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深讀」22年寫1578封申訴信,這個上海男人堅決否認殺妻……

上海提籃橋監獄內有一名略顯特殊的犯人,在押22年來始終拒絕減刑,同時不斷寫申訴信已達1578封。今年1月,在駐監檢察官的建議下,這名犯人決定聘請律師申訴。

會見室裡,滿頭白髮的犯人對著自己的代理律師說出了那句22年來無數次寫在申訴信裡的話:我沒有殺人。

「津雲深讀」22年寫1578封申訴信,這個上海男人堅決否認殺妻……

這名犯人叫梅吉祥,是當年上海灘大案“兩梅案”的主犯。1995年,梅吉祥、梅吉揚兩兄弟被指殺害梅吉祥的妻子顧敏黎未遂,指認者正是顧敏黎本人。最終兄弟倆以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12年。

案發11年後,上海市檢察院高級檢察官劉炳華無意間接觸到這個案子,並在仔細審閱卷宗後認為這很可能是一起冤假錯案,從那時起,劉炳華開始為“兩梅案”奔波,至今已整整12年。

2017年6月,當年對“兩梅案”負有主要責任的、有上海灘“法梟”之稱的原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今年4月,“兩梅案”申訴代理律師葉杭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請再審,目前“兩梅案”再審申請已被受理。

「津雲深讀」22年寫1578封申訴信,這個上海男人堅決否認殺妻……

【案情回顧】

案發4個月後,妻子突然指認丈夫行兇

1995年7月6日,上海下暴雨,根據氣象記錄,當天的降雨量達98mm。梅吉祥上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小梅(化名)正在放暑假,她想去爸爸廠裡的暑期託管班,那裡有很多小朋友,比待在家裡有意思,梅吉祥看到雨下得這麼大,便與女兒商量可不可以不去託管班,小梅不願意,以不吃早飯相“要挾”,最終梅吉祥做了讓步。

同一天早上,小梅的媽媽顧敏黎出門前對丈夫說:“我今天要去外高橋,回來的會比較晚,家裡的冰箱沒菜了,你去買一些。”

這段案發當日的情景回憶出自小梅,在公安局案發幾日後來做筆錄時,她這樣對公安人員陳述。“事情就是這樣的。”小梅說。

在顧敏黎住院期間,梅吉祥與岳母等親人輪流陪護妻子。10月,顧敏黎出院,與梅吉祥回家繼續共同生活。但在11月,也就是案發後4個月,梅吉祥的岳母陳玲仙忽然向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女兒想起來了兇手是誰,兇手就是梅吉祥。

1995年11月21日,梅吉祥被捕,11月28日,梅吉揚以幫兇身份被捕,供出梅吉揚的正是梅吉祥。“我哥在裡面被審了6天6夜,然後供出了我,這些我都是從他的申訴材料中才知道的,我出獄後,他的申訴材料都交給我,由我輸入電腦打印出來。”梅吉揚說。

1997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梅吉祥、梅吉揚共謀故意殺人,前者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者獲刑12年。

案件審理期間,顧敏黎和陳玲仙曾出具書面意見申請判決梅吉祥死刑。

僅憑口供定罪?

“兩梅案”被業內認為缺乏作案時間、作案動機和證據,僅憑口供定罪。

2006年,時任上海市檢察院高級檢察官的劉炳華偶然從同學口中得知了這起案件,他向同事借閱了案子的所有卷宗材料,用了3個月的時間仔細研讀。“都看完以後,我覺得這個案子疑點很多。”劉炳華說。

在檢察院,劉炳華的工作就是刑事案件檢察,因此案並非他的管轄範圍,他一直以志願者身份走訪調查。

在進行了大量走訪後,劉炳華對於法院判決時給出的作案時間、殺人動機均表質疑,“他們兩兄弟在新華燈具廠上班,那個廠子一共也就200多人,廠子每天從8點起陸續有人來上班,我找到了當時的門衛楊佩玉,他非常肯定地告訴我,那天梅氏兄弟準時到廠,兩人同辦公室的同事也可以證明案發時間他們是在廠子裡的,我又找了十來個同廠的同事,他們都能證明案發時梅氏兄弟在廠裡。”

對於梅氏兄弟的殺人動機,劉炳華認為也很難成立,“法院判決時認為,梅吉祥是因為家庭瑣事與妻子產生矛盾進而起了殺心,但這一說法有悖常理,如果梅吉祥是兇手,那麼住院期間妻子怎麼還會讓他陪護,而且出院後又跟他生活了半個多月的時間。根據我對梅吉祥家周圍鄰居的走訪,大家反映這兩口子關係和睦,小叔子一家跟哥嫂一家也相處得融洽。”

小梅也認為,父母的關係是融洽的,出事前一晚,一家三口還在一起打撲克。梅吉祥的姐姐梅芝芳與弟弟一家共同生活過幾年,梅芝芳同樣覺得,梅吉祥和妻子的關係沒有問題,“出事前幾天,顧敏黎還給我打電話,讓我跟他們一起去看車展,我跟她的關係一直很好,她有時還來我家住。”梅芝芳說。

劉炳華認為,小梅回憶的案發當日早上的細節也可以說明一些問題,“按常理來說,如果梅吉祥預謀殺人,他就不會要求女兒留在家中,而是應該想盡辦法把女兒送出去。”

裝睡的妻子

梅家人一直想弄清楚兇手到底是誰,但顧家人對這個問題似乎總是遮遮掩掩。

這話讓梅芝芳更加覺得奇怪,她要求顧敏黎詳細描述一下罪犯的特徵。“顧敏黎說罪犯是上海人,皮膚白,身高一米七左右,人瘦瘦的,眼睛很小。我弟弟個子一米六五,人不算瘦,也不是很白,眼睛不算很小。我讓她把兇手的名字寫下來,結果她寫了‘華齊佳’三個字。顧敏黎那天還親口告訴我,她跟兇手有過搏鬥,兇手身上也受了傷,但我弟弟身上什麼傷都沒有。”梅芝芳說。

「津雲深讀」22年寫1578封申訴信,這個上海男人堅決否認殺妻……

但梅家人沒有想到,報案後兩個月,顧敏黎竟然指控梅吉祥是兇手。“我弟弟那時跟顧敏黎說,不把事情說清楚,就別打算回家。我是真的沒想到她會指控我弟弟,不然當天的對話我都會錄音的。”梅芝芳說。

梅吉祥報案後,警方來向顧敏黎瞭解情況,每次警察一來,顧敏黎就裝睡,警察走了以後,她就睜開眼睛,這個細節是當時陪床的小梅發現的,她就此對母親起了疑心。

惶恐不安的岳母

梅吉祥入獄後,顧敏黎提出離婚,因為父親在服刑,年幼的女兒小梅只能判給母親,但外婆並不歡迎這個外孫女,小梅最終還是回到了爺爺奶奶家住,只是定期去外婆家看媽媽,即便如此,外婆對她仍充滿敵意。“我外婆不止一次打110把我轟出來,直到1998年那次,我去看我媽媽,外婆又打了110,但警察認為女兒看媽媽天經地義,於是把我外婆他們轟了出去,我終於有機會單獨跟我媽媽談話,我問她,我爸爸到底是不是兇手,她說‘不是’,想了一會又說‘是’。”小梅說。

1998年到2002年,小梅與母親一起生活,這期間,外婆和姨媽幾乎每天都會來她家。“我要承擔所有的家務,我媽媽什麼都不做,這期間我問她兇手是不是我爸爸,她都說‘是’。”小梅說,“我外婆她們一度商量要讓我住校,還說要搬到鄉下,總之是想甩掉我,大概是因為覺得我一直站在我爸爸那邊,後來動遷,她們拿了所有家當搬走了。”

劉炳華這些年一直在追蹤陳玲仙和顧敏黎的住所,案發後這對母女先後搬過兩次家。小梅18歲那年,劉炳華以志願者的身份陪同小梅找到了她已搬到上海郊區周浦的媽媽。“顧敏黎的身體狀況很不好,頭也不敢抬,事事要看她母親的臉色,如同傀儡。”劉炳華說。陳玲仙的表現則十分警惕,因為劉炳華沒有表明自己的工作身份,她又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在知道了劉炳華的檢察官身份後,陳玲仙如臨大敵,“第一次去顧敏黎家時,陳玲仙一直緊緊跟在顧敏黎身邊,不給小梅和她母親單獨接觸的機會。後來我們再去她家,就見不到顧敏黎了。”

2016年陳玲仙去世後,顧敏黎搬離了上海。“應該是搬去了江蘇的鄉下,她在那裡好像還有一個姑姑,小梅也去找過,但沒有找到。我們是根據退休金的發放情況推斷出顧敏黎還活著、陳玲仙已去世的。”劉炳華說。

在劉炳華看來,陳玲仙一直在限制顧敏黎的言行,而她本人內心又極度惶恐,“陳玲仙看到我時渾身都在抖,她還曾逼著外孫女寫下保證書,保證‘是爸爸要殺媽媽’,第二次搬家後沒多久她就去世了。”

兇手是誰?

如果梅吉祥不是兇手,那麼兇手是誰?

通過多年的調查,劉炳華認為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顧敏黎的同事舒某某。

舒某某與陳玲仙也曾是同事,陳玲仙退休後,舒某某介紹陳玲仙去了他所在的公司,顧敏黎下崗後,舒某某又介紹顧敏黎入職他所在的公司,舒某任該公司的部門經理,顧敏黎任該公司的財務主管。

案發時顧敏黎家的門鎖沒有被破壞,所以警方判斷是熟人作案。案發當日是顧敏黎公司老闆的50歲生日,公司中層以上主管都受邀前往外高橋為老闆祝壽,由於外高橋距離較遠,通常會有車子來接。小梅記得她小的時候曾和母親一起坐過舒某某的車,而公司老闆生日當天,恰巧顧敏黎和舒某某都缺席了。

梅芝芳讓顧敏黎寫兇手名字時,顧敏黎寫下了“華齊佳”三個字,她與舒某某所在的公司名稱中有一個“華”字,舒某某的名字裡有一個字與“齊”同音。

2012年4月上旬,劉炳華找到了舒某某,案發一兩個月後,他就離開了原單位,在外高橋自己經營貨運公司,生意做得很不錯,他在上海的鬧市區買了不錯的房子,但生活富足的他卻衰老得厲害。“我問他你為什麼不去看望顧敏黎,他說他害怕看到血腥的場面。才五十幾歲的人,牙都掉了。”劉炳華說,“我勸他去驗個指紋,但舒某某說,你沒有權力讓我提取指紋。”那次見面,舒某某的一些舉動令劉炳華印象深刻,“他連一杯水都不敢端,好像怕在杯子上留下指紋似的。”

監獄內外的祖孫三代

2013年,“兩梅案”被媒體報道,同年,上海市檢察院啟動對“兩梅案”的核查,但最終的結果僅有33個字:經對“梅吉祥、梅吉揚案”(“兩梅案”)全面認真核查,未發現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錯誤。

這33個字彷彿給鐵案又加了一把鎖,再想翻案,難於上青天。但劉炳華還是不願放棄,因為這個案子的背後有梅家祖孫三代人對清白的渴望。

當年為梅氏兄弟辯護的是一個4人組律師團,由著名律師鄭傳本帶隊,如今其中三人已去世。鄭傳本律師於2009年去世,去世前3個月還在為“兩梅案”寫信,他曾對律師團另一成員陳春孚說,“兩梅案”讓他死不瞑目。陳春孚在鄭傳本的追悼會上向逝者承諾,他會對“兩梅案”盡力,了卻逝者心願,但今年五月,陳春孚律師也去世了。

梅吉揚在監獄裡共減刑三次,每次他都說還他清白他才簽字,但監獄並不理會他的態度,減刑3次後他提前出獄,可生活早已偏離正常軌道太遠太遠。曾經的人事科副科長成了刑滿釋放的勞改犯,他需要帶著汙點重新找工作,婚姻名存實亡。

梅氏兄弟各有一個女兒,兩個女孩都已是30歲上下的年紀,婚姻遲遲沒有著落,沒有人願意娶殺人犯的女兒。

「津雲深讀」22年寫1578封申訴信,這個上海男人堅決否認殺妻……

△梅氏兄弟的父母

梅氏兄弟的父母都已八十多歲,兒子的案子是壓在他們心裡二十多年的大石頭。

梅吉祥反倒像是最堅強的一個,他仍然執拗地對抗著,不肯屈服。

因為申訴,他不能獲得減刑,目前的刑期仍為無期徒刑,他38歲入獄,今年已60歲,22年間共寫申訴信1578封,平均每月5.9封。正是他長年累月地申訴,引起了駐監獄檢察官的注意,才給他指了條“請律師申訴”的明路。

卷宗裡的更多信息

此次為梅氏兄弟代理申訴的是上海著名刑辯律師葉杭生。

今年春節前,梅家人經劉炳華引薦找到葉杭生,葉杭生對“兩梅案”早有耳聞,他知道這個案子的難度,但還是決定接手且免費代理,因為梅家的經濟已相當拮据。簽訂代理協議後,葉杭生去監獄會見了梅吉祥,滿頭白髮的梅吉祥告訴葉杭生,他冤枉。

葉杭生從當年鄭傳本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借閱了該案的所有卷宗,從這些二十多年前的文字裡,他拼湊出了一個問題重重的案件偵辦和審理過程。

陳春孚生前所說“案件的審理過程很不利於被告方”是什麼意思,葉杭生終於找到了答案,“關於‘兩梅’是否有作案時間的問題,案發後和起訴階段,公安和律師的調查筆錄中,許多證人都證明案發時段‘兩梅’都在廠裡上班,但到了公訴階段,在公訴人找了上述證人後,有人改稱時間上記不清了,有人說記憶有誤差。為此鄭傳本律師專門寫了報告給有關部門,要求緊急阻止公訴人對證人採取威脅、誘供等方式,迫使證人改變證言的情況。在開庭時,有的證人不敢出庭,有的出庭後在時間問題上含糊其詞,也有證人仍堅持說當天上午看到他們在廠裡。而辯護人懷疑控方證人王香英(陳玲仙給顧敏黎請的保姆)作偽證而要求其出庭時,卻被控方拒絕,法院也以找不到證人為由回覆律師。”

而本案最為離奇的,是梅吉揚的涉案。

“無論在報案時還是在法庭上,顧敏黎都沒有說過在案發現場看到梅吉揚,也沒有指控過梅吉揚共同行兇,但從卷宗來看,很有可能是公安認為這麼短的時間內,梅吉祥不可能一人作案,所以逼梅吉祥供認同案犯。”葉杭生律師說,“梅吉祥一方面頂不住壓力,同時他還認為有人看到弟弟案發時也在上班,最後總會搞清楚,所以供出了弟弟。梅吉祥當時還留了心眼,在筆錄和親筆認罪書中都加了‘在承辦人日以繼夜、通宵達旦的幫助教育下,我終於……’這樣的內容,但最後法院還是用他們的有罪供述作為判決依據。”

該案曾經雖有過數次申訴,但沒有任何機關或承辦人找申訴人談過話,也沒有找律師和證人瞭解情況。

當年對“兩梅案”負有主要責任的原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因涉嫌受賄罪,已於2017年6月被立案偵查,並於2018年5月被提起公訴,公開信息顯示,陳旭1995年4月後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此外,擔任該案當年第一公訴人的季剛也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此次申請再審,葉杭生仍決定為“兩梅”作無罪辯護,無論兇手是不是梅吉祥和梅吉揚,人們希望看到的是充分的證據,完整的調查,客觀嚴肅的審理,也許還有遲來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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