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土地宅基地入市”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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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縮短,越來越多的人將目光看向了農村市場。而國土資源局也針對目前發展的實際狀況提出了創造性的土地改革,那麼未來土地宅基地入市是什麼問題呢?

1.土地居住經營不再控制在政府手中

在符合國家利益的前提下,非房企企業也可以繞過國土資源局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這樣的做法大大加強了農村土地市場的活躍程度,由農村集體決定房子的經營價值,提升了農村用地的合理化和科學化。而建設的用地主要用於租賃交易,讓全體人員都能住上廉價舒適的房子,保證居民工作學習上的方便快捷。


2.三權分置

作為計生利民的大事,宅基地的產權屬性一直是現代化改革的重點。而我國突破性的提出了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概念,確保農村集體關於宅基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對立統一。這樣的結果將是農村土地交易市場的價值大大提高,農村拆遷可以獲得更多的賠款。但嚴格實行土地建設用途的說明和解釋,禁止建設鄉間別墅和私人會所。


3.落實農村進城人口的宅基地權利

很多農村人口在城市中買房落戶,這樣就會牽扯一個原則性問題,那就是宅基地入市不允許城市人口進鄉買賣土地,否則農村的土地入市市場將會被資本介入,農民的權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因此進城落戶的農民,應落實好原有土地的“三權分置”,確保自願轉讓以上的產權,從而保證農村集體的利益和價值。

隨著土地宅基地的入市概念,劃分了村集體用地使用權哪部分屬於國家哪部分屬於個人所有。而宅基地的入市則明確了產權問題,為農村的交易、買賣、租賃、工業用地等提供了切實的保障,防止農村宅基地的荒廢嚴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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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土地宅基地入市是什麼意思?我們先從宅基地三權分置來分析,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就像城市的商品房一樣,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宅基地資格權屬於農民,也就是說想擁有宅基地得首先是農民,且只能一戶一宅。宅基地使用權就是使用宅基地的人,如農民用宅基地建房來住使用人就是農民,如果農民將房子租給A來住,A就是宅基地的使用人。


整體來說宅基地入市就如租賃商品房一樣,在所有權不改變性質的情況下,農民可以出租、出售宅基地使用權而獲得收益。根據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提出,農民的宅基地就將獲得如下好處:宅基地可以交易就有了流動性,能夠提升宅基地的價值空間。再就是明確了權屬,房屋使用權雖然參與了交易,但宅基地的資格權還是屬於農民和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這樣就保證宅基地的權屬分明。

對於資金介入主要是指:國家鼓勵引導工商資本參與鄉村振興。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配套設施的建設補助、稅費減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並提出鼓勵社會各界人才參於投身農村的振興事業。農村有了工商資本的介入,就將帶來資金、先進技術和經營理念,而這些都是農村發展所缺乏的重要要素。到時候工商資金的介入就將帶動農民、讓農民的土地等資源獲得比平常更多的利益。能夠加快農村農業的整體發展速度。

最後是未來農村房子的價格會如何?對城市周圍、經濟發展比較好的農村地區和旅遊資源豐富的地區,其房屋價格肯定會越來越升值,但在偏遠山區沒美景和又沒產業基地的農村來說,還是會如以前一樣只是農民自己住的房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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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一聲雷,政府不再壟斷住房供地,確實使全國人民振奮,允許農村宅基地入市競爭也使廣大農民歡呼雀躍,土地值錢了,農民要發了!真是這樣嗎?我們來好好捋捋:

首先得明確一點,土地和宅基都不是私人的。屬國家和集體所有,農村宅基地將實行“三權分置”:所有權不會改變,還屬於村集體所有;資格權為宅基地確權證書上的戶主,享有宅基地入市的權利;使用權,可入市供他人使用,獲得收益。你能夠出售的只是使用權。



其次,農村宅基地購買身份不變。國家已經明確指出,“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意思是你要是轉讓,也必須轉給農民,不能給非農業戶口。


三、農村宅基地入市並不能影響房價。政府放棄土地壟斷但並沒有放棄土地出讓權。農村集體土地建房只能出租而不能買賣,可以搞民宿賺取外快,可以房屋出租獲得收益。商品房用地屬於國家出讓,所以宅基地入市短期內不會對房地產市場造成太大的影響,房價也不可能回落。

四、好處。盤活農村宅基地資源,使荒廢的宅基地重新利用起來。農民可以通過出讓使用權、建房租賃獲得更多的收益。也一定程度上活躍租賃市場,緩解住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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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的“三權”是指:宅基地所有權、宅基地資格權、宅基地佔有權。即宅基地所有權: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不會發生變化,仍歸國家、村集體所有;宅基地資格權:現有宅基地確權證的戶主享有宅基地市場操作的一切權利;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可以投入市場,供他人使用,可以轉化為市場經濟效益。

二、宅基地入市的好處

宅基地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入市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與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交易,農民可以獲得更多的好處。

1、保護宅基地農民的資格權

農民對自己的宅基地有了資格權,農民會根據自己的意願,根據市場價格來決定自己宅基地到底是賣還是不賣,宅基地交易會更加透明。

2、宅基地使用權適度放活

宅基地之前是不允許買賣的,只能自己使用。不是本村村民是不可以獲得本村的宅基地,但如果適度放活,那麼農民朋友就可以到自己喜歡的村去買一塊宅基地生活了。

3、有權分配自己的宅基地所得權益

宅基地房屋於農村集體經營性財產,每個村民都有權利分配到自己的財產,而且是平均分得。

三、嚴禁城裡人購買農村宅基地

不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這一政策如果明確就充分保障了農民朋友的權益,避免城裡人的大資金流入農村宅基地市場,擾亂農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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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地說,未來土地宅基地入市是件大好事。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解讀一下相關政策就能瞭解。

宅基地入市,既是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城市住房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可以開闢一條新的渠道,大大增加對城市居民的住房供應,主要是以租賃為主,從而緩解城市住房的壓力。那麼,對於城市人來說或許有了一個回農村建房的機會。但最終於受益的仍然是農民。

讓農民合法化地將土地流轉出去,即增加了收入,也能安心務工或經營其他項目。這樣,農民沒有後顧之憂可以了,也解決了一部分需求房屋的外來戶,而城市一部分人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而大顯身手,這是兩方面都受益的事,這並不違背原有的政策,即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也就是說,轉讓,必須轉給農民,不能給非農業戶口。因為,土地和宅基地是國家和集體的。但是土地所有權沒有改變。今年,宅基地實行三權分置的辦法,這樣宅基地可以交易就有了流動性,能夠提升宅基地的價值空間。而宅基地參與市場競價並不是賣房子,而是買賣房屋年限,就像租房子一樣。

讓宅基地流動起來,給農民帶來額外的財產收入。所以說,宅基地入市利農也利城。再就是明確了權屬,房屋使用權雖然參與了交易,但宅基地的資格權還是屬於農民和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這樣就保證宅基地的權屬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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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自己原有的耕種土地和村委員在續簽30年的法律合同。和確權你原有的耕種土地。合同底案一份你收好,土地確權證你也放好。

這樣你的土地可以長期一次承包給願意承包的人。土地入市,就是賣20年或30年。最長不要賣超過你和村委會續簽30年的合法合同期。也可以與承包你的土地的種植者籤長期合同。可以一年一收承包費。也可以一次性收承包期內的錢。

現在有些地方試點,永久性的一次賣給人家。就是把確權證,和村委會續簽的30合同都一塊買給人家。就是你原來村集體的土地,沒有你家的一點關係了。這個有優點是一下得很多。缺點是把該留給子孫後代的錢都一下提現了。

宅基地入市,就是連房代宅基地一塊賣了。記住了,農村“一戶一宅”,你賣了,不可能村委會在分配給你宅基地。如果按統一規劃,全村動遷,會有可行的安排新居或相應的一次性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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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宅基地入市:指的是通過對農村的土地改革制度保障和指導農村土地的正常合法轉讓、租賃和買賣的情況。

農村宅基地入市主要的出發點是緩解城市住房的緊張形勢,緩解房價過高對於普通民眾帶來不可承受的壓力。說的直白點就是允許城裡人到農村建房子了!

宅基地入市的同時要做到以下三點要求:

  1. 不會瓦解現有的農村集體經濟,要做好管理工作;

  2. 不會導致“逆城市化”;

  3. 不會造成現有農村普遍的流離失所。

其實我國有的地域已經變相宅基地入市很多年了,比如北京地區,1999--2003年期間,21%的北京農村居民脫離了農業戶口,北京近郊30%,遠郊15%-20%的土地進入了市場流轉。

需要注意的是,流轉的土地主要是使用權的租賃,有的短期,有的中長期,但是最長不得超過50年!完全賣掉宅基地的是在城市有固定收入,已經完全脫離農民範疇的新城裡人,他們並未因為放棄宅基地而無家可歸。現如今北京郊區的農民,自己的房子自己住一部分,往外出租一部分,既滿足了自己的住房需求,也為外來人口提供了住房保障,也為本地農民帶來了經濟收入。

有資金介入就是通過宅基地轉或者租賃帶來大的“金主”,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老張認為農村的宅基地包括房子會越來緊俏,尤其城市近郊,價格會一路走高,但是如果是特別偏遠的地區,可能目前看來和以往不會有什麼改觀。說句實話,老張作為一個農民,自己如果在農村沒個房子沒個菜園子還真覺得渾身不舒服呢,當然老張家處近郊,升值空間很大,老張還想再升值!各位如果覺得有什麼政策問題可以給老張留言或者私信,老張一定會抽空解答。


老張談三農

土地制度是一個國家的基礎制度,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長期以來,國有土地服務於國家建設和城市,集體土地服務於農村。城鄉土地二元化結構為鞏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提供了要素保障,為社會長治久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集體土地長期缺少流通途徑,難以實現資產向資本轉變,導致大量農村土地資產利用率不高,甚至荒廢閒置。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三項制度改革任務。2015年,中央印發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意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進入頂層設計階段。需要注意的是,規範提法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顯然不在入市之列。

宅基地制度改革主要是那些內容呢?國土資源部在解讀政策時明確其總體方向是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利用,自願有償退出。由此可以看出,宅基地入市的提法是錯誤的,政策層面沒有類似規定。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宅基地三權分置,並明確禁止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房,也足以說明宅基地入市還不成熟,不可能在短期內放開。

綜上所述,資金進入,目前只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有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成長,有助於住房迴歸居住用途。集體土地上房屋價格波動不會太大。

歡迎留言討論。


一竿閒釣35848337

放開農村宅基地買賣,,,農民才有了盼頭,才賣上好價,農民才有了錢花都不來買,賣給誰去,農村大片土地也都賣了,就不許百性賣買宅基地,有許多戶買賣多年了,你讓他們打扙去,對社會穩定,,,,,


手機用戶57822278218

這根本就和城市供應不足沒有關係,有錢人城市裡玩膩味了泡鄉下享受,建立一條消費的基礎,再緊張的供應還不是空房無數,有錢人買了宅基地 說不定他整個圈子都會去農村消費享受,圍觀光旅遊農業打開另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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