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耕地建房打上地平了,現在被國土局上報到省裡了怎麼辦?

唯有回憶recall

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在城裡打工賺到錢後,都喜歡在城鎮買套房子,同時還希望回鄉建一套像樣的別墅。但村裡由於偏僻路沒修等原因,他們都選擇自家在靠近交通要道的耕地上建房,根據《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的規定,這樣其實是違法的。

農村村民建房大致流程,村民向村委會申請,存上報鄉鎮,鄉鎮上報縣市,縣市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到建設和用地審批,要取得規劃部門的許可證後,國土部門再辦理用地手續,如果涉及到農用地轉用地的還要上報省國土廳。

總之,就算在自己耕地建房,也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和用地審批,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建房達到刑法標準(耕地10畝,基本農田 5畝)的要以非法佔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農村村民住房管理,一直是國土資源管理的難點,點多面廣,執法難度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有正規渠道報批程序繁瑣時間長,而村名又有需求,導致私下買賣建房屢禁不止,國土部門去監察還經常遭到激烈對抗,所以如果所建違章建築不牽扯到別人利益,周圍鄰居無爭議或不存在控告的,土地管理部門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罰點款,如果存在較大爭議的土地管理部門就會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強行拆除。


中國畫風景

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流程如下:村民向村委會申請,村上報鄉鎮,鄉鎮上報縣市,縣(市)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到建設和用地審批,要取得規劃部門的許可證後,國土部門再辦理用地手續,如果涉及到農用地轉用的還要上報省國土廳,一般情況下是鎮裡接到申請後組織規劃所、土地所踏勘,新建和擴建的還要上報縣(市)規劃部門審核,都要上報縣國土部門審核。就算在自己耕地建房,也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和用地審批,還要先由國土部門申報農用地轉用,受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控制。

2017年國家還出臺了耕地佔用稅,佔用農業用地從事非農業建造,以及在村團體耕地上建房等違法佔用等地的做法,是要交納耕地佔用稅的。

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耕地超過10畝,一般農田超過5畝)就要面臨牢獄之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希望能幫到你。至於怎麼辦,就要看你佔用的面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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