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上高速車上沒有滅火器會被罰,是真的嗎?

愛情陽光

近日,有傳言說走高速時要檢查車上是否配了備滅火器,為此很多車主紛紛購買。

  滅火器需自行購買

採訪中很多車主表示,平時並沒有很在意車上裝滅火器這件事。

  一些車主紛開始在自己的車上檢查是否安裝了滅火器,王先生找了半天愣是沒找到,趕緊到汽車論壇上諮詢其他的車友關於滅火器的安裝位置。“後來我才知道有些車是從生產出來就沒有配備滅火器的,這些設備要自行購買。”王先生了解情況後趕緊到汽車配件市場花了50元買了一個車用滅火器。

  注意檢查過期滅火器

使用滅火器的正確步驟

  據介紹,夏季是機動車自燃的高發期,一些車輛在高速行駛過程中,發動機遇到外部高溫環境,容易出現電路老化、油路漏油等故障進而引發自燃,尤其是使用年頭比較長的老舊車型,更易發生自燃。

  江西省公安廳:傳言不屬實

江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交警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闢謠,並表示裝在車用滅火器是必要的。

  不過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雖然朋友圈傳的消息為謠言,但隨車攜帶滅火器、反光三角架依舊很重要。入夏以來車輛自燃的現象增多,司機朋友車內最好配備一個,以備不時之需。另外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不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的車輛,可處以200元罰款,但不記分。假如車輛在發生故障後沒有在開車方向150米處擺設三角標誌,按照相關規定交警可以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結論:

  對於私家小轎車而言,上高速不配備滅火器並不會罰款,但隨著入夏以來車輛自燃的現象增多,建議在車上配備和正確使用車載滅火器。另外,三角警告牌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是常備物品,當車輛發生故障時,在車後襬放一個反光三角牌可警示後方來車,可避免追尾事故。


金堂零距離

“行駛中抽菸記1分,罰200元,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角駕、反光背心,沒有罰款200元,記12分?近日,在網上流傳著一張圖片,上面註明一系列2018年1月1日起關於交通的一些最新政策,並用製成類似警方提醒的圖示。

“有一部分是以前就有的,還有一部分是不準確的消息和虛構的消息!”對此,1月29日,四川交警進行了闢謠,並指出圖片裡的不實消息。

四川交警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圖片中提到的“行駛中抽菸記1分發200元”是假消息,連“發”也是錯別字;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客車,危化品等重點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對小型汽車是沒有硬性規定的。而例如,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其實早在2013年就已經實施。


微成都

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車輛上路不管是高速路段,還是公路,城鄉路段。都必須配備安全工具。

必須有消防滅火器,車輛故障安全警示標識等為了行車安全以及行車故障是需要必備的安全防護警示工具。

但是現今很多時候執法抽查,這不是選擇性執法,因為一 一執法的難度很大,工作量也會很大,所以會進行定員抽查的方式。

所以配備上安全工具即使對自己的安全保護,也是對法律的尊重。

如果被正好抓到,是會有相應處罰的,有時會是告知警告,責令改正,有時則會直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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