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2日上午9時40分,廣豐區下溪鎮大陽亭村發現一起疑似爆炸裝置。上饒特警支隊立即啟動排爆工作預案,帶領特勤一大隊排爆分隊攜帶排爆裝備,火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2018年4月22日上午9時40分,廣豐區下溪鎮大陽亭村發現一起疑似爆炸裝置。上饒特警支隊立即啟動排爆工作預案,帶領特勤一大隊排爆分隊攜帶排爆裝備,火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重達70斤排爆服裝備。

排爆手快速穿著排爆服開始拆除工作,經外部觀察,此疑似爆炸物為30cm*15cm*20cm的紙箱,電線裸露在外。

在X光機探明基礎上,主排爆手沉著冷靜、謹慎操作,在安全區域內利用繩鉤組將爆炸物移動,判定為此爆炸物為可移動非爆裝置。

主排爆手著排爆服在30多度的天氣連續工作2個小時,汗如雨下。

排爆組成員分工明確。

經排爆手細緻分析,利用爆炸物銷燬器對疑似爆炸物進行解體,成功拆除此爆炸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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