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電氣,退市也要糾纏?

欺詐退市第一股欣泰電氣又有了新消息:

2018年5月2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就原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德乙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兩案公開宣判。兩案一審均判決駁回了原告溫德乙的訴訟請求。

案情是這樣的:

2016年7月,因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欣泰電氣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處罰。欣泰電氣原董事長暨實際控制人溫德乙也被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並處以892萬元罰款,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溫德乙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中針對自己的部分,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司是公司,個人是個人,咋能這樣針對我呢?

股民就問了,溫老闆,你這是啥意思,坑了這麼多人,罰款892萬,也不多嘛,被套的人賠的可比你多了去了,還不服市場禁入,你說你要是再回來,我們小韭菜豈不是又要遭殃了。

溫老闆的自辯中有這麼一條,原告已主動、盡力消除影響後果,綜合本案證據、事實、法律以及實際情況,不宜對其施加嚴厲處罰和終身市場禁入。否則,原告將難以投入精力與成本繼續挽救公司,從而使得公司面臨破產清算等嚴重後果,故懇請法院予以審慎判決。這是在威脅嗎,咱就別玩花花腸子了,也別談拯救公司了,能退多少錢就給多少錢吧。

其實之前欣泰電氣也是告過證監會的。

2016年8月22日,欣泰電氣被深交所暫停上市。暫停上市滿一年後,欣泰電氣將被最終退市進入到股轉系統交易。同時法律規定欺詐發行的公司股票不能重新上市。

▼欣泰電氣

欣泰電氣,退市也要糾纏?

然後欣泰電氣表示不服,將證監會告上法庭,邏輯也很有意思,如欣泰電氣認為,欣泰電氣為了調整現金流數據而虛構應收賬款收回,與直接虛構利潤還是有性質上的區別的。

按照這個邏輯,殺人犯殺了人是不是還要分怎麼殺的?

財哥只想說一句,坑不是你的錯,但是你非要在坑上鋪點草,那你就真的是太坑了。

財哥覺得,炒股不能無腦買入,價值投資者,財報是必須要看的,看看每年的毛利率,淨利率,淨資產收益率,現金流怎麼樣,是紙上富貴還是貨真價實。一般要看連續三到五年的財報,造假一次不難,連續造假可不容易。

技術交易者,不要去碰ST,以及長期跌跌不休的虧損上市公司,如退市前的欣泰電氣以及現在的樂視,刀口舔血的生意不是明智的選擇,想要賺點差價,也許進去的可是本金。股市中強者恆強是大概率事件,弱者鹹魚翻身是小概率事件,炒股本身就是選擇勝率大的事情,而不是總和自己較勁,去賭小概率事件。

炒股之路漫漫兮而修遠兮,財哥與大家一路相伴,一路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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