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一滴淚:土司秦良玉與萬曆、天啟、崇禎三朝的崩潰

(作者說明:本文為上篇)

大明王朝的一滴淚:土司秦良玉與萬曆、天啟、崇禎三朝的崩潰

明史學者黃仁宇表達過一個著名觀點,明朝是中國走向近現代體現內部困境最重要也最典型的階段,既繼承了過去1000多年封建王朝的累累積習,又影響以後四五百年轉型困難的根源。對此表述可能一般會覺得這就是一家之言,只有深徹以“大歷史”眼光透析前後因果,才能感嘆體會,中國歷史上的那些人、那些事為什麼會這般發生。客觀來說,今天對於秦良玉,在明朝近300年的滾滾洪流中實在不算一個特別突出的人物,但在官方“二十四史”中,她是唯一一個作為正式文臣武將單獨列傳的女人,也是唯一享有這樣地位的女將軍。

之所以選擇回顧秦良玉,主要還是希望以她為焦點,勾勒明朝究竟如何走向末日的浮光掠影!筆者總以為,中國的歷史故事為何總是那麼充滿悲劇色彩,對於一個有著特殊功績的女人也就更加典型和突出了。秦良玉(1574年―1648年7月),字貞素,四川忠州(今重慶市忠縣)人,作為一代著名女將,多數觀點都認為她是

漢族出任的女土司。秦良玉雖然驍勇,善於練兵,忠心明朝,然而處在內外交困的風口浪尖!除了早年參加過援助朝鮮抗擊日本,算是光榮壯舉,但她的作戰卻不算顯著。她留下事蹟的戎馬征程,全部深陷明朝內部的衝突旋渦,在家鄉同其他土司所率民族同胞廝殺,前往遼東又同滿清廝殺,最後又與反抗腐敗朝廷的起義軍廝殺……她雖然一再得到表彰,可她的代價是喪夫、喪兄喪弟、最後喪子……真實歷史的殘酷和侷限似乎註定秦良玉無法像花木蘭、穆桂英這類虛構人物那樣可以輕鬆地宣揚和美化,所以,她的一生也就越發讓筆者覺得值得反思和感嘆。

一、秦良玉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

以明朝流傳下來的忠州《秦氏家乘》記錄,當地秦氏家族可以追溯到元朝末年的秦安司、秦國龍、秦國寶父子,因平定當地土人首領覃向善而受職安撫使(秦國龍),不過這種私修家譜一般為尊者諱,除非有其他史

實來源可以比對,否則可信度往往有限。

由於土官的特殊性,秦良玉的身份頗令人猜疑。歷史上一直有好幾種意見,或屬於土家族,甚至可能是出自土家大姓覃氏(覃與秦讀音相同)。或者祖上是漢人,後來與土家族聯姻,如秦良玉的公公馬鬥斛所娶夫人就是土家“覃氏”。更有一點,兩湖苗族有習慣稱土家族是漢人,這一習俗至今都存在。當然,過去還有推測秦良玉為苗族,不過這一觀點目前基本被推翻。所以,筆者也傾向於秦良玉可能是土家族而被誤認為是漢族(而她的夫家馬千乘一家才是漢族)。

大明王朝的一滴淚:土司秦良玉與萬曆、天啟、崇禎三朝的崩潰

中國歷史上的土司制度確實比較複雜,這是民族地區治理非常重要的背景。從明朝來說,的確有不少漢人出任土司,除了秦良玉夫家馬氏外,秦良玉平定的播州土司(今貴州省遵義市)楊氏家族也是漢人。楊家祖上來自山西陽曲,據說唐僖宗為躲避黃巢義軍入蜀的時候,楊端領兵趕走佔據播州的南詔,受唐朝冊封就屬於羈縻性質,既成為當地少數民族首領又相當於唐末割據的軍閥藩鎮。楊氏從此與當地部族聯姻,經歷宋元兩代,播州楊氏雖然屬於漢人,但從建立土司制度來說,即便不是少數民族,也必定和少數民族有相當親密的淵源,否則這一職務就不會稱為“土官”了。

明朝作為一個由漢人創立的王朝,土司制度卻比蒙古元朝更興盛,而在秦良玉之前已經有過女土司。如明朝初年迎傅友德、沐英入雲南的楚雄武定府彝族女土司鳳商勝,備糧千石,到昆明金馬山(以滇池東西為方位

,東面山稱金馬山,西面山為碧雞山)迎接明朝大軍。這種深明大義,為統一做出貢獻的舉動,朱元璋特賜商勝“金帶一條,授中順大夫、武定軍民府土官知府”。傳說鳳氏在金馬山以彝族最高禮儀,數里搭棚攔門敬酒,殺豬宰牛,大擺宴席,三日三夜,燈火通明,歌舞不絕。明朝擁有云南之後,朱元璋以“義子”功臣沐英鎮守雲南,擴建滇池,興修水利造福各族百姓。後沐英的次子沐晟與大將張輔奉明成祖朱棣之命出征安南交趾有功,受賜徵南大將軍金印,以此為黔國公(民間稱呼的沐王府)信物代代相傳,而就如劍橋明代史評價:“歷代黔國公是明朝唯一實際持續掌握著一省領土權力的功勳大臣”。

原本宣慰使一職出現於唐朝後期,屬於軍鎮。元朝成立宣慰使司隸屬於行省制度下,為管理州縣的軍政合一職務,在中原南方往往大量使用少數民族首領,形成所謂“土官”。比較容易被後人忽略的是,元朝本就是

蒙古族建立的王朝,元朝任命其他部族官員時,並沒有特別感覺或強調“土漢之分”。所以,土官的特殊反而是漢人建立明朝以後才感覺到有所區別,好比就體現在以“宣慰使”治理西部和南部的民族地區,所以《明史》專門設有一批“土司傳”。可由於土司制度的複雜性,並非僅僅西南民族才有土司,明清兩代大量西部和南部所有民族地區幾乎都是層次不同的土司制度,藏區和西北無一例外都大量有土司存在。而明朝的西北塞外、漠北與遼東則情況不同,所以,明朝的土司制度較這些長期體現對抗的地區感覺實現了比較有效地管理,後來清朝雍正年間推行“改土歸流”才會是民族地區治理的劃時代事件。

二、石砫土司與白桿兵

石砫土司本來是屬於秦良玉的丈夫馬千乘一家。他們據說是東漢伏波將軍馬援的後人,以祖上的功績而世襲石砫宣慰使,也就是民間俗稱的土司,而石砫正與忠縣東西相鄰,石砫以下就是黔江、酉陽、秀山,歷來是

土家族和其他部族聚集的地方。

馬援的後人自然應該是漢族,但即便拿馬援來說,當年也是盤踞西北的河西豪強,有財有勢,與竇融都是東漢著名的外戚。而河西地區的羌亂是東漢百年間西部和關中動盪的根源,同樣,馬援的著名後人馬騰、馬超父子,長年為西涼軍閥,已經深受羌人的影響。那麼,石砫馬氏自認是馬援後人,其家譜追溯最早遷居巴蜀的祖先是馬援的第39代子孫馬定虎。

馬定虎,為南宋初年吳家軍首領吳玠、吳璘兄弟的部將。吳家兄弟為今甘肅人,以在陝西境內抵抗金軍南下立下赫赫戰功,後遷入巴蜀鎮守,成為南宋一朝響噹噹的軍閥世家。馬定虎正是隨吳家軍入蜀,後來平定川峽與荊湖交界(川峽指三峽一帶,荊湖則為鄂西山區,是兩宋時代專有的地理和行政概念)的民族部落,因功受封鎮守石砫寨,這種軍寨正是北宋對抗党項西夏時在陝西創立,吳家軍以此沿襲下來。

據《明史》記載:“石砫,以石潼關、砫蒲關而名。後周置施州。唐改青江郡。宋末,置石砫安撫司。元改石砫軍民府,尋仍為安撫司”。也就是說,“石砫寨”節制九溪十八峒施州大田所和南賓縣(就是今天石柱縣,五代前蜀後蜀時隸屬於忠州),到宋末“石砫安撫司”已經具備土司的雛形。但當時石砫轄區也包括今天湖北恩施州的利川縣,元末明初時期,由馬克用遷到今石柱縣悅來古城壩,洪武十四年才又遷到南賓城,就是今天石柱縣城。宋元時期的石砫安撫司主要還是傳統軍事轄區,到明朝之後的石砫才是真正具有行政管理性質的土司。馬氏土司,從明洪武八年(1375)授馬克用宣撫使世襲開始,一直傳了13代,至天啟元年(1621),秦良玉受職晉升宣慰使長達240多年(另外《清史稿》記載,四川的黎州也有馬氏土司,也被認為是馬援後人,據說是蜀漢大將馬超族弟馬岱的後裔。黎州為今雅安市漢源縣,明清時代有不少彝族生活,黎州土司的馬氏卻已

經認為屬於彝族)。

萬曆年間的石砫土司為馬鬥斛,曾指派長子馬千乘討伐意圖脫離的龍陽洞土司(今湖北利川魚木寨)譚彥相獲得一定威望。萬曆二十年(1592),馬千乘與小兩歲的秦良玉成婚。兩年後,石砫礦場被查出虧空,馬鬥斛被流放戍邊,之後不久馬千乘也被收押,因其子馬祥麟年幼,朝廷改任秦良玉代領夫職。這裡涉及一個重要背景——明代的礦案。對於開發礦業,明朝自立國起就爭議不斷,幾乎史不絕書。作為重要的經濟來源,民間私自開礦的也相當多,朝廷也不可能實行有效管理。如四川、陝西許多山區的銀礦,從明英宗時就有土豪劣紳組織人員私自開採,可見《明英宗實錄》《明憲宗實錄》的記載,明英宗正統末年就已經爆發過礦工葉宗留領導的起義。

另一方面,西南土司的礦場(銀礦、銅礦)原則上朝廷官府並不直接干預,或者實際由官府掌握的並不多

,土司的礦場也是不向明朝上交礦稅的。可眾所周知,萬曆年間進行三大徵,耗費巨大,加上皇帝朱翊鈞的為人相當摳門,朝廷不得不把收繳礦稅作為重要的經濟來源,製造了明史上影響很大的礦監稅監案。最著名的就是萬曆二十九年(1601)蘇州織工葛成帶頭反對稅監,打死參隨六七人,燒燬稅監駐地,可見《明神宗實錄》卷四百一十七。可問題是,礦案的許多真相依然不清不楚,而皇帝在萬曆三十三年也基本停止派出礦監,但稅監沒有完全停止。事實上明末的遼東餉銀仍然大部分還是來自收稅的費用,所以中原江南百姓不堪其苦,最終釀成各路起義匯聚的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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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再看馬鬥斛、馬千乘的礦案,萬曆年間對西南土司的礦場是不是採取了比較強硬的收取礦稅,導致查出馬鬥斛經營虧損?問責其“虧損”,顯然表明朝廷對石砫土司礦場有相當的管理權限,而根據傳統慣例,土司的礦場原則上並不需要上繳朝廷賦稅,即便以“上貢”性質也不至於嚴格到查處虧損的地步。而馬鬥斛還被判處流放戍邊,抑或馬鬥斛作為土司經營採礦的確有越界違規行為,觸犯了朝廷;又或者萬曆年間權力甚大的礦監稅使為了收繳礦場和賦稅而誣陷馬鬥斛?至少今天普遍認為,後來馬千乘被收押入獄就是出於礦監太監邱乘雲的誣陷。

邱乘雲以石砫有銀礦為由,打著朝廷旗號下令凡居住在礦脈之上的百姓一個月內全部搬遷,官府不給予任何補償。百姓十分恐慌和不滿,紛紛向馬千乘求告。馬千乘與秦良玉商議,決定拿五千兩白銀送給邱乘雲,請求勿擾百姓。邱乘雲起初同意,但要求賄銀再加一萬兩,當地官民又湊了一萬兩白銀。不料消息走漏,邱乘雲

臭名遠揚,難以下臺,遷怒馬千乘,便將一萬五千兩白銀送往京城呈交明神宗朱翊鈞,附密奏稱:“石柱土司馬千乘向奴婢行賄白銀一萬五千兩,阻撓開礦。現將此銀獻與皇上,聽候處置。”明神宗下詔將馬千乘逮入大牢,聽候查處。秦良玉四下奔波營救,可這個時期皇帝不見大臣,內閣只有首輔葉向高一人,刑部尚書和侍郎都缺人。秦良玉在京師四處疏通,毫無進展。馬千乘在獄中一連關了三年連罪名也沒有,後來患病死雲陽(今重慶市雲陽縣)獄中。朝廷為了安撫石砫土司上下,因馬千乘兒子馬祥麟還小,就授予秦良玉接替宣慰使。

土司制度之所以特殊,首先就在於擁有較為獨立的行政管理權限,類似於“自治權”,擁有地方軍隊和城寨堡壘,包括相應的基本官吏。而石砫最著名的就是“白桿兵”,秦良玉以善於選兵練兵著稱,作為四川山區的鄉民,當地人身材不算牛高馬大。儘管史書描繪秦良玉的身材高大,據說達到一米八幾,即便放在今天的女

人堆裡也是模特級身高了,但畢竟是特例,也可能有些誇張。白桿兵使用一種普通的白蠟樹製成的長杆,上面有鐵鉤,下面有鐵環,主要適合山區地形作戰。從民眾來源說,石砫土司兵實際以土家族為多,也有一定數量漢族。但客觀來說,白桿兵並非一枝獨秀,其實西南土司兵多數都驍勇善戰,與之相鄰的播州兵也並不含糊,而播州兵從來源說,以苗族和仡佬族為主,一樣適應西南山區地形。所以,播州之亂成為萬曆三大徵的最後一戰,動用官軍十多萬,可見一斑。

三、秦良玉的石砫土司和播州之亂

在萬曆時代三大徵中,秦良玉的石砫土司兵參加了兩大戰役——援助朝鮮抗日和平定播州土司。對於明朝來說,消耗國力最大的還是兩次援助朝鮮抗擊日本,明朝抽調多地兵力參加,第二次遠征就有石砫土司馬千乘、秦良玉夫婦,也就是白桿兵的第一戰。

幾乎在出征朝鮮(萬曆二十五年,1597)的同時,南面的播州(今貴州省遵義市)土司楊應龍發生作亂,北上襲擾合江、綦江等地,前後數年才被朝廷大軍平定。從表面看,楊應龍似乎就是一個趁著官軍遠征,在背後忤逆作亂的大反派。可歷史深處的真相併不會像史書定論的那麼簡單。

首先,楊家、覃家、馬家幾大家族都世代居於今天川黔楚湘數省交界的民族地區,祖輩互為聯姻。楊應龍也娶土家族覃氏,其女就嫁給了馬鬥斛的次子馬千駟。而馬鬥斛妻子也是覃氏,這一親上加親的關係,導致馬鬥斛的妻子覃氏比較偏愛次子馬千駟,意圖讓馬千駟將來取代其兄馬千乘的世襲地位。因此,趁馬千乘、秦良玉夫婦隨朝廷出征朝鮮,馬千駟配合外父楊應龍,綦江被輕易攻破,年僅十八歲的馬千駟充當了楊應龍的內應(見李化龍的《平播全書·獻俘疏》)。所以,史書記載秦良玉、馬千乘參與朝廷大軍圍剿楊應龍,並沒有表

面上那麼單純,石砫土司本身就有重要成員捲入了播州楊應龍的作亂行動。

其次,明朝的征討內部也體現了矛盾。問題在於播州歸屬四川,但貴州巡撫卻有一定節制管轄權。與之類似的水西土司屬於貴州,同樣四川巡撫也有一定節制管轄權,這也是後面彝族土司“奢安之亂”的背景。起初,貴州巡撫江東之派遣都司楊國柱領兵數千進剿失敗,楊國柱和指揮李延棟等都戰死被殺。萬曆二十七年(1599),明朝打敗日本後,由任過巡撫遼東的李化龍提升為兵部右侍郎,很得皇帝朱翊鈞器重,出任總督湖廣、川貴軍務兼巡撫四川(明朝總督是臨時設置的軍職,和後來清朝鎮守地方的大員性質不同),同時撤去四川、貴州巡撫譚希思和江東之,賜李化龍尚方寶劍。李化龍本是文職,經過遼東巡撫和兵部的鍛鍊,調派不少出征朝鮮的將領受命解決播州之亂,如劉綎、陳璘、吳廣等,這就是萬曆第三大徵。

但李化龍沒多少軍中資歷,如劉綎、童元鎮等並不服他(後來像袁崇煥、史可法這類文官想要帶兵都面臨這一問題,袁崇煥出一下策殺毛文龍立威,而史可法之所以守不住揚州,首要原因就是武將根本不聽調派)。劉綎的確是猛將,其父劉顯也是比較傑出的將領。何況之前劉綎已經立過許多功勳,兩次出征朝鮮都有大功,獲封都督同知,世襲千戶的榮譽。劉綎受命四川總兵,要他配合李化龍進剿楊應龍。李化龍制定八路圍剿計劃,四川一省就有四路,畢竟當時播州歸屬四川。李化龍兼任四川巡撫坐鎮重慶府,劉綎卻拖延上任,甚至恃功要挾朝廷。李化龍授意言官彈劾,建議調他去南京任右府僉書,等於閒置,劉綎以辭職表示抗議。李化龍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又拋開陳見挽留,極力推薦,劉綎這才上任。而童元鎮則對播州兵比較懼怕,行動拖拖拉拉。經過李化龍一番費力整肅,勉強八路人馬才都出動,形成圍攻態勢。

第三,李化龍深知石砫土司在播州之亂中的雙重作用。在馬千乘和秦良玉迴歸後,為了杜絕石砫土司與播州土司聯合,以朝廷名義下旨讓石砫土司參與聽調出徵。馬千乘帶白桿兵3000人出擊,秦良玉以500多人押運糧草跟從。李化龍部署八路進軍,劉綎為主將,川東兩路,劉綎自帶官軍攻打綦江要塞,吳廣攻打合江,為兩路主力。馬千乘、秦良玉的土司兵出南川,冉馭龍出酉陽(亦稱冉御龍,世代統治酉陽的漢族土司,冉氏祖宗據說來自山東鄒縣,南朝梁代時遷入巴蜀,最初是夔州,後封巴東郡公,隋朝末年亂世時就已經佔據巴東地區。唐高祖李淵時期,已經封冉氏為招慰使,具有羈縻的性質。宋朝以後,酉陽一地以烏江為界分屬東西兩大家族,西部為冉氏,東部為白氏,酉陽當地少數民族主要為土家族和苗族混居,但明代史料中以“諸苗”為泛稱,當地冉氏家譜和民間都稱酉陽土司有過“趕苗拓業”的說法。也就是說,酉陽的冉白兩大土司依靠土家族

驅趕原本當地的苗族進入貴州和湖南湖北,包括冉白家族與湖南湘西土司的聯姻,實現拓展酉陽土司對當地的控制,這一背景也側面印證傳統習俗裡,兩湖苗族往往認為土家族就是漢人的說法),總兵馬孔英協同;還有一路副將曹希彬與宣撫奢世續出永寧(今四川瀘州市敘永縣),是彝族土司兵。有一次軍中設宴,楊應龍前來突襲。馬千乘、秦良玉力保李化龍主帥營寨,憑白桿兵奮力擊退,後乘勝追擊,接連攻破金築、黃平、草塘等七個營寨(播州所轄幾個安撫司,金築為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長順縣廣順鎮,亦稱“金竹”當地盛產竹子,這裡是過去著名的夜郎國所在,別稱金築夜郎國,正是明朝萬曆後期改土歸流,更名廣順;把平寨司是貴州龍里衛要塞,今屬於貴定縣)。又協助酉陽官軍攻取桑木關(今遵義市綏陽縣東七公里處,是古代播州通往四川的要地),大破楊應龍軍,秦良玉為南川路戰功第一,深得李化龍欣賞。

大明王朝的一滴淚:土司秦良玉與萬曆、天啟、崇禎三朝的崩潰

第四,馬楊兩家淵源極深,馬家內部存在次子馬千駟意圖奪取長子馬千乘地位的問題,但播州楊應龍為何會走到作亂的地步?事實上,災禍的肇始問題也不在楊應龍,完全是地方官府步步緊逼造成。如同馬鬥斛、馬千乘父子的定罪來自朝廷礦監冤枉和陷害,楊應龍本來對明朝也很守規矩,萬曆十四年升都指揮使,進貢大批

精美木材七十株,深受嘉獎,獲賞飛魚服,加驃騎將軍銜。加上楊家盤踞播州長達數百年,威望之隆,根基之深,儼然是土皇帝,楊應龍應有盡有,何須要鋌而走險?

根源在於貴州巡撫葉應熊很早就看中播州土司積累的財富,起初沒有機會插手。等了許久,楊應龍發生了聽信小妾田雌鳳唆使,殺妻張氏及岳母滿門的荒唐事。張氏的叔父張時照氣急之下告發楊應龍意圖謀反。葉應熊以為契機上奏楊應龍24款罪狀,添油加醋,如對待百姓殘酷暴虐,貪圖享樂,花園宅邸等級比肩皇家,完全具備不軌意圖云云。

這自然不是一件小事,而且又牽扯貴州和四川兩省對播州的權責矛盾。受任的四川巡撫李化龍接到皇命與四川官員核查,他心存安撫,認為罪狀並無多少屬實。李化龍同時向朝廷說明楊應龍所轄播州兵有不少外調四

川其他地方負責安防,希望朝廷大事化小或者暫時擱置。葉應熊好容易拿到楊應龍把柄,堅持查辦,更認為四川官員有袒護嫌疑,還加了一條,建議朝廷免去播州土官,改任流官。

事態變得嚴重,楊應龍表示赴重慶府接受調查,萬曆二十年(1592),重慶三堂會審,出於上下壓力,楊應龍被定為死罪。楊應龍打算交2萬兩贖罪,承諾派5000播州兵支援朝鮮戰事,希望戴罪立功,跟著繼續花4萬兩賄賂四川官員。朝鮮戰事結束,四川官員撤換,派兵抓捕楊應龍,於是激起他抗命。當時四川巡撫王繼光、總兵劉承嗣分三路出兵播州,行至婁山關,楊應龍以詐降打敗官軍,這就把對抗朝廷的事情基本坐實。但萬曆時期連年作戰,朝廷對剿滅還是招撫爭議不休,最後以招撫佔據上風。萬曆二十三年,招撫使者到達松坎(今遵義市桐梓縣松坎鎮),楊應龍自縛雙手向朝廷歸案,推出黃元、阿羔、阿苗等12人來抵罪斬首於重慶,再繳

納4萬兩賠償金。朝廷撤去楊應龍播州宣慰使職務,以長子楊朝棟接替,還讓次子楊可棟羈押於重慶府綦江縣做人質。

怎知事態再起變化。楊可棟到綦江短短一年病死牢獄,楊應龍向官府索要兒子屍體,官府害怕死因暴露,拒絕交出屍體(不說楊可棟是故意虐待致死,至少牢獄處境也比較糟糕),還催促交付贖金。喪子之痛,加上之前官府和播州已經矛盾尖銳,恰恰楊可棟的死徹底點燃了導火索。楊應龍也覺察到朝廷對播州有收回的意圖,也早有防備之心。因此,播州之亂的釀成,首先是貴州方面針對和緊逼,但事態惡化則是楊應龍對四川貴州兩地官府的敵視和報復。

楊應龍以楊可棟之死的名義攻破綦江城(萬曆二十七年,1599),這就是為何馬千駟會為楊應龍充作內應的內在原因。楊應龍在綦江大肆報復,《綦江縣誌》說百姓“男女被殺死萬計,被擄千餘,童稚亦不得免……

屍浮水東下……民間望王師如時雨”。然後是貴州巡撫江東之派出貴州都使楊國柱領3000兵馬鎮壓,楊應龍誘敵深入,全殲黔軍,至此楊應龍反叛罪名正式成立。

李化龍受命以後,集結川黔湖廣約18萬官軍,土司軍數萬以及30萬民夫。在重慶府誓師,東西南北兵分八路合圍播州。如前所述,播州軍大多數是苗族和仡佬族,再結合毗鄰播州的酉陽“趕苗拓業”背景,播州之亂的深處還夾雜地方部族矛盾的因素。可以想見,明朝後期之所以不斷在內耗中衰弱,實在夾雜多重背景,官民矛盾、朋黨之爭、制度弊端、文武矛盾、地方之爭、民間衝突,層層疊疊,然後外部危機已經更加激化內部矛盾爆發,而朝廷官府對於這些矛盾的處置也完全亂了方寸,混亂不堪,甚至倒行逆施,一步步走向潰敗根本是大勢所趨,難以挽回了。

那麼,在播州之亂中,秦良玉、馬千乘為自證清白表現出“大義滅親”,馬千乘犧牲弟弟馬千駟,義無反

顧與明朝官府同呼吸共命運,也許,這也是他們夫婦為了保全自身家族地位的“大勢所趨”。他們親眼見到,隨著播州楊氏的失敗,其結局就是萬曆後期播州土司被消除,其地盤被川黔兩省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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