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8點行動!酒駕零容忍!

濟南網·無線濟南5月25日訊 近期酒駕醉駕毒駕肇事交通事故多發,為著力消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夏季事故預防措施及省廳交管局《關於集中開展全省酒駕醉駕毒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的通知》部署要求,5月25日至7月15日濟南交警將在全市集中開展“平安2018—10號”行動暨全市“3+N”夏季交通秩序統一整治行動。

一、行動時間

5月25日至27日,6月1日至3日,6月8日至10日,6月16日至18日,6月22日至24日,6月29日至7月1日,7月6日至8日,7月13日至15日共開展八次整治行動。

二、檢查重點

(一)重點違法(3+N):

1、3項重點違法:酒駕、醉駕、毒駕;

2、N項重點違法:集中開展重型柴油貨車,大貨車,渣土車,無牌、無證等非法二三四輪涉牌涉證,以及假套牌、逆向行駛等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三)重點時段:

1、酒、毒駕違法整治時間軸:

八次整治行動的每晚20時至次日2時,特別是世界盃足球賽期間。

2、其他違法整治時間軸:

八次整治行動的全天時段。

三、整治措施及處罰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三)涉毒駕駛機動車的: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四)酒毒同檢。要按照“重嫌必檢”原則,對酒駕、醉駕嫌疑人同步進行毒駕篩查。

(五)聯動懲戒。對查處的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公開公示,並推送“信用中國”網,實施聯合懲戒。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要通報紀檢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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