跡。但令人不解和氣憤的是,在當今的21世紀,居然還有人打著“恢復優秀傳統文化”的名義辦所謂的“女德”班,公開給不諳世事的小女孩裹腳纏足。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陋習死灰復燃,重走回頭路,還在網上大力宣傳,這難道不值得深思嗎?!


北京民俗

纏足就是俗稱的裹小腳。通常在女子四五歲時開始用布帛纏住雙腳,直至腳趾骨全部斷掉折在腳底,一雙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就形成了。

其過程血淚斑斑,慘無人道。俗話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裹腳如此痛苦,為何會在中國存在那麼久的歷史,而且備受各代文人的歌頌?

古代之所以流行小腳,跟當時嚴重的男尊女卑的社會環境脫不開關係。三從四德告誡女人要“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為了讓女性完全臣服於男性權威,不得不對她們的力量進行削弱。

纏足後的女人,行動不便,不能參加繁重的勞動,家裡的財富都得靠丈夫積累,穿衣吃飯都得仰仗男人,自然不敢忤逆對方。

再者,裹了小腳的女人,獨立行走都是難題,或是扶牆,或是由婢女攙扶,路都走不穩,男人根本不用擔心她受委屈了會逃跑。

從歷史上對大家閨秀的各種讚揚,比如“養在深閨”、“足不出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等等可以看出當時社會對女性是極大的限制,女人就是“玩物”,是沒有獨立自尊的。所以偏愛小腳是站在男權立場出發而絲毫不用考慮女人感受的結果。

要說纏足的歷史從何而來,民間各種說法不一而足。

流傳最廣的說法為源自五代。傳說南唐後主的嬪妃窅娘,美貌過人而且能歌善舞。為了爭寵,將自己的腳用布纏起來,纏的很緊,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

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李後主見後十分喜愛,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用以賞賜窅娘,以至於宮中各人到民間美女均效仿纏足。

民間還有傳說纏足始於隋。傳說隋煬帝暴虐又好色,東遊江都時,要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

她痛恨煬帝暴虐預謀行刺。事先用長布將一把長三寸、寬一寸小刀緊緊裹在腳底。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

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趁機行刺煬帝,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

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民間女子為免入宮卻紛紛裹起小腳來。

甚至神話傳說中都有纏足的痕跡。傳說紂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變得,但是唯獨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異常受寵,宮中女子紛紛都學了起來,把腳裹小。

雖然民間說法眾說紛紜,歷史學家們卻考證出纏足源於宋代。

有史記資料證明民間流傳最廣的說法中李後主的皇后並未纏足,《南唐書》中說小周後,“手提金履,劃襪淺來”,手拿鞋子,穿著襪子走來,說明並未纏足。唐朝女子都穿得正常鞋履,顯然也是沒有纏足的。

比如,李白的詩 “一雙金齒履,兩足白如霜”,韓愈詩“一婢赤足老無齒”,都明確表明唐代女子是不裹足的。

而到了宋代,出現了蘇東坡的詩句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這也是中國詩句史上稱讚纏足的第一首,還有其它大量史料證據證明宋代已經開始出現纏足習俗。

由此可見,確切的纏足出現時間因是在宋朝無疑了。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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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如果大約認為中國古代的男女人口比例為一比一或者大體上接近一比一的話,那麼中國古代就會有一半的殘疾人,主要原因就在於中國古代的女性自唐以後就要纏足,而且纏足的比例是很高的。現代人或許很難想象,為什麼中國古代的文人會偏愛小腳女人,纏足的歷史又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第一種說法是纏足始於唐朝,因為根據野史記載,唐朝安史之亂後,楊貴妃在馬嵬坡被迫自盡,楊貴妃自盡後她留下了很多的身後遺物,其中包括一雙只有三寸的鞋子,還有一雙襪子,襪子和鞋子被當地一個老婦人拾到,此後這個故事就開始流傳開來,所以有人就詳細,至少從唐玄宗開始就已經出現女性纏足了,而且楊貴妃本人很有可能就是被纏足的,不過由於這種說法是孤證,所以並不太可靠。

不過關於中國古代女性纏足是始於南唐後主李煜的說法或許是最可靠的,也是到目前為止最主流的一種說法。根據記載,纏足最先始於李煜的後宮,李煜的妃子當中有一個名叫窅娘,她將當時將自己的腳用白綾纏成紅綾和新月的圖形,此舉受到了李煜的喜歡,此後後宮其他妃子也學窅娘開始纏足,纏足的風氣流傳開來後,眾多文人也開始紛紛效仿,因而纏足之風大盛。

纏足的惡習一直持續到了民國時期,晚清時期,已經有很多有識之士開始呼籲停止纏足,一度也出現過一些反對纏足和主張放足的組織,比如天足會等等。

不過,在五代以後,有些朝代的纏足活動也是受到限制的,比如清朝的滿族婦女就是不纏足的。

關於纏足,有兩個詞可以形容古代那些喜歡纏足女性的文人,變態、齷齪。


青年史學家

可能文人們認為小腳的女性更有女人味,他們喜歡小鳥依人型的小女子,此類女性更符合他們對傳統女性的要求,都是封建思想在作祟。他們不喜歡女性整天在外拋頭露面,認為小腳女人因為裹了腳有所殘疾就不便常出門。

裹腳不僅是對女性身體的摧殘,更是對女性精神與思想的摧殘。那個時代的女性真是可憐又可悲!


plh紅塵幽蘭

中國古代女子裹小腳具體開始風靡的時間是宋朝,但宋朝這個朝代歷史很久,從公元960年到公元1279年,足足有三百多年,說宋朝,就太籠統了。裹小腳的風氣,在五代就有,但一直到北宋1070年以前,婦女裹小腳的並不多,但過了1110年,也就是宋徽宗宣和年間,纏足逐漸向民間普及,這距離宋朝開國已經150年了。到南宋,裹小腳成為了女性必須做的事。到明清時期,更是如此,不裹小腳的女人嫁不出去,還被喊成是”大腳“,明朝崇禎皇帝對小腳讚賞有加,誇獎哪個妃嬪腳更小,對腳大的充滿鄙夷。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中國古代婦女們開始紛紛裹小腳呢?

根據一些靠譜的說法,裹小腳起初是上層貴族為了炫耀自家婢女、女性腳小而興起的。唐朝之後,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國時期,後唐皇帝喜歡腳小的女人,那時候還是比較正常的小腳,是天然的小腳,不是裹出來的。但大家也知道,有句話叫做“吳王好劍客,百姓多瘡瘢”“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吳王喜歡劍客,於是當朝就有許多劍客,百姓被劍客刺傷的很多。楚王喜歡腰細的,宮中的女子就多自己餓自己,捆紮束腰。

小腳也是這樣的,起初可能是宮中女子開始裹小腳來討好皇帝,後來就是各地的富豪,讓婢女裹小腳,繼而家裡的女子也裹小腳。

什麼是上行下效?

元朝的富戶為了炫富,模仿宮廷,讓僕人割屌,假冒自己也有個後宮,讓太監伺候自己的女人。那麼五代到北宋的富戶,自然也靠讓家裡的女人裹小腳來炫耀自己的門第。在北宋末年之前,裹小腳的風氣主要是在貴族之間流行,到北宋末和南宋,就滲透到了民間了。不是說中國古代文人喜歡小腳,是中國宋朝以後的人,都不知道裹小腳是為啥,偏偏習慣了這種惡習,但凡描寫女子之腳,自然就是“寫小腳”了。

為何寫小腳的文人多?

因為不是文人,普通人連識字都做不到啊。就算識字,寫了也沒人看啊。要是說普通男子對裹小腳深惡痛絕,那不裹小腳的女子怎麼可能嫁不出去?

理解了這點,就能曉得,裹小腳,既不是為了逼迫女子足不出戶(事實上客觀上的確有這個後果,但宋朝以前也有後宮和閨房),也不是為了滿足男子性癮,它就是一個自上而下爭相效仿的惡劣風氣。和當年八旗子弟喜歡遛鳥,到後來京城的百姓也喜歡遛鳥,以至於清末、民國、現代,各城市老城區的人更喜歡遛鳥一樣。又比如,上層婚禮必用豪車,到平民間,婚禮不找幾輛豪車他就感覺面子上過不去,道理是一樣的。只是,裹小腳這個風氣,過了幾十年,人們就已經忘記了它究竟是為了什麼。當年富戶誇耀門第,效仿宮中,到民間相沿成俗以後,八九百年來,使女子受盡苦楚。


豆子人民藝術家

“纏”與“放”的較量:三寸金蓮的前世今生

祥說近代史

在世界東方,曾經有一個古老的帝國,至少從宋代開始,那裡的男人們就產生了一種極為變態的審美情趣,即:迷戀小腳女人!於是乎,“三寸金蓮”(大於四寸稱“鐵蓮”,四寸稱“銀蓮”)應運而生,並流傳千年。這個帝國,名叫中國。

關於纏足,有很多傳說。《古今事物考》雲,商紂王寵妃妲己是一隻狐狸精,而且是一隻功力尚淺的狐狸精,變不出腳丫子,不得不以帛裹之,是為纏足之始。這當然是無稽之談。最早對纏足加以明確記載的,是《道山新聞》,謂:“以帛纏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這與後世流行的向下纏足還不太相同。根據鞋子的形狀來看,大致到宋代,確有女子開始纏足,明代則大為盛行。

至於纏足為何會興起,清代有位女子曾寫有這樣一首詩,頗能道出箇中原委,詩曰:“三寸弓鞋自古無,性成本是赤雙足。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除了男人戀足的變態心理和審美外,纏足也是對古代女子的一種“規訓”,就像養一隻聽話的鳥兒一樣。當然,也不是所有中國人都纏足,很多少數民族就沒有纏足的習俗,有些地區的勞動女子也不纏足。

滿族女子,即無纏足習慣。清人入關後,曾下達兩個命令:一為剃髮令,一為放足令。結果,無數漢族男性為此丟掉性命,其餘則“剃髮留頭”,反而女子放足政策未能如願施行,故民間有“男降女不降”之說。

早在明末清初,即有士人對纏足這一惡習加以抨擊,如毛稚賓寫有《禁纏足表》,謂:“念嬌姿之婀娜,何敢毀傷?”清嘉慶年間,袁枚亦在《牘外餘言》中批評說:“女子足小有何佳處,而舉世趨之若狂?”最典型的,還要屬道光年間李汝珍所寫長篇小說《鏡花緣》,書中多處抨擊纏足陋習,如第十二回借君子國宰輔之口對“天朝”之人說:“吾聞尊處有婦女纏足之說。始纏之時,其女百般痛苦,撫足哀號,甚至皮腐肉敗,鮮血淋漓……試問鼻大者削之使削,額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謂為殘廢之人;何以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為美?”此番駁斥可謂精彩絕倫!書中還有一則故事,講的是讓一名男子嚐盡纏足苦頭,最後大喊“情願立即處死”,讀來令人拍案叫絕!

太平天國運動爆發後,纏足惡習一度受到巨大沖擊,一來是因為兩廣地區纏足之風本就較弱,二來是因為殘酷的戰爭和繁重的生產都需要女子的參與。不過,洪秀全採取的是以嚴刑酷法方式改變習俗的做法,明確規定:“令女館婦女悉去腳纏,夜間女百長逐一查看,有未去腳纏者,輕者責打,重則斬腳。”這與清人入關強迫剃頭並無二致。不過,定都天京以後,隨著女子重新退居二線,纏足之風很快恢復。所以,太平天國的婦女解放,並不具有近代意義。

真正從現代文明角度對纏足惡習展開攻擊者,最早是來華傳教士。他們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就不斷以發傳單、出書籍、印報紙、做演說等各種方式宣傳纏足的危害。當時有《纏足論》一文,稱纏足惡習“其殘忍不亞於火葬、溺女”,批評中國腐儒“泥於重男輕女之見,坐使中華女子,遭此浩劫而莫之拯”。該文認為:纏足惡習在世界上遍尋不見,只有中國才有,還自負為什麼文明教化之國呢?而要想扭轉這一世風,只有從女子教育入手,讓女子讀書明理,自然“不禁自絕”。傳教士還組織了很多不纏足團體,如“廈門不纏足會”是中國最早的不纏足團體。可以說,傳教士在戒纏足方面,開了風氣之先,逐漸影響了中國士大夫的看法。

戊戌維新時期,士人中接受中國不如西方這一看法者迅速增多,以西方現代文明為標準,纏足自然屬於不文明陋習。於是,維新人士在社會上(主要是大城市)掀起一股不纏足浪潮,不僅藉助報刊進行大規模宣傳,而且發起組織了為數眾多的不纏足團體。時人謂:“纏足之事不早為之,則變法者,皆空言而已矣。”“欲救國,先救種,欲救種,先去害種者”,只有放足才能“母健而後兒肥,培其先天而種乃進也”。據說,康有為向光緒上奏請求下旨放足時,遭到李鴻章的譏笑。李鴻章對他說:女人纏足這種小事你也要管,未免太瑣碎了,留點精力籌劃國家大事吧。康有為則說:這是小事嗎?全國一半人口在這條枷鎖之下,不能有所作為,正是中國積弱的主要原因之一。1898年,光緒曾經下詔,要求各省督撫勸誘禁止纏足,並無多少效果。只有在上海等大城市,不纏足宣傳成效較為明顯。

不纏足運動遇到的阻力,一是來自於守舊的士大夫,一是來自於民間對習俗的固守!所以,即使以行政命令方式來強制推行,也未能取得顯著成績。

第一次不纏足高潮的真正到來,是在辛亥革命時期。儘管革命派在宣傳方式和內容上,與維新派並無太大差別,但在宣傳力度和廣度上絕對要甩他們好幾條街,尤其是從城市深入到廣大的鄉村,一時間不纏足蔚然成風。這裡主要有幾個原因:一是,清廷再度下令禁止纏足;二是,士大夫觀念在八國聯軍侵華後發生巨大轉變;三是,革命浪潮風起雲湧,不纏足與剪辮子一同成為革命的身體符號;四是,許多女子加入到不纏足運動中來。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南京臨時政府明令禁止纏足。“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衝出家庭牢籠,追求個性成為時代潮流,纏足舊俗遭到更大沖擊。中國共產黨成立後,將革命運動深入廣大農村,纏足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窮途末路。

當然,纏足作為一種維繫了千餘年的舊俗,儘管遭遇了一次又一次時代浪潮的衝擊,卻仍能苟延殘喘,至今仍能覓得蹤跡。


讀史品生活

千年纏足史的最後句號

千年纏足史的最後句號

金蓮得名自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纏足陋俗在中國始盛於宋代,

源於弄權男子“意淫”的病態審美觀。其歷史彌久,蔓延極廣,當時不分東西南北,女

子不分貧富貴賤無處不有。

金蓮銀蓮鐵蓮居然以小為美

經過嚴纏密裹折磨得筋攣骨折的畸形小腳被“意淫”的男子病態美化為“三寸金蓮”(

三寸稱金蓮、四寸稱銀蓮、五寸稱鐵蓮),醜陋不堪的小腳竟成女性美最重要的標誌。

甚至形成女子纏足為貴,不纏足為賤的迂腐觀念。

蝴蝶履香屑鞋蓮鞋品種繁多

纏足習俗延展出相關產業——蓮鞋。北宋時有國營官辦鞋廠生產的蓮鞋品牌名喚“錯到

底”。蓮鞋品種多樣還分尖口鞋、月亮門、蝴蝶履、香屑鞋、鴛鴦履、坤鞋等20多種,

其中以尖口鞋和坤鞋銷量最多,建國初亦有上海生產的“小花園”、北京生產的“紅葉

”等名牌蓮鞋出售。


蘇東坡寫了第一闋詠金蓮詞

文人騷客亦常將小腳歌以誦之,連蘇東坡也未能免俗,還寫了史上第一闋詠纏足小腳的

《菩薩蠻》:“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戀羅襪凌波去”,“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以後的人文又有“三寸輕雲入手輕,一彎新月凌波淺”,“一彎軟玉凌波小,兩瓣紅蓮

落地輕”等等。

康有為梁啟超發動天足運動

清光緒九年(1883年)康有為創立不纏足會,發動天足運動,國內多有響應。1928年5月

,國民政府內政部通令各省禁止纏足。至此,殘害中國婦女數百年的纏足風俗始禁。而

今天,“三寸金蓮”已成為當代學者研究封建社會民俗、社會、歷史的課題了。

千年纏足歷史終結於1999年 

1999年11月16日,哈爾濱最後一家生產“三寸金蓮”鞋的鞋廠,將最後一批“三寸金蓮

”鞋楦送進黑龍江省民族博物館,中國千餘年的纏足史由此終結。哈爾濱志強鞋廠生產

“三寸金蓮”已有9年,最多時年銷量近2000雙。但隨著“三寸金蓮”鞋消費群體——

—小腳女人的大量減員(放足亦稱解放腳不穿蓮鞋),產品大量積壓,上年秋終於停止

生產。近一年來,沒有一位顧客登門,工廠遂將鞋楦捐贈給博物館。


風月無邊天為誰春

聽我奶奶講了一個關於纏足的傳說,是古代一個富貴人家娶媳婦,一隻野雞精偷偷鑽進轎子,冒充了新娘,等抬到夫家,讓新娘下轎,可野雞精道行不夠,一雙雞爪子還是原形,野雞精靈機一動,拿布把雞爪子纏了起來,走下轎子,一步三搖,一雙小腳迷倒了眾人,從此,女人們紛紛效仿,都以腳小為美,哪個女人如果撲扇著倆大腳丫子,走路帶風,那是嫁不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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