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萬元賣掉親生女兒假報警,當天揮霍6000元買化妝品,你怎麼看待如此淡定人性?

高原櫻花

生活小世界解答:世上只有媽媽好,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掌中寶,疼都還來不及呢;可是這位母親竟然把自己還不到兩歲的親生女兒給賣掉了,而且當天就淡定的揮霍掉6000元,用於給自己買化妝品等;這是一個母親嗎?還配做一個母親嗎?


事情經過,在5月21日早上6點32分,火車站公安分局接到報警,一位餘女士稱自己才一歲7個月的女兒花花頭一天晚上在火車站廣場附近丟失,請求民警幫助尋找。

火車站分局的民警們,立刻開展工作,分成三個組視頻組、現場組、追蹤攔截組;但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各小組卻並沒有獲取到任何有價值的信息,而且通過視頻發現在求助人提供的現場位置,並沒有發現報警人和小孩的任何蹤跡,而這個時候求助人面對民警種種疑問也是語無倫次。

面對民警詢問,孩子母親神情慌張,語無倫次引懷疑可能報假警

“你為何事隔10小時後才來報警”“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丟失”“你昨晚都去了哪裡”面對民警疑問,求助人目光躲閃,神情慌張,而這一切都被偵查民警看在眼裡。


接著民警們通過大數據進行對比,很快發現求助人餘某20日晚上8點17分還在經三路一家火鍋店淡定的吃飯,而且時間和地點均與所報案情互相矛盾,故民警判斷案情肯定另有隱情。

經過民警們偵查發現,求助人餘某在20號中午還收到一筆49900元的轉賬匯款,面對重重疑點,民警對餘某進行了審訊,最終民警得到一個讓人吃驚的消息,原來孩子是被餘某自己在5月20日以帶孩子到鄭州遊玩為由,並將孩子以5萬元價格賣給他人,而更讓人吃驚是當天下午她就花掉6000元用於買化妝品等,至此一場該女子自導自演的鬧劇終於該收場了。


最終在辦案民警勸說下,餘某以“不賣了”為由和買孩子的人再次取得聯繫,不過對方說要回孩子加1萬元,辦案民警們湊了1.6萬元加上餘某賣孩子的錢與收買孩子人在經三路見面,並將他們抓獲,孩子被成功解救;而趕來接孩子的爸爸面對妻子說:在裡面好好聽話,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投進媽媽的懷抱,幸福享不了”,一首多麼熟悉的兒歌,可是這位母親把孩子不是當寶,把她當做了一個商品,她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更不配做母親,只是希望小孩小不要記起這段讓人寒心的記憶。

感謝各位讀者朋友的閱讀,大家對於女子花5萬元賣掉親生女兒假報警,當天就淡定揮霍掉6000元用於買化妝品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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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一方面由於幼稚,一方面由於蓄謀已久。新聞簡要如下:
從辦案過程的一些細節推斷:
(原來買賣雙方早已相識。也許發現餘某單純、愛幕虛榮,於是才鼓惑餘某賣掉孩子,是不是這樣?蒼蠅不叮無縫蛋,人販子也很狡猾,教唆別人的時候也觀察挑選實施的對象,不是隨便隨機的)


(4月份就有過交涉。賣了五萬,六萬可以贖回,可見人販子從前說什麼“家中沒有女孩”都是欺騙,他們就是為了倒賣,撈取不義之財)






餘某並不缺少錢,缺少正確的價值觀。愛慕虛榮,靈魂空虛,可憐而可悲。

至於丈夫沒有因為餘某的錯誤行為而責怪她,只是當時沒有責怪而已。眼看妻子身陷囹圄,這時候難道不應該安慰一下嗎?所以對她說“我和孩子等著你”,這話說的,有利於其反省自己的過錯。


瞌睡蟲和瞌睡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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